對“孝”的理解不是與老人非要在形式上朝夕相處,也不是必須言聽計從,而是在行動上關心他們的冷暖起居,在心中隨時掛念他們,有空就打電話或親自回家向他們問安。觀念迥然不同的兩代人硬綁在一起難免產生“同住難”的煩惱,都會感到自身的私人空間被侵犯。
在家庭內的多邊人際關係裏,有一條主線是夫與妻。一切其他人際關係(包括子女)都不應該淩駕於夫妻關係之上。一個人結了婚卻不重視婚姻是犯大錯。如果他對原本無辜的妻子都不能接受的話,這輩子隻能不結婚才能盡“孝”了。
用犧牲婚姻孝順母親——阿國走進了“孝”的誤區,他明知母親過分挑剔還要難為妻子,也許這是促使母親越發挑剔的原因。
案例53
我和哥哥鄭強是一對雙胞胎。哥哥結婚比我早幾年,我因為上大學讀研究生,一直到三十幾歲才結婚。一年前,我們有了個可愛的女兒,妻子是一個要強的女人,孩子剛一滿月,她便上班了。女兒讓我爸爸媽媽看著。轉眼,女兒會走路了,也會叫爸爸媽媽了。
一天,爸爸對我說:“我們看了你哥的孩子後,總結出一個道理來,為了孩子的性格發展還是送幼兒園好。我看你女兒很聰明,放在我們這裏,我擔心會誤了她成長。”
晚上把女兒接回家後,我與妻子談了這件事。妻子當時就不高興了,說:“你爸你媽不能這樣。你哥的兒子是他們看大的,一直到上小學了,他們還接送呢!為什麼我們的女兒他們就不能看了。就因為她不是接戶口本的麼?重男輕女!”
我把妻子還想讓兩位老人繼續帶孩子的意思向母親說了。母親說那就帶吧。可是父親說什麼也不答應了,非要送孫女上幼兒園。父親說了很多道理,並指出哥哥的孩子上小學時很懦弱,學習成績與在幼兒園學過的孩子差得很遠。結果,孩子產生了自卑感,有些自閉的樣子。
我認為父親的說法很有道理,便把女兒的東西都從他們那裏拿回來了,準備給她找一所幼兒園。妻子得知這事後,對我大發雷霆,說你父母就是重男輕女,給你哥哥看兒子,不給我們看女兒。要不就是他們偏向你哥,一定是你哥工作早,賺錢早,而你上學花了他們的錢,所以,他們就不肯看我們的女兒。這樣的老人,以後誰養?”妻子越說越氣,不知什麼時候出了門,跑到我父母家裏去論理了,是母親打電話要我過去的。
到了那裏,我看見妻子正在流淚,父親低著頭吸煙。母親見我來了,像機關掄一樣向我發起了嘮叨:“再怎麼著,你媳婦也不應該來‘興師問罪’呀!老人是欠你們的麼?養你們大,還養你們小?”妻子不時打斷母親的話說她的理。沉默半天的父親說話了:“小剛啊,你與你哥,都是我的孩子,手心手背都是肉,我是一碗水端平的。你媳婦說我重男輕女,說我偏向你哥,這都不存在。我和你媽這些想法都是來自電視、報刊上講的道理。讓孫女到幼兒園去,一定對她成長有利。你們如果說我們是怕勞累,說增加了你們的支出——交托兒費,那這錢我和你媽願意出。你們要是不同意,孫女還可以回到我這裏……”母親接過話頭:“不行!就憑你媳婦那個態度,我就是不給你看這個孩子了,你願意送哪送哪去!我們不是重男輕女嗎?”妻子聽到這,起身就走。
從此,妻子再也不到我父母家去了。她很快給女兒找了個幼兒園,每次從幼兒園接回女兒,她臉色都很不好。我給妻子講孩子爺爺、奶奶這樣做的道理,每次一張口,她就揮手打斷我。一天,母親來電話對我說:“都是你爸這個老鬼,非要給孫女搞什麼學前教育。看就看唄,我退休了沒事兒,跟你媳婦說,我願意看孫女。”
我把母親的話傳給妻子,妻子很千脆地說:“不去!”前天,父親又給我打電話,說:“要不我們再看孩子一段時間,等你媳婦的思想轉過彎來再送孫女去幼兒園。孩子教育重要,但家庭團結也重要,我當時也不應該急著說我的理。也許,我們與你媳婦都有道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