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百二十二章節 眾人皆默(3 / 3)

李永興便看向坐在他左手的那位老者。

此人姓萬,名有財,乃是同福商行的大老板,同福商行擁有除永興的船隊外,最大的海上船隊。且和永興一樣,從事外海生意,實力不容小覷。李永興想這回的事情辦的順利,得到大家的支持,此人是勢必要爭取的。因此一早李永興便請自登門,說服了萬有財。

其實萬有財並不願意摻和此事,一來他確實舍不得自己辛辛苦苦爭下來的錢財,二來同福商行雖然有實力,在泉州的商行裏,也叫得上號來,但若論財力,與永興,慶瑞還有喜來登,確實差的太遠,就算摻與了,於他而言,那點子名利,也沒什麼用處。他就算看不得那麼長遠。可近在眼前的他卻不能不考慮。

自己年事已高,同福雖然現在在他手上還不錯,可他那幾個兒子卻實在平庸,別說發展了,能把這份家業守住,他就謝天謝地了。等他百年之後,同福又將如何?如此他不得不為自己的兒子們鋪條後路。

他一直與李永興交好,就是這幾年新興的慶瑞,他從前也多有提攜,至於喜來登,雖無直接的交往,但彼此也是相安無事。這回李永興放下身段,到他府上拜訪,他不能潑了李永興的這份麵子。再則,這回的事情,既是這三家最有實力的商行起的頭,他若從中相助,賣這份人情,少不得這三個在泉州說話最頂事兒的,以後也能助扶著同福些。

既是朝庭借款,且分給攤給各路州府的金額是一定的,那麼這錢說不借,也是不可能的。總歸要出錢,不如態度積極些兒。左右這借款,雖州府有定額,可各商行要借多少,卻是沒有定額的。

至於最後借多少款,還不是自己說了算?這麼一尋思,他便應了李永興。需要做的,其實也不過是表個支持此事的態度再出點反正不得不出的血而已。

萬有財收到李永興的眼神,便清了清嗓子,咳了一聲,道:“將士們浴血沙場,保家衛國,這才有百姓的安居樂業。我等雖是小民,卻也有責任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為國家做些事情。此次朝庭開口向民間借款,為的也是護我等子民安居樂業,國之太平,我等才能能做好生意,豈能遇上事情,就假以托辭?都說商人重利輕情,若這回用著我等商賈時,我等還推三陰四,不出一把力,平時又豈能責怪別人瞧不起我們這些行商之賈?”

“按說,我們同福商行,在泉州不算最大,這打頭的話不該由老夫打頭來說,不過老夫於諸位之中,到底年長些,便倚老賣老,說了這一番話。老夫話也不白說,知州大人尋我時,給我分攤的是八千貫的份額,老夫盤點了一下賬務,卻是能拿得出來,當今官家仁厚,我等天天承官家恩澤,此次正是可為朝庭盡些綿力之時,因此老夫也明一回大義,願拿出一萬五千貫來。”

“萬老爺財大氣粗,整個泉州,除了李老爺的船隊,其它商行哪裏敢比?我等卻實在是拿不出這些錢來的。”

下麵有人嚷道。

萬有財聽了也不著惱,隻撚了胡須,淡淡一笑,道:“不過是各盡所能而已。在坐的諸位,果真一個銅板子兒,都拿不出來麼?多少不論,但看自己對朝庭的心意而已。”

果然薑還是老的辣,此話一出,別人實在不好反駁。總不能說自己真的一個銅子都拿不出來吧。若是真一子兒不出,豈不就坐實了他話中的對朝庭無心?這罪名,哪個都擔不起。

一時眾人皆默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