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定了主意要寫一部長篇。
媽媽知道後隻是說,“不要做夢了,又是三四天熱乎勁,轉眼就忘了。”
她總這麼說,我要做什麼她都這麼說。可是她不知道,這世上隻有兩件事不會讓我煩,一件是講故事,另一件是聽故事。
我拉著她的胳膊撒嬌,“媽,跟我講講你和爸爸的故事怎麼樣?”
她推開我,不好意思的笑,“去去,別打我的主意,我跟你爸有什麼好寫的。”
她說的這是真話,他們兩個人是相親認識的,三個月後就結了婚,用時髦一點的話來說就是,閃婚。
然後就是二十年如一日的生活,還不如我的外公外婆,起碼他們是自由戀愛,確實沒什麼好寫。
沒有故事好寫,我的計劃隻好擱置了,很長一段時間我幾乎忘了這件事。
直到有一天,媽媽突然告訴我,“我認識一個太太,她對你的計劃很感興趣。”
我不解,抬頭問她,“什麼計劃?”
她敲一下我的腦袋,“我就知道你是三天熱乎勁,你不是要寫嗎?”
“我還以為你說什麼呢,感興趣又怎麼樣?”我說。
“她說,明天約你見麵談。”
我沒好氣的說,“不去不去,肯定又是你麻將桌上的那些牌友,盡講些俗不可耐的故事,張口閉口都是些粗言穢語,聽得我耳朵生瘡。”
“你這孩子,怎麼這麼說話,我就不能有點自己的興趣愛好,難道整天在家裏悶出蟲來。”
說的自己好像穀倉裏的糧食一樣,完全沒有理解我說話的重心。
她把一張名片塞給我,“愛去不去,話我帶到了。”
真是個有脾氣的母親。
我沒想到媽媽的朋友也會有名片,懷著好奇心細細打量起來,那是一張製作頗為精美的名片,上麵隻印著人名和一串數字。
百合,和一個電話號碼。
我想,這真是個好聽的名字,和她聊聊天也無妨。
我立馬向她打了電話,媽媽站在門口偷看我,一副“我就知道你會去“的樣子。
我咳了一下,她立馬關上門。
真是返老還童,像個孩子一樣。
電話很久沒有接通,我隻好掛掉,也懶得再打。
我在網上和艾伯特抱怨,“當一個作家真不容易。”
艾伯特嘲笑我,“當一個不出名的作家更不容易。”
這話戳到了我的痛處,我的確是個名不見經傳的作家。
一個自由饌稿者,多麼美妙的名字,可惜填不飽肚子。
艾伯特是我的編輯,負責我所有的,把它們換成稿費。
我隻知道他的性別為男,是個外國人。
我猜想他可能是金發碧眼,或者是金發藍眼,總之他的皮膚一定比我白。
有時候我愛他,因為他為我帶來稿費,有時候我恨他,他催稿的時候比索命的無常還要恐怖。
每隔三分鍾就有一條信息。
你還有多少字才完成?
我從來都不會告訴他這個時候我往往一個字還沒有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