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不要等嫁完之後再後悔(3 / 3)

” 於是,他們見麵了。

女人的直覺總是很準,尤其當出現情敵的時候。

我感覺到他的變化,就問他真相,他也不避諱,說:“見到了初戀,感覺還是和十年前一樣的美好,她也是如此,所以,很抱歉,我隻能選擇跟你分手。

”我一下子就懵了,跌跌撞撞地跑回家跟母親哭訴。

當然,事實證明,這個舉動大錯特錯,因為母親馬上火冒三丈,不出片刻,兩家的老人全都知道了他要“甩”我的事情。

這麼一來,更加速了他和我分手的速度,兩家的壓力反而激發了他的叛逆,事到如今,萬萬再難回頭!短短五天內,我們就結束了五年的感情路,我整個人完全崩潰了。

當然,他的那個初戀的情況其實比我們也好不到哪裏去,她和未婚夫已經登記領了結婚證,房子都快裝修完了。

這一下,婚事也麵臨著嚴峻的考驗。

我乞求他再考慮考慮,哪怕僅僅隻是為了我們之間這五年的歲月。

但他說感情不是用時間來衡量的,他說初戀女友答應一年後等他畢業就跟他走。

我哭著求他不要走,反而讓他更煩我。

他說和我一起很累,說她很聰明,看她第一眼就能激發起男人的保護欲。

沒有她的時候,他能夠容忍我的缺點、我的不好,但現在重新又遇上了她,他絕對不會再湊合著跟我過以後的人生了。

周圍所有的人都在勸他,但根本沒用,他就是鐵了心等她離婚。

我用五年的時間慢慢愛上了他,全心全意等著和他結婚的時候,他卻放棄了。

我知道他的心已經不在我這裏了,他對我的行為也讓我覺得再折磨自己不值得,可就是管不住自己的心。

夢裏的情景都是和他一起度過的時光。

他說,我和他唯一的機會就是一年以後,到那時如果初戀女友反悔,不肯跟他走,他會回頭來找我。

我矛盾極了,該不該等他……

“棄婦”永遠得不到男人心現在的你,越癡纏隻會令他加倍厭煩你,從容理智的麵對現實,反而能讓自己在他心中的形象加分。

其實,站在一個客觀的角度上來看,不認為你的男友和他的初戀情人重新走到一起會是個最終的喜劇。

十年,對於兩個人而言,簡直算得上一段漫長的人生了。

分手十年的他們,中間各自的經曆往往會成為重修舊好的牽絆,他有相戀了五年的你,她有已經合法的未婚夫,不論是誰,想要拋掉過去的一切重新開始,都是個巨大的難題。

所以,她才說要用一年的時間來考慮,說到底,她的心裏也不是百分之百的有底!就像他說的一樣,戀愛了五年,所有愛情都變成了親情,因此很自然的,曾經完美的你在他眼中變成了個“凡人”,你的缺點統統“暴露”了出來。

所以,這個時候,他重新又遇上了她,重新愛上了她,不是什麼偶然的事兒。

即便沒有她,即便她不是他十年前的初戀情人,也會有其他女人出現,隻因為戀愛到了這一步,他的心早已渴望誘惑了!所以,這個時候他追求愛的心往往是執拗的,這份執拗中含著幾分的蠻勁,他隻是想著去愛,而未必考慮清楚了所有一切的現實後果。

當這份愛慢慢冷卻下來,他未必不會因為自己的執拗而深感後悔!不要再哭著鬧著糾纏不休,對於一個心思不在你身上的男人而言,你所有的哭鬧和可憐都隻能增添他的煩惱,而絲毫都無法引起他的憐惜。

現在的你,當務之急是要重新贏得他的尊重,趕快換掉那副可憐兮兮的“棄婦”麵孔,把當年的自信和美麗重新展示起來,最終你未必會輸給十年前的那個她!先分開一段吧。

他讓你等一年,那好啊,這一年中,你也可以再有選擇,也可以嚐試一下與其他異性的交往。

事情到了這一步,盡量往開了想,讓他離開,未必不是上天多給你的一次機會!祝你好運氣!老公一直愛著我的異母妹妹我們三人的故事,很像偶像劇裏的情節:一個男人與同父異母兩姐妹的情愛糾葛。

更雷同的是:偶像劇中的那個男人,通常對正妻所生的大女兒漠然以對,而對“第三者”所生的小女兒情有獨鍾。

即便大女兒付出所有的愛和努力,依然改不了他的癡心。

我、翔、玉,就是這樣的故事。

我10歲那年,爸爸外麵的女兒玉來了我家。

玉的媽媽是破壞我家庭的第三者,人前,媽媽對她從不予以評價;人後,媽媽恨她恨到咬牙切齒!後來,玉的媽媽跟爸爸斷絕了關係,遠嫁他鄉,把玉留給了爸爸撫養。

玉比我小一歲,我媽媽雖然恨玉的媽媽,但對玉,依舊願意拿出耐心和愛心。

媽媽讓玉喊我姐姐,基本上對我們兩人也能做到一視同仁,畢竟,爸爸回家了,不再找那個女人了,是最令她寬心的事。

丈夫回來了,一切的恩怨都了結了,媽媽是這麼認為的。

我們和爸爸好友的兒子翔一起長大,上學放學,總是三人相伴而行。

我們一天天長大,先後進了大學,然後畢業,然後工作,然後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

去年,翔爸爸的公司因為運營不良欠了不少外債,出於朋友道義,我爸爸幫他還清了。

由於兩家的父母一直以來都知道我很喜歡翔,所以,翔爸爸提出讓我做他家的兒媳。

當時,翔不太願意,但我很興奮也很幸福,因為這一直是我多年來的夢想:做翔的新娘。

後來,迫於父母的壓力,翔還是妥協了。

我們結了婚,在日本度的蜜月。

婚後翔一直沒碰過我,我們一直分房睡。

翔很明確地告訴我,他不愛我,如果不是我爸爸幫他爸爸還了債,他說什麼都不會和我結婚的,因為他心裏有其他的女孩子。

可令我萬萬沒想到的是:翔愛的是玉。

兩個月前的某一天,翔喝多了,嘴裏一直喊著“玉我愛你,我不能沒有你”!看著他痛苦的樣子,我也是淚流滿麵。

那晚,我一直勸他說:我願意成全你們,隻要你能快樂……可翔卻緊緊抱著我不放……他把我當成玉了……那晚之後,我懷孕了。

我告訴翔時,他隻說:“打掉吧。

”但我真的不願意,我和他,都很苦惱。

有時候想想,真的有點恨玉和她媽媽,她媽媽是我媽媽婚姻的第三者,而她又成了我婚姻的第三者。

當然,翔不這麼看,他認為,我才是他和玉的第三者……我愛的人不愛我,我該何去何從?該不該和翔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