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單親家庭(八) 當官要有貴人扶(1 / 3)

第三章單親家庭(八) 當官要有貴人扶

其實,那隻不過是南山的奶奶和爺爺的猜測而已,他們並不知道,喻大海不提出離婚還有另外一個最為重要的原因。不久前,藍天省黨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司徒遠方同誌已經代表在國外出差的藍天省黨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勞援朝同誌跟他談過話了,根據民主推薦、個人表現和工作需要情況,他將被提拔擔任藍天省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管理廳廳長。

喻大海回想:經過自已的百般努力和組織的精心培養,他從白雲市計委正科級辦公室主任這個領導職務算起,熬過了“正轉副”、“副轉正”、“正轉副”之後,早已被列為正廳級領導職務的後備幹部,組織上有意讓他更進一步,承擔更為重要的工作,目前已經進入藍天省人大常委會任命程序。他們這一批廳級領導幹部的任職前公示早在一個多月前就已經通過藍天日報、藍天人民廣播電台、藍天電視台這三家官方媒體向社會公示了。公示上說,“經藍天省黨委同意”,藍天省黨委組織部“現將喻大海等同誌擬提拔任用的有關情況予以公示”,“對以下同誌擬提拔任用,如有異議,請以書麵形式署真實姓名和聯係地址”郵寄或送到藍天省黨委組織部幹部監督處。

喻大海想:“既然組織上已經考核通過,並對準備提拔任用的幹部進行了任職前公示,那就表示對他的任職是絕對沒有任何問題的了。任職前公示以及正式任職文件中的‘試用期一年’,都隻不過是走走程序而已。經過專業伯樂層層相出來的千裏馬,就憑你一個兩個平民百姓就能推翻?連想都不用想,平民百姓有什麼能力幫助組織部門把領導幹部提拔任用關,平民百姓對擬提拔任用的幹部‘如有異議’又有什麼用?誰會真的相信平民百姓對組織部門千挑萬選出來的領導幹部的鑒別能力?再說了,無憑無據的,他的異議又從何而來呀?每個同誌任職前公示的內容一般不會超過100個字,既沒有工作業績和專長、優點方麵的說明,更不會有缺點方麵的介紹,甚至連一份簡曆都沒有。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他又不是神仙菩薩,怎麼可以僅憑被擬提拔任用幹部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入黨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學曆學位、現任職務、擬提拔擔任職務來提出不同的意見?他根據什麼去比較、去鑒別、去判斷、去監督?事在人為。考察結束時,誰都可以得到‘群眾反映良好,公示期間無異議’的結論。有些同誌硬是杞人憂天,擔心公示過程中會有人提出不同的意見。明擺著是十拿九穩的事情,有什麼可擔心的?我就從來不擔心公示之後會有什麼變故。隻要周正紅不亂喊亂叫,趙詩華、南山和爸爸、媽媽那裏肯定是不會有什麼問題的。周正紅也不會怎麼樣,目前她還得依靠我。”

喻大海轉而又想:“何況,就我個人而言,一直以來,在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麵無可挑剔,工作實績方麵尤其突出,在曆年的年度考核中年年都被評為優秀。至於我撫養不撫養兒子這種倫理道德責任,履行不履行人民法院離婚調解書這種民事法律責任,完全是個人的私生活問題,無傷大雅。各級組織部門心明眼亮,深知公私有別,對公事和私事還是分得清的。誰曾聽說過這種事情要列入領導幹部的考核範圍?就算是現在實行的《黨員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上列出的應當報告的8個事項,有哪一項提到要報告撫養兒女、贍養父母的情況?一個字都沒有提到嘛!至於第9項‘本人認為應該報告的其他事項’,什麼叫做‘本人認為’?什麼叫做‘應該’?什麼叫做‘其他事項’?沒有明文的規定,誰有空去管什麼‘本人認為’‘應該’報告的‘其他事項’?說了等於沒說!哪個領導幹部的《黨員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上不是填上一個‘無’字,表示‘所列事項沒有發生或沒有變動’就大吉利市?除非是可以曝曬而且又有助於提拔的好事,比如撰寫的一本專著已經出版,一年內講學若幹次。組織、人事、紀檢部門大案要案都辦不完,誰有時間管這種那種雞毛蒜皮的小事!這些能對我的仕途構成什麼威脅!誰都知道,中年男人的三件大喜事是升官、發財、死老婆。離婚跟死老婆差不了多少,而且當時還沒有黨員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製度,我自然就沒有必要向黨組報告在短短的幾天時間裏發生的離婚和再婚的事項了。再說,至今也沒有政策要求我報告撫養不撫養兒子的這種事項。何況,南山早就年滿十八歲,已經是成年人了,我對他已經沒有什麼義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