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手術移植成功,但小逸還是要住在醫院裏,直到醫生通知出院才能離開。
接下來的日子,我一直陪在小逸身邊,把之前欠他的陪伴,補上。
讓我意外的是,小逸特別喜歡秦瑾城,三句話不離他“爹地”,說長大也要像爹地一樣威風,還總讓我不要欺負他爹地。
天地良心,我怎麼欺負他了?
在小逸眼裏,秦瑾城就是天上閃閃發光的星星,不,是皎潔且唯一的月亮,是他的偶像。
明明他是我一手帶大的,按說跟我更親才對。
也是奇了。
除了蘭媽在這裏照顧小逸,還有好幾個女傭精心照顧他。
看得出,秦瑾城對小逸還是挺上心的,除了瞞著我,其他倒也挑不出什麼毛病。
訂婚禮,我讓秦瑾城推了。
小逸還在住院,沒心情出席那個儀式。
在我心裏,沒有什麼比小逸更重要。
隻有當小逸徹底痊愈後,我才有心情去考慮其他。
但是五月十九號這晚,秦瑾城居然把病房布置了一番,玫瑰,蠟燭,氣球全上上了,然後當著小逸的麵,拿出一個藍鑽戒指,單膝跪地,向我求婚。
我本想拒絕的,想推到以後再說,奈何小逸一直在旁邊幫腔,讓我答應他爹地。
於是架不住他們父子倆的攻勢,我收下了那個碩大的藍鑽戒指。
戒指和秦瑾城之前送我的項鏈,居然是同一塊鑽石做出來的。
上麵同樣刻有“城愛笙一生一世”的英文字母。
想必應該是三年半前一起定製的。
那時我“背叛”他,和蕭凜在一起。
按說,他明明該恨我才對,卻做了項鏈和戒指。
一時不該說他什麼好。
隻能以後對他再好一點兒。
第二天是我生日,秦瑾城帶我飛往南歐一個馬爾他的島國,領了結婚證。
為什麼選在這個國家領證呢?
因為這個國家,男女在結婚時會在教堂裏鄭重承諾:“隻有死亡可以讓我們分開。”
這不僅僅是一個承諾,還具備法律效力,隻要在這裏領結婚證,一旦結婚是不允許離婚的,即使配偶去世,也不可以。
這個男人,真是腹黑。
即使死亡,也不要跟我離婚。
嘴上嫌他腹黑,心裏卻特別感動。
隻有死亡才能讓我們分開。
一生一世一雙人,是對愛情最好的誓言。
領完證沒多久,秦瑾城因為公事忙,要回國。
和他約定好等小逸出院後,我們再商量舉辦婚禮和度蜜月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