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雖然積極賠償損失,但因為種種原因,吳簫還是被判入獄六年。因為受傷,她必須住院治療,等到她離開醫院開始服刑,時間已經整整過去了一年。

吳簫帶出去的錢花得精光,被判入獄、高昂的醫療費用和灰暗的未來曾經讓她萌生了輕生的念頭,但在警察的監視下,她想死都不可能。周明超畢竟是生意人,不能丟下工作天天陪伴她,況且,他替她墊付了巨額賠償之後,經濟日漸拮據,如果不努力工作掙錢,隻怕吳簫連醫療費都給不起,而如果不及時治療,她的右腳可能會被截肢。

周明超的妻子發現公司大量資金去向不明,屢次逼問他錢的去向,他無法再瞞下去,隻能原原本本說了出來。雖然他一再強調說吳簫僅僅是自己的學妹,但他的妻子根本不信他的話:

“為了一個同學就能把幾十萬美元的資金眼也不眨地扔出去,這可能嗎?你們倆之間要是沒有特殊的關係,你怎麼會這樣做?難怪你最近總是往國外去,我還以為你是專心做生意,誰知道你是會情婦去了!周明超,你說怎麼辦吧!”

周明超低聲下氣地說:

“小惠,別胡說。我哪來什麼情婦!人家確實是我同學,而且現在除了一個外甥女之外,在這世上沒有親人了。我總不能看著她死在異國他鄉啊!”

“喲!你還挺有同情心啊!哼哼!少跟我來這一套!我告訴你,這日子沒法過了!快刀斬亂麻吧,你既然有了外遇,我也無法容忍你,不如我們倆離婚算了。反正你也不在乎我們母子,孩子歸我,你找你的情人去。不過,這房子也得歸我,你還得把家產分給我50萬,是美元,不是人民幣!我不會便宜了你的!”

妻子是個脾氣暴躁的人,眼裏揉不得半點沙子,屬於那種追求完美的女人。丈夫出軌了,她私底下哭了很久,悲痛過後,就開始為自己的權益鬥爭了。她迅速地分析了當前情況,知道周明超的心是不可能收回來的,不如徹底了結這份感情,糾纏到最後隻能兩敗俱傷。她不想跟周明超鬥個你死我活,他到底是自己兒子的親生父親,就算自己不愛他了,可孩子還是需要父親的。

周明超除了乖乖簽字,已經無路可走。國外,躺在病床上的吳簫需要他,他不能就這麼把她扔在異國他鄉。吳簫燒傷後,給若嵐寫了一封信,隻告訴她自己遇到了很大的困難,需要錢救急,讓她幫忙賣掉房子,把錢彙到周明超賬上。若嵐不知道小姨出了什麼事,打她公寓的電話也打不通,她隻能向周明超詢問,但吳簫不希望自己的事讓若嵐煩心,再三囑咐周明超不許說,因此,周明超智能含含糊糊地告訴若嵐:

“你小姨投資失敗,欠下一大筆錢,否則不會急著催你幫她賣房的。對了,若嵐,笑笑的房子賣掉後,你有住處嗎?”

若嵐點點頭,說:

“我已經買下一套新房子了,就在我單位旁邊的小區。您不用擔心我。我小姨在國外無依無靠,拜托您多關照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