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誌啊,先別忙著收拾廚房了,快來看媽給你買什麼好東西了。”
傍晚,許明誌在廚房裏,係著條大圍裙刷洗鍋碗,累的腰酸背痛,剛準備休息,就聽到丈母娘的“慈愛”的聲音傳了過來。
買東西?
給我的!
許明誌有些不解。
入贅三年,丈母娘一直不喜歡他,處處刁難,平日裏動不動就破口大罵,從未給過他好臉色,怎麼今天突然買了東西呢?
許明誌心中雖有疑惑,但並沒有去問,畢竟他知道丈母娘一直對他不滿。
剛走出廚房,丈母娘麵色大喜,一把將他拉到沙發旁坐下,笑道:“明誌啊,你來我們謝家,已經有好些年了吧。”
“媽,有三年了。”許明誌回答道。
“這些年媽對你心存不滿,你別放在心上,這是今天下午在商場買的一套西裝,你穿上試試,合不合身?”
丈母娘說著,拿出一套嶄新的西裝,襯衫、領帶和皮鞋一樣不少,從麵料來看屬於高檔貨。
“媽,您這是做什麼?”
許明誌不以為然,聯係到丈母娘今晚的所作所為,隱隱覺得今晚有些不尋常。
作為謝家的上門女婿,他沒有任何地位可言!
甚至,結婚三年來,丈母娘從來不會知會他自己的任何行蹤。
想著,許明誌歎了口氣。
如果不是當初謝夢涵頂住家族的壓力,選擇和他結婚,自己也不會成為謝家的上門女婿。
當年,許明誌和謝夢涵曾是相戀多年的情侶,為了能夠在一起,謝夢涵以死相逼,執意和許明誌成婚,最終謝家妥協答應兩人的婚事。不過,前提卻是讓他入贅謝家,未來的孩子要隨謝夢涵的姓氏。
“明誌,愣著幹什麼呢?趕緊穿上試試!”
丈母娘何春秀看到許明誌發楞,忍不住問道。
“媽,您是不是有什麼事?”
許明誌回過神趕緊問道。
丈母娘何春秀見他這般,笑道:“明誌啊,媽想求你辦件事。”
看到何春秀這副模樣,許明誌搖了搖頭,不由得心裏苦笑。
果然,有事相求!
“媽,您說吧。”
“明誌,我想讓你給開宇頂罪。”何春秀邊說邊從包裏拿出幾遝鈔票,正色道:“我不會讓你白白進去的,這裏是三十萬的補償金。”
嗬嗬!
許明誌聽到這裏不由露出一抹苦笑。
謝開宇生性放蕩,仗著謝家家大業大,在外更是目中無人。這些年在外麵沒少惹是生非,反觀何春秀卻對這個兒子百般溺愛,殊不知他為人囂張跋扈,私生活糜爛不堪,出事是遲早的。
如今,謝開宇犯下的孽債,卻要許明誌來承擔責任!
憑什麼?
難道僅僅隻是因為自己在謝家沒有任何地位,就應該任人宰割嗎?
“我不要這些錢,也不會替謝開宇頂罪。”許明誌堅定道:“他自己犯下的罪應由他一人承擔。”
“許明誌!你一個廢物,在我謝家待了這麼些年,吃我家的,用我家的,難道讓你做這點小事都不行嗎?”何春秀厲聲叱道。
終於……
露出本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