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餐廳,兩人上車,冠玉則是下了車,把空間留給他們。
後車座上,林尋鶴與梁雨馨並肩坐著,他拉過她的手,摁亮了頭頂的小射燈,看著她:“你結婚以後,想要孩子嗎?”
梁雨馨坦言:“我,我想要一個屬於自己的孩子。”
林尋鶴點點頭:“如果我們結婚的話,我有的,都會跟你分享,我馬來西亞的山莊別墅可以換成你的名字,淩雲國際的股份也可以給你一部分,用於做你日後的零花錢跟生存保障。如果你將來有了我的孩子,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都會跟我之前的子女一樣,擁有平等的繼承權,你看,可以嗎?”
梁雨馨沒想到他會跟她說這些,一下子嚇得小臉慌亂了起來,連忙擺手道:“不不不!你誤會我的意思了!不是這樣的!”
林尋鶴一愣:“那是什麼?”
梁雨馨急了,他這麼一說,搞得她在跟他要錢一樣,趕緊解釋著:“你的錢跟你的孩子,那些,怎麼分配是你們的事情,我不想摻合。我的意思是,我,不想失去工作,如果,你,你可以幫我找到一份合適的工作,或者願意接受我們在兩國分居。。。”
“分居肯行不行!”林尋鶴直接打斷了她的話:“如果我能給你找到工作,嗯,你繼續說。”
她眼眸裏透過慌亂,道:“我的意思是,我如果有工作的話,就有獨立的經濟能力,就算將來,真的婚變了,也不至於太悲慘,我也不怕了。我們結婚的話,我不要你的別墅,也不要你的什麼股份,就好像你說的,我們都不小了,都想要過的實實在在一點,我若嫁你,便自然是信你不會虧待我的,所以房子寫誰的名字,股分寫誰的名字,我不想這樣算計。我可以用自己的工資養活自己,如果將來我們有了孩子,你對孩子跟對你之前的孩子一樣,平等對待,就可以了。這就是我想跟你說的事情。總之,如果你不能接受我婚後繼續出去工作的話,也不能保證會對我們的孩子跟對你之前的孩子一樣平等對待的話,那麼,我,肯定是不能接受跟你的婚姻的。”
她有些懊惱地說完,深吸一口氣,抬眸看著他:“我要說的說完了,你,什麼意思?”
林尋鶴深深看了她一眼,忽而笑了:“我沒什麼意思啊,你說的都不是問題,我一定可以做的到。”
“還有,還有家庭關係問題!”她這次,不等他問了,主動說了下一個糾結的事情:“我不確定,我可以跟你的孩子們處的很好,但是我,會盡量避免矛盾。我希望,萬一有矛盾的話,你,不要太偏袒你的孩子們,不要太委屈我。”
都說後媽難做,或者在別人看來,嫁給林尋鶴求之不得,可是在她看來,他就是個普通的男人,一個有過婚史還有子女的普通男人。
所以她才會把林尋鶴眼裏根本不算事情的事情,當成天大的事情,一本正經地跟他商量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