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一
如是我聞。
【注釋】
《楞伽經》題解:
1.楞伽,古師子國山名。師子國,即錫蘭島,今斯裏蘭卡。楞伽,又有難以進入和寶物的含義。在斯裏蘭卡東南角,楞伽山海拔三千尺,險阻難入,佛陀在此山頂傳授大乘經,簡稱為《楞伽經》。
2.阿跋多羅寶經,阿指無,跋多羅指上,意指無上寶經。
3.版本,全經有四種譯本,今僅存三本。依次為:南朝宋(420-589)求那跋陀羅譯本《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四卷。元魏時菩提流支譯《入楞伽經》十卷。唐實叉難陀譯《大乘入楞伽經》七卷。自唐以下曆代注疏甚多,比較詳盡的在明代有釋智旭的《楞伽經義疏》;釋宗泐、如的《楞伽經注釋》該本明太祖命流布海內,使天下學者講習;曾風儀的三十卷《楞伽經宗通》。本書以大正大藏經收錄的四卷本為工作底本,該本時間最早,影響最大,注者亦多。
作者簡介:
1.中天竺,天竺是古印度的別稱,中天竺,印度中部。亦稱印度為五竺,即按方位分東西南北中五個部分。
2.三藏,是佛教典籍經、律、論的總稱。大小乘既有共宗,亦有分別。人們常將通曉經藏、律藏、論藏的修行者和佛教高僧尊稱為“三藏法師”。
3.求那跋陀羅(394—468),其名意為功德賢,婆羅門種姓出身的中印大乘和尚。公元435年,到廣州,南朝宋文帝劉義隆派人接至建康(今南京),先後譯經十三部,凡七十三卷。所譯《楞伽經》四卷,形成楞伽師學派,為禪宗的前緣。中國禪宗二祖神光(後改名慧可)“立雪斷臂”方有初祖菩提達摩“付法”,所傳經卷即為《楞伽經》,開禪宗首次“傳燈”。
佛語心品:指佛陀的心法,萬物由心,以離名絕相的第一義心為宗,以五法、三自性、八識、人法無我為教義,是大乘佛教瑜伽行派的基本理論。本經涉及麵廣,以哲學、邏輯學貫徹始終,是內學精要之所在,具有濃厚的文學色彩,是語言文學中注疏與闡釋學不可忽略的內容。
如是我聞:佛教經典開頭的用語。據說釋迦牟尼寂滅後,以號稱多聞第一的阿難將佛當年講經時所說的憑記憶再複述一遍,在場的高僧確認無誤後就整理結集成為佛經。他在誦出一切經典的開頭都用此語,以表示與外道經典即印度其他哲學和教派教理之間的區別。如是,指佛陀的言論和行動,亦即經典的內容;我聞,指阿難所聞。如是,又指自己聞法而信;我聞,又指堅信佛說的信徒。一切佛經凡明示佛說,皆用此句開頭。
【譯文】
第一卷佛所說的一切心法之一我曾親自聆聽佛的教誨。
【經文】
一時佛住南海濱楞伽山頂,種種寶華以為莊嚴。與大比丘僧及大菩薩眾俱。從彼種種異佛刹來。是諸菩薩摩訶薩無量三昧自在之力,神通遊戲。大慧菩薩摩訶薩而為上首。一切諸佛,手灌其頂。
自心現境界,善解其義。種種眾生,種種心色,無量度門。隨類普現於五法、自性識、二種無我,究竟通達。爾時大慧菩薩與摩帝菩薩,俱遊一切諸佛土承佛神力,從座而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以偈讚佛:
世間離生滅,猶如虛空華。
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
一切法如幻,遠離於心識。
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
遠離於斷常,世間恒如夢。
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
知人法無我,煩惱及爾焰。
常清淨無相,而興大悲心。
一切無涅,無有涅佛。
無有佛涅,遠離覺所覺。
若有若無有,是二悉俱離。
牟尼寂靜觀,是則遠離生。
是名為不取,今世後世淨。
【注釋】
一時:所謂“說此經竟,總謂為一時。”
佛,這裏專指佛祖釋迦牟尼,亦稱佛陀。佛陀名悉達多,姓喬答摩,為釋迦族的王子。釋迦牟尼,在梵語的意思是“釋迦族的聖者”,是喬答摩·悉達多的尊稱之一。關於佛陀的生卒年月,多有異說,目前大多數學者認為,約在紀元前6世紀中葉出生在古代印度北部的迦毗羅衛城,在今天的尼泊爾境內。迦毗羅衛城在恒河北部的地位十分重要,它的東麵是拘屍,南麵是婆羅奈,北麵是舍衛城,這些都是當時著名的城市,經濟和文化都很發達。特別是各個學派在這裏都十分活躍,對佛教的產生有很大的影響。
佛陀大約在紀元前5世紀中葉逝世,享年80歲。關於佛陀一生的活動及其思想發展和演變的情況,佛教信眾出於信奉和本身的目的,編製了許多光怪陸離的神話和傳說。同時,除了佛教文獻以外,幾乎沒有任何可信的曆史資料可供參考,從而時至今日尚未出現一部關於佛陀傳記的科學著作,當代有一些介於傳記與小說之間的作品,盡管筆下生花,但往往失之於在以往的神話傳說上渲染過度、附會穿鑿,使人難以置信。諸如佛陀其母摩耶懷胎時夢見人騎白象從右肋入腹,曆時十四月,複從肋下生出,坐一蓮花,合十後一手指天,一手指地稱:“天地之間,惟我獨尊。”時香風、鳥囀鶯啼,花雨、甘露紛紛,神持傘、天王置床,天神仙女俱集拜賀。其溢美之辭,不實之說,令每一位冷靜的學者都難以接受。當然,在古印度王權和神權都極力維護自身利益的曆史時期,一位王子的誕生,牽動了許多人,其慶賀的場麵之隆盛倒是讓人可以從中體味出來。基於此,這裏僅根據佛教文獻進行一些扼要的介紹(參見高楊、荊三隆《金剛經新注與全譯》124頁至150頁)。
佛陀少時的啟蒙老師據說是毗舍密多羅,此人為出身於刹帝利的學者(古代印度將人分四個不同的等級,即種姓製度。依次為婆羅門,掌握神權、文化教育的僧侶;刹帝利,掌握政權的貴族;吠舍,商人和自由職業者;首陀羅即賤民,是被剝奪了權利的奴仆),曾按傳統的教育教授佛陀四吠陀及五明這些傳統學說。佛陀成年後,對宮廷生活日漸厭倦,並通過生、老、病、死等現象,痛感人生的苦惱,“一切皆苦”的思想開始產生。29歲時,他決心探索人生的真諦,仿效古代印度修行者的方式——出家,以探求解脫痛苦和人生煩惱的方法,尋求解脫。
佛陀出家後,曾向數論派學者阿奈邏迦蘭求教,在問及非想非非想處,有我還是無我時,就產生了無我論的萌芽。其後他又按婆羅門教的要求度過了六年嚴格的苦行生活,但終毫無結果,遂認為婆羅門教並非使人獲得解脫之道的宗教,於是就開始產生了徹底在思想上擺脫婆羅門教的束縛,另立新宗教的念頭。當他來到佛陀伽耶的菩提樹下時,就停下來靜坐凝神思慮,以探求人生的究竟,獲得解脫的正確方法和途徑。實際上,這正是在組織他修行的人生體驗,為創立新的宗教進行的理論準備。
據說通過49天的靜坐思維,佛陀最終認識到人生一切痛苦皆係由一係列的因果關係所造成,如果消滅了產生一切痛苦的最初原因,就可獲得徹底的解脫,達到涅的境界,並以此以為認識了宇宙的真理,成就了正覺。其認識的特點是,他把心理現象作為認識的出發點,又從心理現象引出自然現象,並由自然現象引出人的意識,最後又從意識中把生理現象和自然現象歸結為各種抽象概念。
佛陀自稱成道後,即赴鹿野苑收陳如、摩訶男、跋提、婆沙波、阿說示五人為弟子,這一年他35歲。至此,算是初步具備了創立新宗教的三個條件:教主——佛陀,稱為佛寶;教義——四諦,稱為法寶;信徒——陳如等,稱為僧寶。是謂“三寶具足”。這以後,他一直在北印一帶傳教,曆時45載,80歲時,逝世於毗舍離附近的波梨婆村。盡管佛教在本質上是刹帝利統治者的宗教,但佛陀作為一個王子放棄王位,自甘貧困,在父王臨危之際,回國說法,以至送終扶棺,施財敬孝,其信眾從王公大臣到奴仆,遍布社會的每一個階層,其倡導慈悲濟眾的宣教,在受盡了苦難的人民中間贏得了極大的尊重。加之他的學說順應了印度社會由奴隸製向封建王權過渡的社會發展,得到王權的支持,從而迅速傳播,並逐漸成為世界性的宗教。
在佛陀去世以後,隨著對他的不斷神化,加給他的尊稱也愈來愈多,特別是大乘佛教興起以後,幾乎把世間一切最高貴、最神聖、最美好的名稱都加在了他的頭上。最常見的尊稱有以下八種:
1.佛陀,意為覺者。原為擺脫一切世間束縛,到達涅境地者。最初並非佛教創始人的專名,以後隨著佛教的發展,才逐漸成為悉達多的專稱。
2.如來,即修行完成的人,可以理解為專指沒有錯誤的人。
3.釋迦牟尼,除指釋迦族的聖者外,《本行集經》卷二十雲:“菩薩行路,諦說徐行。有人借問,默然不答。彼等人民,各相語言:此仙人者,必釋種子,因此得名釋迦牟尼。”
4.釋迦如來,即釋迦族的如來。
5.釋迦師子,即釋迦族的俊傑。師(獅)子為百獸之王,佛陀為人中之王,故稱釋迦師子。
6.薩婆若,意為一切智。
7.薩婆若提婆,意為一切智神。
8.世尊,或者譯為婆伽婆。這一名詞在古代印度的吠陀文獻和史詩中原為學生對老師的尊稱,意即尊師。在婆羅門教中一般又把此詞作為神的同義語。佛教借用此詞專指佛陀,以後隨著佛陀的進一步神化,則愈具有濃厚的宗教信仰的含義(參見《俱舍論》卷三,《長阿含經》卷二等)。
在《方廣大莊嚴經》卷十一中,佛陀的尊稱竟多達270種之多,可以說把世間最美好的語言都加在了他的頭上,漸漸失去了人的特征,其真理的探索者、偉大的思想家的特征被演變成了惟我獨尊的神的形象。
大比丘:指高僧大德。比丘,巴利文、梵文原意為乞食者,舊譯為乞士。最初在婆羅門教中,把處於人生第四期,即遁世期的遍曆四方的修行者稱為比丘,或行者、遊行者、沙門。佛教興起時期,各種宗教都把托缽行乞的修行者稱作比丘。佛教采用了這個名稱,通常指出家修行的男性信徒。以後,在佛教戒律體係確立後,則專指出家得度受過具足戒、年滿20歲的男性修行者。
菩薩,它是菩提薩的簡稱。意譯為覺有情、大心眾生、大士、高士、開士等。基本含義有:
1.指立誌修持大乘六波羅蜜,以智慧求菩提即覺悟,下利眾生,以便於未來成就佛果的大乘佛教修行者。(見《般若心經》8,848頁《華嚴經》卷一9,395頁;《無量壽經》12,265頁;《阿彌陀經》12,346頁;《瑜伽論》卷三十五30,478頁;《灌頂經》21,532頁)。
2.指成道前的佛陀,即修行時期的佛陀。(見《長阿含》卷二1,16頁;《佛所行讚》卷三4,24頁)。
3.指佛陀之子。(見《法華經》卷一9,3頁)。
4.指過去世時的佛陀,佛祖釋迦牟尼的前生(詳注參見高楊、荊三隆《金剛經新注與全譯》)。
在中國佛教中,菩薩的主要含義包括:立誌修持大乘教義,以智慧上求覺悟,下利眾生,以求證佛果的佛教修行者。此外,在中國封建社會,朝廷也賜名給有聲望的大德高僧以菩薩的稱號。在世人之中對有德高僧亦尊稱為菩薩。
摩訶薩:為菩薩的尊稱,是具有大誌者,並為追求大菩提者的通稱。又音譯為摩訶薩,意為大心、大士、大眾生、大有情。
手灌其頂:即灌頂,佛教名詞。本指在印度古代國王即位時,以水灑頭,表示祝福,佛教沿用其法,在僧人修行有道後,設壇舉行灌頂儀式。
心:在印度各派哲學著作與佛典中,心有多種含義:
1.與宇宙存在相對,一般指人的精神。又稱心王。梵語為citta,(見《俱舍論》卷二十八;《中論》梵語又為cetas,見《中論》、《百五十讚》四十八、一一四頌)。
2.思考器官,一般漢譯為意,為六根之一。梵語為manas,(見《了本生死經》16,815頁)。
3.五蘊之一,即識。
4.在唯識哲學中,為對對象的純粹認識。梵語vijnana,(見《辨中邊論》31,465頁);“唯能了境總相名心。”(見《辨中邊論》31,465頁)。
5.心情,(見《百五十讚》十四頌)。
6.眼等六識及意,如“心……界”。
7.屬於心之物,心作用。
8。佛教從主觀唯心主義出發,把心作為人們存在的基本原理,亦即心性。如“三界唯一心,心外無別法。”“一心一切法,一切法一心”等。
9.與六識同。
10.在唯識哲學中,指思量心(以思慮為本質的第七識)和第八識阿賴耶識。
11.心髒。密教解釋為八葉之心蓮華。(見《百五十讚》二十二頌)。
12.在數論派哲學中,心為思考器官心是與色物質及身(肉體)相對的精神,這是佛教對心的一般說法。詳細說來心還可分為心、意、識三種。小乘佛教中的說一切有部把這三種視為同一的東西,沒有什麼區別。大乘瑜伽行派則認為,心為宇宙間各種現象形成的原因的總集,亦即產生各種現象的根本原理(特指阿賴耶識);意為思量或思維作用(特指末那識);識為分別或認識作用(指前六識)。如把心又從主體和從屬作用兩方麵來分時,則主體稱為心王,從屬作用稱為心所。阿賴耶識為心王,其餘隨阿賴耶識而生起的各種精神作用則為心所。
眾生:主要指人類,也泛指世間一切有靈性的生物。佛教認為,一切眾生以其誕生方式的不同可分為四種,即四生:胎生,指一切由母胎而生的動物,如人和獸;卵生,指一切由卵化而生的動物,如鳥;濕生,指一切由濕氣而生的動物,如蟲;化生,指無所依托,自然而生者,如神、幽靈等。
色:梵語有形狀的含義和“作形”的意思。推究起來,其詞的來源中有“壞”以及這一詞又有可變、可壞之物的意思。總之凡具有形體而又有產生、變化的一切物質現象,皆稱之為色。此外,色在佛典中還有其他各種含義,如:
1.顏色。
2.顏色和形狀。即眼睛可見到的具有顏色和形狀的客觀物質存在。亦即眼根的對象,為六境之一。又稱色塵。在阿毗達磨教學中稱顏色為顯色,形狀為形色。
3.形狀,物之形狀、形態。
4.物質,物質的存在,一般物質現象。構成世界的物質,與色蘊同。
5.物質(非五蘊之一的色),為心之對象。
6.五位之一的色法,五蘊之一的色蘊。
7.有形之物。
8肉體,形骸。
9.容貌,麵色。
10.佛身在眾生心中映現的種種形相。
11.色界,由清淨物質構成的世界。
12.勝論派哲學中的二十四德(性質)之一。
13.執著。
14.色欲。
15.樣子、情態。
五法:分別為相、名、妄想、正智、如如組成。相,指包羅萬象,依各自因緣而生的各種事物的形態;名,指對相的一一稱謂。佛教認為這兩者都是世俗之心的產物。妄想,由相、名而起的各種不實之心,不正確的認識;正智,即經過修證,去除有漏之心即世俗執有的認識,以上四者都屬有為法。經過證悟,達到真如,即如如,則稱之為無為法。亦為所謂無生滅變化之物,或不變不異之真如,真相。(參見《雜阿含》卷十六,《華嚴經》9,426頁)。
自性識:即指三相或曰三自相、三自性。即所謂遍計所執(認為世間有實物、實我),依他起(依因緣而生之事物),圓成實(圓滿成就的真實)。如花,妄情癡迷是實有,是遍計所執性;從因緣而成花之相,是依他起性;花的實體,是圓成實性。
二種無我:即人無我,認為人由五陰色、受、想、行、識積聚而成,並無實有之我;法無我,大乘學說不僅認為人無我,進一步發展它的理論“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複如是。”連五陰亦稱五蘊的真也徹底否定了,這就是“法無我”。無我論是佛教對物質與精神世界進行探究的理論基礎,我們將在偈言的注釋部分進行闡釋。
偈:即“頌”是佛典中的唱詞。往往是前述義理的複述和歸納。
大悲心:救他人於苦海之心稱之為悲,佛與菩薩悲心廣大,救渡一切眾生之心。
法:佛教的重要理論範疇。“法”古代印度人使用這一範疇,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十三世紀,在古詩句中,“法”已具有了秩序、特征等含義。公元前十世紀的《梵書》時期,“法”則包含了統治階級的道德準則,成為明確四種姓義務的社會秩序。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統治秩序的建立和形成,在公元前七世紀的《奧義書》和《經書》時期,“法”又進一步成了維護統治者利益的法律。一般的印度人使用這個詞時大致有下列十三種不同的含義:
1.社會秩序、社會製度。
2.習慣,風俗,行為的規範。
3.義務。
4.善,善行,德。
5.真理,真實,具有普遍意義的道理。
6.不虛妄,即諦。
7.全世界的基礎。
8.宗教義務。
9.法則。
10.教導,說教。
11.本質,特性。
12.法律。
13.邏輯學中的述語和賓詞。
在佛教以外的印度諸派哲學中“法”也被用來作專用術語。如數論派哲學中,“法”為四德之一(四德為法、慧、離俗、自在);在勝論派哲學中,“法”為二十四德之一(二十四德為色、味、香、觸、數、量、別體、合、離、彼體、此體、重體、液體、潤、聲、覺、樂、苦、欲、勤勇、法、非法、行),其意是指善行。
原始佛教借用了婆羅門教、印度哲學中“法”這個術語,賦予了新的含義,使之具有支配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以及人類精神活動的普遍規律內涵的新的範疇。“法建世間”則充分表現了“法”的新含義及其在佛教中重要的理論意義。佛教在以後的不斷發展中,“法”的含義日趨繁雜,大體上可以概括為十八種,即:
1.“能持自相故名為法”意即事物能保持自身存在的本質。
2.真理,法則、規範。
3.正當的事情。
4.指作為理法的緣起。
5.佛陀的教導,佛法。
6.三寶之一。三寶為佛、法、僧。
7.具體的戒條,學處。
8.指十二部經。即契經、重頌、諷頌、因緣、本事、本生、未曾有、譬喻、論議、方廣、授記、無問自說。在某種場合下十二部經又為:文、歌、記、頌、譬喻、本記、事解、生傳、廣博、自然、道行、兩現。
9.本性。
10.型。
11.意的對象,思想的對象,心的對象,是六境之一。六境為色、聲、香、味、觸、法。
12.事物、存在、對象,即現實世界和佛教認為的彼岸世界存在的一切現象。對此佛教各派說法不一,最主要的有三種,即小乘說一切有部的五位七十五法,大乘瑜伽行派所說的五位百法,大小乘都承認的三科分類法,就是把一切諸法分為五蘊、十二處、十八界。
13.心的活動,心之功能。
14.實體。
15.法身,為佛的三身之一。印度大乘佛教把佛身想象為三種,但各經典所說有別,大體有五說:說法佛、報佛、應化佛,(見《入楞伽經》);說法佛、依佛、化佛,(見《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化身、應身、法身,(見《合部金光明經·三身分別品》);法身、報身、應身,(見《讚法界頌》);瑜伽行派所立三身則為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見《成唯識論》卷十)。
16.與主語相對的述語,(見《正理論》)。
17.相當於我國因明學中的義、後陳、差別、能別,(見《因明大疏》)。
18.日本密教中所行的祈禱、修法,(見《方丈記》)。
此外,在佛典中大量冠之以“法”的專有名詞如:“法入”、“法力”、“法王”;各種比喻如:“法山”、“法舟”、“法雨”;雜說,“法兄”、“法尼”、“法匠”,凡此種種,達數百種之多。可謂開卷見法,但具體用法、指向、義趣有別,不能貿然等同。
漢譯佛典對“法”的定義亦有區別。主要有以下幾種:
1.《成唯識論》卷一雲:“法謂軌持”,《成唯識論述記》卷一稱:“法謂軌持。軌為軌範,可生物解;持謂任持,不舍自相。”
2.《俱舍論》卷一曰:“能持自相故名為法。”
3.《大乘義章》卷十說:“法義不同,釋有二:一自體為法,二者軌則名法。”
4.《成唯識論述記》卷二有:“法者,道理義也。有般涅之義,名般涅法。”
傳統的解釋是凡具有質的規定性,並為人們所認識的一切事物和現象,就稱為法。
我們認為佛教中“法”的範疇,是指貫穿於物質世界和精神世界的規律,一切物質世界的現象和人的精神、意識,包括彼岸世界存在的一切現象,都是法的表現。宇宙中的一切現象既是瞬息萬變的,又是統一的、互相聯係的。人的認識的根本目的就在於通過對自己精神的“反觀內照”來認識法,從而獲得徹底解脫的認識。正是由於法的這種概括性,決定了它在佛教術語中使用時的複雜性,在具體對象上既有特定的含義,但在義理上又與通向“解脫”達到“正覺”相呼應。這樣,法這一概念在不同情況下使用時,其不同的對象和意蘊都能和諧地融合在一起。這或許是我們接觸佛教“法”這一範疇時,不僅有普遍的認同感,而且也不會忽略其在不同情況時的不同含義的原因吧。
佛教法的概念,具有辯證因素。它認為,客觀世界的一切現象都是瞬息生滅、相互聯係的,沒有一種現象是孤立的,一切“無常”。產生各種現象並形成相互聯係的關係與條件就是“緣起”,作為一切主客觀世界規律的法,皆依“因緣”而生,“一切法”一切現象皆依相互關係和條件而產生,在這互為依存的關係中,無一絕對的存在,這種相互依存的關係也是因果關係。從這種認識出發,我們可以認為法是一種變的哲學,一切都在變化之中,無一是固定常存的。因此一切事物往往呈現出一種波浪式的“動態”,既相陳相因,又動蕩變幻,豐富多彩。“法”範疇的意義在於立足於變化之中,不斷破除“我執”的偏見,如果用發展和前進乃至飛躍的思想充實到它的理義中,那麼研究本身就不僅有理論價值,而且有現實意義。
無我:在早期佛教中,從它的無常論出發,產生了無我論。根據無常論,宇宙間的一切事物皆瞬息生滅,無一常住,則必然否定任何永恒實體的存在,那麼神或固定的作為靈魂的“我”當然也不會存在。這就是無我。
早期佛教的無我論,在反對當時婆羅門教的鬥爭中有重要意義。
無相:佛教專有名稱。“相”指事物的外部形態。佛教認為:無論從空間還是從時間意義上看,一切事物都在聚合分離演化著,並無一個實在的形態。中國禪宗認為:能離於相,才能法體清靜。《金剛經》提及了四種相,既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認為我隻是一個虛幻的東西,永恒的“我”並不存在,它的存在隻是身體的感覺以及那在不斷變幻著的心念。既然“無我”,當然也就無相、無物,隻不過稱呼為我,稱呼為相罷了。
涅:原意在梵文和巴利文中為“消散”,也就是痛苦、煩惱和無明完全消除的境界。在早期佛教文獻中,又把涅稱作“渴愛滅”、“無明滅”、“不死”、“絕對寂靜”、“清涼”等。以後,隨著佛教的發展,各派對涅的解釋也各不相同。涅是早期佛教的最高理想和人生的最終目的,是擺脫了一切外界物質的束縛和理念與感覺的影響,達到永恒寂靜的一種境地。它是完全擺脫了輪回之苦的徹底解脫的境地,因此與“解脫”同義。從無常、無我到寂靜涅,是早期佛教理論發展過程中的幾個重要的階段,也是佛教的幾個重要的特征。開始它充滿了辯證法的思想,以緣起論為理論基礎,提出了無常和無我的學說,否定了天國和神的教義,否定了主宰一切的梵和靈魂不死的學說。但是當它一接觸到輪回和解脫的問題時,它的辯證法就走進了死胡同。它把緣起論運用到人生的問題上,形成了十二因緣的學說。最後,以涅論完成了它的學說體係。所謂“永恒寂靜”的涅學說是與無常和無我論相矛盾的。因為根據佛教的無常學說,一切事物無不在生、住、異、滅的變化中,無一永住,而涅卻是“永恒”“絕對”的寂靜。
從人類的生死出發分析一切痛苦和煩惱產生的根源,從無明進而提出了涅。我們認為涅學說是早期佛教龐大的唯心主義體係的終結,在其整個學說中占有重要地位,它的形成標誌著佛教的確立。
【譯文】
那時,佛住在南海島國的楞伽山頂,周圍的一切都顯得美妙而莊嚴。跟隨佛的僧人以及有成就的修行者相聚在一起。從各地來的都是高僧和立誌修行無上智慧,證悟了心為萬法,了知一切有靈性的生命的真實,並掌握了各種神通的方法。他們以大慧這位有成就的修行者為代表,都是修悟有道的人。能洞察人心,滿足不同層次的要求,從各方麵消除執著於有我與物的認識。對實我、因緣、真實,物我兩空的見解,運用自如。這時覺悟人生的大慧修行者代表著大家的意願,從座位上站起來,他袒露著右肩,在佛陀麵前,用右膝著地跪下,兩手相合於胸前,十分恭敬地用詩句讚美著釋迦牟尼:
世間的一切都離不開生滅變幻,就好比那虛無空幻的華光。智者證悟了無所謂有與無,就會產生渡人於苦海的心願。
一切事物的法則如離奇的夢幻,都是由心中生發而產生。
智慧的人舍去了有和無的想法,就會有渡人於苦海的心。
遠離於絕對的有與無的想法,一切都如夢似的蕩然無存。
智者認識了有與無的偏見,就會生發渡人於苦海的心願。
證悟了並無實有的我與有我之因,是妄念之火帶的煙霧。
了解一切的本性都清澄寧靜,就會產生救人於苦難的心。
一切空空如也就沒有什麼寂滅,沒有寂滅的所謂的佛界。
沒有佛這所謂的事物和什麼寂滅,不存在覺悟與不覺悟。
一切都好像有又好似無,對這樣的偏執一定要遠遠離去。
佛陀的要反觀內照的修行,是在於證悟執迷於生的意念。
其根本在於並不能得到什麼,隻是求得本真澄清的自性。
【經文】
爾時大慧菩薩,偈讚佛已,自說姓名:
我名為大慧,通達於大乘。
今以百八義,仰谘尊中上。
世間解之士,聞彼所說偈。
觀察一切眾,告諸佛子言。
汝等諸佛子,今皆恣所問。
我當為汝說,自覺之境界。
【注釋】
大乘,意指“運載”、“乘載”或通向解脫的“道路”。所以,凡是能夠使人獲得解脫方便的佛教皆稱為“乘”。“乘”在實質上包含著四方麵的內容,即能詮之“教”,所詮之“理”,所修之“行”,所得之“果”。大乘,即在原始佛教、部派佛教之後,於一世紀左右形成的佛教派別。此派形成後,自稱能乘載無量眾生,由生死輪回之此岸,到達菩提涅的彼岸,從而生佛,故自稱為大乘,並把原始佛教、部派佛教貶為小乘。大乘與小乘之間的區別,從上述教、理、行、果四方麵來看,都有深淺的不同。特別是大乘佛教,為了適應向群眾傳教的需要,還吸收了印度教的許多因素,把佛陀更加神化了。
百八義:提出了一百零八個有關佛教教義、修持等問題,涉及了有關哲學與邏輯、語言與論辯等諸多領域,佛陀在回答時並非一一對應,而是集中在三界唯心、萬法唯識上著力闡發,對於其他問題則由這樣的“識”為基礎去認識,其結論也就明朗了。其精巧的邏輯與論辯耐人尋味。
覺:正覺,指佛陀的真正智慧。對一切佛理證悟透徹,因而亦稱佛為正覺。自覺,通過自心的參悟,達到智慧的佛門境地。
【譯文】
那時大慧這位有成就的修行者,在用唱詞讚揚了釋迦牟尼之後,自我介紹說:
我的名字叫大慧,立誌修行大乘法。
一百零八個問題,現今問詢於佛陀。
世上求解脫的人,希望聆聽您解說。
遍察一切眾生靈,告知所有修行者。
佛講你們信奉者,心中疑難都應講。
理當由我來說法,自覺覺他的境界。
【經文】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承佛所聽,頂禮佛足。合掌恭敬,以偈問曰:
雲何淨其念?雲何念增長?
雲何見癡惑?雲何惑增長?
何故刹土化?相及諸外道?
雲何無受次?何故名無受?
何故名佛子?解脫至何所?
誰縛誰解脫?何等禪境界?
雲何有三乘?唯願為解說。
【注釋】
頂禮佛足:古印度最尊敬的禮節。頭、雙手、兩足著地,俯伏佛陀足下叩首。後人常用“頂禮膜拜”來形容極度的崇敬。
合掌:原指兩手交叉,佛教指合掌而交叉十指。將兩手相合於胸前,以表示對佛陀、神靈、信眾的虔誠與信賴,是印度和斯裏蘭卡以及緬甸、泰國等國自古以來的禮節。印度人認為右手是神聖的,左手是不潔的,兩手相合則表示把人神聖的一麵和不潔的一麵合在一起,從而完整地體現人的真實形態。
在密教中,把左右手分別為金剛界與胎藏界、理與智、定與慧,並把合掌法分為十二種。通常的合掌相當於第七種的歸命合掌(金剛合掌)。
十二合掌法為:堅實合掌、虛心合掌、如來開運合掌、初割蓮合掌、顯露合掌、持水合掌、歸命合掌、反叉合掌、反背互相著合掌、橫柱合掌、覆手向下合掌、覆手合掌。
刹土:國土,佛經中稱國或土,其義相同。
相:有以下幾種含義:
1.形態,樣子,表露於外的形象。
2.特質,特征。
3.性質。
4.思,和想同義。
5.思與想留下的形跡,為事物的表相。佛教主張要舍去對這種表相的思念。具體講,就是要舍離三念(亦稱三輪,即施者、受者、施物)。即所謂“三輪空寂”或“三輪清淨”。
6.狀態。
7.境地。
8.特征。
9.佛的三十二種特征,即三十二相。
10.有為相。即生、住、異、滅四相。
11.有漏,意即有情感之心。
12.邏輯學上的定義。
13.推論的證據,證因。
外道,指佛教以外的其他各種哲學思想。主要指佛教產生後的六種學說,即:“善惡無果論”,“苦樂無因論”,否定輪回的“斷滅論”,宿命哲學的“常見論”和“宿因論”以及“詭辯論”。從哲學觀點看,前三種屬於唯物主義派別;第四、第五種屬於反對神權、王權的懷疑論或虛無思想,有進步意義;第六種遊離於神學和唯物主義之間,同樣被佛教所排斥。
受:佛教名詞。指接受了外界事物在心裏產生的感受、觸動、變化。常指二受,即身受與心受。
禪:佛教名詞。指心專注一境,靜慮思維佛門義理的修行實踐,並根據禪定的不同境界分為四個層次,稱為“四禪”或“四禪定”、“四靜慮”。從一禪至四禪,依個人內心的感受而劃分。初禪,即體驗到舍離欲界之“喜樂”;二禪,內心澄靜的“喜樂”;三禪,進入無所謂喜或樂,苦或憂的“行舍”狀態;四禪,不苦不樂,進入隻念修行功德的“禪天”。
三乘:佛教術語。指引導信眾求證修悟佛果的教法,這就是乘的含義。有從一乘到三乘的區別,中國佛教各宗各派對此都有不同的說法和論述注疏。大致有以下四種論說:
1.大乘佛教主張的三乘說。一聲聞乘,又稱“小乘”,即能接受佛門的教義“聲教”,悟出四諦(參見後注),得證阿羅漢果者;二緣覺乘,又稱“中乘”,即能自覺接受佛陀教義感飛花落葉之“覺緣”,悟得十二因緣的理趣(參見後注),得證辟支佛果者;三菩薩乘,又稱“大乘”,即皈依佛門、勤修精進,得所有智、自然智、無師智、佛智,度脫一切,歸於涅。
2.小乘佛教主張的聲聞、緣覺、菩薩三乘,運出三界,歸於涅(參見前注)。
3.將大乘佛教與小乘佛教合論為“聲緣菩”三乘。
4.一乘說,認為人人皆有佛性“立地成佛”,“見性成佛”,三乘歸於一乘。
除此之外,佛門密宗將三乘說歸結為“三密”。一聲聞依口傳聲教而證悟,因此配合以“語密”;二緣覺以內心得悟十二因緣,因而配備以“意密”;三菩薩以大慈大悲,身體力行,普渡眾生,從而配之於“身密”。三者中身兼意口,統之以身,以身密為最重要。
【譯文】
這時大慧這位有成就的修行者,聽到佛陀的應承後,五體投地俯伏在佛陀腳下叩首後,將兩手合於胸前恭敬地發問道:
怎樣除盡心之念?為何妄念能增長?
為何認識總迷惑?為何疑惑能增長?
為何疆域有不同?不同的形態思想?
何為無感受境地?什麼叫不受觸動?
什麼稱為佛菩薩?解脫之後到何處?
束縛與解脫是誰?何為禪定四境界?
何為聲緣菩三乘?期望為我們解說。
【經文】
緣起何所生?雲何作所作?
雲何俱異說?雲何為增長?
雲何無色定?及與滅正受?
雲何為想滅?何因從定覺?
雲何所作生?進去及持身?
雲何現分別?雲何生諸地?
破三有者誰?何處身雲何?
往生何所至?雲何最勝子?
何因得神通?及自在三昧?
雲何三昧心?最勝為我說?
雲何名為藏?雲何意及識?
雲何生與滅?雲何見已還?
雲何為種性?非種及心量?
雲何建立相?及與非我義?
雲何無眾生?雲何世俗說?
【注釋】
無色定:即“四無色定”、“四空定”(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定),意指除去對外界的感受,達到的四種精神境界,大體上是無色想、識見、無觀想乃至絕對寂靜的狀態。
想滅:即無想,有下列含義:
1.已消滅思想者,即進入滅盡定的人。已無表象作用的人,即消失了意識的人。
2.心及心的表象完全消失的境地,在對象麵前無任何想念的狀態。
3.無想果,即十四種心不相應行之一,即生於無想天者所獲得的無意識的狀態。一部分外道把這一境地稱為涅境地。
4.無想天的略稱。其又稱無想有情天、少廣天等。即依修無想定,指一切心的活動作用完全止息的禪定而達到的境地。
5.指無想天的眾生們。
三有:佛教用語三界的異稱。認為生死輪回,因果相續稱之為有。分為欲有、色有、無色有,即欲界、色界、無色界。意為世俗、脫俗(但仍有物念)和超俗三種境界,雖處不同層次,但都屬於未脫生死輪回的眾生界、“迷界”,隻有跳出三界外,進入“涅”才是修行的目的所在。
三昧:又稱正受,即息慮凝心,不起念。正受指正心行處,即端正思想,使世俗之心定住於一緣。從塵世而來的世人之心常曲不端,得正受則端直,猶如蛇行常曲,入於竹筒中則直的道理一樣。三昧正受就是禪定攝心,從而心體寂靜,遠離邪惡。
藏:佛教名詞,常有蘊積、包含的意義,指清澄自在,永射寂光的境地。亦指藏識,為大乘瑜伽行派的心識、心法,即人的認識可分為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八個識體。
種性:種,種子,生無量之義,種子能生成果實,乃至百千萬數;性,不變的特點。種性,不斷產生的不同特性。
【譯文】
因緣從哪裏產生?由因到果又為何?
為何同與異並存?為何又不斷演化?
什麼是無色定呢?滅盡定又是什麼?
何為所說無想定?為何能夠正心處?
為何行為成因果?為何入世得人身?
為何能生出意念?為何修身有差別?
跳出三界的有誰?為什麼轉生不停?
往生究竟到何處?什麼是最好根苗?
怎樣能得到神通?如何能自在三昧?
什麼是心體寂靜?能為我說明它嗎?
什麼稱為八識呢?什麼是心意見識?
何為產生與寂滅?什麼是見到心寂?
何為生發和不變?什麼是不法妄念?
為何要稱謂形態?要證悟法相無我?
為何要說無眾生?隻是隨俗說救度?
【經文】
雲何為斷見?及常見不生?
雲何佛外道?其相不相違?
雲何當來世?種種諸異部?
雲何空何因?雲何刹那壞?
雲何胎藏生?雲何世不動?
何因如幻夢?及闥婆城?
世間熱時焰?及與水月光?
何因說覺支?及與菩提分?
雲何國土亂?雲何作有見?
雲何不生滅?世如虛空華?
雲何覺世間?雲何說離字?
離妄想者誰?雲何虛空譬?
如實有幾種?幾波羅蜜心?
何因度諸地?誰至無所受?
何等二無我?雲何爾炎淨?
【注釋】
斷見常見:又稱斷常二見,邊見。包括兩種認識:一為斷見,指世俗的人,隻承認見得到的事物,看不到其過去、未來,以及它的接續性;二為常見,認為有情之身心可以永遠存在。佛教中,特別在原始佛教裏,主張中道反對偏執於一說。
闥婆城:意譯為海市蜃樓,虛幻景象。
覺支:下注之三十七菩提道品中的七覺支。原指覺察心術偏正的方法,因方法有別,故稱之為支,此處指七覺支,即七種覺法。
菩提分:指通達涅的三十七種修行的內容,三十七菩提道品。分別是:
四念處: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法念處。亦稱四念住。
四正勤:對已生之惡使除斷為勤精進;對未生之惡使更不生為勤精進;對未生之善使生為勤精進;對已生之善使增長為勤精進。亦稱為四正斷。
四如意足:欲如意足、念如意足、精進如意足、思惟如意足。亦稱四神足。
五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
五力: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
七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輕安覺支、念覺支、定覺支、行舍覺支。又稱七菩提分。
八正道: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
幾波羅蜜:即六波羅蜜,亦稱六度、六到彼岸等,意指到達彼岸世界涅的六種方法。分別是:布施、持戒、忍、精進、定、智慧。
諸地:即大乘十菩薩地。分別為:歡喜地、離垢地、發光地、焰慧地、難勝地、現前地、遠行地、不動地、善慧地、法雲地。
【譯文】
何為斷見的認識?什麼是永存之想?
佛與外道何區別?兩者之間怎聯係?
什麼是佛滅度後?演化成不同宗派?
何為空幻的境界?什麼是瞬息壞滅?
為何生靈有胎生?什麼是世事本靜?
為何佛法如夢幻?猶如那海市蜃樓?
又好像火焰升騰?以及水中的明月?
為何說有七覺支?又有三十七道品?
為何有土地紛爭?為何萬物視其有?
為何自性不生滅?為什麼世如空華?
怎樣能覺悟世事?何為離無所謂離?
遠離妄念的有誰?佛法為何喻為空?
所謂真實有幾種?到彼岸有幾種法?
怎樣修行超十地?到達寂靜又有誰?
何為人法都無我?如何法我幻焰無?
【經文】
諸智有幾種?幾戒眾生性?
誰生諸寶性?摩尼真珠等?
誰生諸語言?眾生種種性?
明處及伎術,誰之所顯示?
伽陀有幾種?長頌及短句?
成為有幾種?雲何名為論?
雲何生飲食?及生諸愛欲?
雲何名為王?轉輪及小王?
雲何守護國?諸天有幾種?
雲何名為地?星宿及日月?
解脫修行者,是各有幾種?
弟子有幾種?雲何阿黎?
佛複有幾種?複有幾種生?
魔及諸異學,彼各有幾種?
自性及與心,彼複各幾種?
【注釋】
戒:即戒律、規定。大小乘不同,戒律也有所區別。通常有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如小乘佛教的五戒為:殺生、偷盜、邪淫、妄語、飲酒,大乘佛教十重禁戒除前五戒外尚有:說過罪、自讚毀他、慳、謗三寶等。性戒,對重罪的禁戒,如殺、盜等。
摩尼:珠寶的總稱。又有如意玉珠的稱謂,指能夠滿足人的隨意所求。
明處及伎術:明處,又稱五明處、五明,是古代印度的五大學科,包括:
聲明,研究語言學的專門學問。
工巧明,以農、工、商、術士等為研究對象。
醫方明,研究醫藥和醫療技術的學科,漢藏醫學中多有傳承。
因明,邏輯學。與正理派淵源相續,唐玄奘傳譯因明影響最大。
內明,各學派各自的主張,其經典、內容各異。如佛教以三藏為內明,包括經、律、論,釋論、教義等,可簡稱為佛學;婆羅門教則以四吠陀即《梨俱吠陀》、《夜柔吠陀》、《娑摩吠陀》、《阿闥婆吠陀》四部經典為內明。
大乘佛教主張利世,五明為必修內容,是“大智資糧”,佛學底蘊的博大精深是可以想見的。
伎術,即技術,泛指各類專門技藝。
伽陀:梵文音譯,為諷頌或孤起頌,形式上全部是韻文,不用散文。
轉輪:又稱轉輪王、聖王等,印度古代神話中手持轉輪寶物在空中飛行並降伏四方的帝王。佛教建立後沿用,並常用“轉”比喻宣講,“法輪”借喻佛教教義,所謂“佛轉法輪,如轉輪聖王轉寶輪”“一切邪見”“皆悉消滅”。
諸天:佛教用語,通常指欲界六天、色界十七天、無色界四天。欲界六天,指未離世俗的六種環境;色界十七天指超乎食、淫二欲的十七種環境;無色界四天指無色、無想、無形的寂滅境地。
阿黎:梵文音譯,指高僧、法師。
【譯文】
智慧境界有幾種?戒律幾種製眾生?
誰賦予了物之珍?如珍珠金銀寶器?
各種語言誰發明?眾生區別誰創造?
五明和各種技藝,是誰讓它們表現?
嘲諷歌頌有幾種?何為長詩與短句?
係統之學有多少?什麼能稱為論典?
為何世間有飲食?為何人生有愛欲?
什麼被稱為帝王?聖主與王怎區別?
何為守護其國家?三界中天有幾種?
大地是怎樣形成?日月星辰何組成?
求解脫的修行者,一共有多少種呢?
佛門弟子有幾種?何人能稱為法師?
可稱佛的有幾種?各種生靈有幾種?
魔邪與一切外道,又各有多少種呢?
假有的自性心識,又各自有多少呢?
【經文】
雲何施設量?唯願最勝說?
雲何空風雲?雲何念聰明?
雲何為林樹?雲何為蔓草?
雲何象馬鹿?雲何而捕取?
雲何為卑陋?何因而卑陋?
雲何六節攝?雲何一闡提?
男女及不男,斯皆雲何生?
雲何修行退?雲何修行生?
禪師以何法?建立何等人?
眾生生諸趣,何相何像類?
雲何為財富,何因致財富?
雲何為釋種?何因有釋種?
雲何甘蔗種?無上尊願說。
雲何長苦仙?彼雲何教授?
如來雲何於,一切時刹現。
【注釋】
量:標準、尺度。佛教因明學用語,指現量,如眼觀之而成形,耳聽之而成聲,即感覺。比量,推論,如見煙而知必有火,以已知推量未知的方法。
六節:印度古代的曆法,分一年為六節,每節為兩個月。
一闡提:梵文音譯,意為斷絕一切善根善念的人。對這種人是否有佛性,是佛門中長期以來有爭議的問題。
諸趣:趣指所到的地方,諸趣指六趣,亦稱六道,佛教認為眾生因其生時所為,即業力死後可往六種去處。一地獄趣,受八寒八熱之苦;二餓鬼趣,與乞食的餓鬼同處;三畜生趣,成為禽獸;四阿修羅趣,懷憤怒爭鬥之心與人隔絕;五人趣,往生人類居住之處;六天趣,身處光明而快樂的人們之間。
【譯文】
什麼被稱為假設?期望您能告訴我。
為何空中有風雲?為何有的人聰明?
為何會有森林呢?為何有野草滋長?
為什麼有象馬鹿?為何人要捕獲它?
何為卑鄙和醜惡?為什麼會如此呢?
為何一年分六節?為何有人無善根?
男人女人陰陽人,都是如何生出來?
為何修行有退卻?什麼是立誌修行?
禪師教人幾種法?何人能夠修禪觀?
眾生往生的去處,是什麼樣有幾類?
什麼是真正富有?怎樣能得到財富?
什麼是佛家種子?又是如何產生的?
什麼是增長種子?請世尊的佛講解。
為何有修苦行人?其成仙有何方法?
為什麼說佛菩薩,處於一切土地上?
【經文】
種種名色類,最勝子圍繞?
雲何不食肉?雲何製斷肉?
食肉諸種類,何因故食肉?
雲何日月形?須彌及蓮花?
師子勝相刹?側住覆世界?
如因陀羅網,或悉諸珍寶。
箜篌細腰鼓,狀種種諸華。
或離日月光,如是等無量?
雲何為化佛?雲何報生佛?
雲何如如佛?雲何智慧佛?
雲何於欲界,不成等正覺?
何故色究竟,離欲得菩提?
善逝般涅,誰當持正法?
天師住久如?正法幾時住?
悉檀及與見,各複有幾種?
【注釋】
須彌:即須彌山,梵文音譯。意為“妙高”、“善積”等,印度神話中的山名,極高,周圍有山、海環繞。
因陀羅:原為印度婆羅門教、印度教神名,佛教沿用,原為雷雨之神,手持金剛杵,故又稱“金剛手”、戰神。
箜篌:樂器。
如如:真相,與真如同,不變不異。
欲:即五欲,佛教名詞。指由色、聲、香、味、觸,即眼、耳、鼻、舌、身五種感官而起的五種欲望;還把財欲、色欲、食欲、眠欲、名欲,也稱為五欲。認為五欲是難以脫離苦海的主要原因。
悉檀:又譯作悉談,有理、宗的譯義,意指成就。
【譯文】
他們以外相色身,讓最好的人圍繞?
為何要戒除肉食?又怎樣製止食肉?
那些食肉的眾生,又為什麼要吃肉?
何為佛的世界裏,美妙積善似蓮花?
無比美好的形象,縱橫布滿了世界?
如那無敵的寶網,覆蓋著奇珍異寶。
似箜篌與細腰鼓,表現著各種華美。
那非日月的光彩,令人怎樣來估量?
什麼是佛的化身?什麼是佛的報身?
什麼是佛的真相?什麼是佛智慧身?
為何在欲色界內,不能成就那覺悟?
究竟如何在色中,離開欲望得覺慧?
當佛在滅度之後,誰來世間傳正法?
佛又在世多久呢?佛法又住世多久?
成就智慧的見解,又各有多少種呢?
【經文】
毗尼比丘分,雲何何因緣?
彼諸最勝子,緣覺及聲聞,何因百變易?雲何百無受?
雲何世俗通?雲何出世間?
雲何為七地?唯願為演說。
僧伽有幾種?雲何為壞僧?
雲何醫方論?是複何因緣?
何故大牟尼,唱說如是言?
迦葉拘留孫,拘那含是我?
何故說斷常,及與我無我?
何不一切時,演說真實義?
而複為眾生,分別說心量?
何因男女林?訶梨阿摩勒?
雞羅及鐵圍,金剛等諸山?
無量寶莊嚴,仙闥婆充滿?
【注釋】
毗尼比丘分:毗尼,調伏,律。比丘,在巴利語、梵語中的原意為乞食者,舊譯為乞士。最初,在婆羅門教中,把處於人生第四期,即遁世期的遊曆四方的修行者稱為比丘或遊行者。佛教興起後,各種其他教派把托缽行乞的修行者稱作比丘。佛教采用了這個名稱,通常指出家修行的男性信徒。以後,在佛教戒律體係確立後,則專指出家得度受過具足戒、年滿20歲的男性修行者(參見高楊、荊三隆《金剛經新注與全譯》)。
因緣:佛教重要術語之一)。一般來講,因即原因,緣即條件。因緣合稱,即指形成宇宙間一切事物、現象和引起認識以及造成“業報”的原因和條件。“一切法因緣生。”(見《大乘入楞伽經》卷二)。“佛教因緣為宗,以佛聖教自淺至深,說一切法,不出因緣二字”。(見《楞嚴經疏》卷一)。因緣合稱,此複合詞係佛教所獨創。因緣之作用即稱緣起論,是佛教全部世界觀和宗教教義的理論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