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眼看離終點就剩下不到六七公裏了,勝利就在眼前啊!明明力氣也還足夠,可奈何敗在了雙腳,失策。
關鍵是那天還下起了小雨。
人啊,隻要有一件事不順,就那幾天,你會感覺事事都不順。
本想著出去跑步,參加活動,人多熱鬧,也好散散心,誰想就連跑個步,還遇到下雨,當時本就心情不美麗的我,這下簡直糟糕透了,感覺老天都在為難我。
唉,還記得當時跑步棄賽的場景是:
我對腳說:“加油,快了,再堅持一個小時,翻過這座山,穿過那條小路,再朝前走個幾百米就到終點了,所以,你給我好好表現,回家好處少不了你。”
腳委屈的流著淚:“主人,我不行了,我真走不動了,咱回家吧,好處我不要了,我現在隻想休息。”
我聽完,氣的遭不住,眼看後麵180多斤的胖子都衝我前麵去了,我也想超回來,可是此時的雙腳竟然不聽使喚、它還跟我耍起性子來了,無論我怎麼使勁,都拖不動雙腳。
我:“關鍵時刻不靠譜,我怎麼養了你這麼個廢物,不爭氣!”
我一怒之下直接用手打了它,直到把它兩邊(雙小腿、雙腳)都扇的非紅,我才意識到,不光它清醒了,我也清醒了,同時,我還痛.....哭了。”
最後,收容車把我拉回了,我哭著、失落難受的回了家。
到家後,我坐在旁邊,小心翼翼的脫下了鞋,眼前的一幕令我咋舌,好多血泡,突然感覺好疼好疼,腳底已經完全泡白了,腳趾上麵,白的你都可以很清晰的看到紋路的走位。
如此也就算了,關鍵是大腳拇指的指甲全給跑黑了,我哭的像個孩子,這......這指甲黑了是怎麼回事?是血啊~
md!跑個步,代價太大了,後來每每跟人提到這次跑山的事兒,我都難以啟齒,太慘了,真的。
事實證明,無論我們做什麼,光有一腔熱血是遠遠不夠的。
後來,有個朋友笑著跟我說,“第一次接觸跑步,沒什麼經驗很正常,尤其是跑山路這樣的活動,你這個也算得上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了。
這次發生這樣的事情,主要還是鞋子沒穿對,參加體育活動,就應該著體育裝備出席,跑步嘛,自然得準備跑鞋一雙,總之,不管做什麼,打開它的方式一定要正確。
第一次跑步,還是這樣的長距離,我天真的以為跟平時走路一樣,帆布鞋也能拿下。
畢竟平常穿著帆布鞋和閨蜜逛一天街也不會嫌累、嫌痛,就跑個步,應該也不成問題,可最後真的太打臉了。
有很多時候都覺得自己是個“蠢貨”,草包的很。
不瞞你說,沒跑步前,我不愛運動,家裏連雙跑步的運動鞋都沒有,全是帆布鞋。
那時候不喜歡運動,也不喜歡運動鞋,我覺得運動鞋長得不好看。
畢竟,你知道的,我們工作很忙,一年四季,幾乎每天都在單位,而且工作中,必須要穿工作鞋,所以,一年下來,自己壓根兒都不用買鞋的。
後來,接觸跑步後,你會發現,鞋架上最多的就是跑鞋、運動鞋,各種競速、慢跑鞋等等,甚至各種品牌的跑鞋都有上那麼幾雙,關鍵是顏色還特別顯眼。亮騷
跑了步後,也改變了我對運動鞋的偏見,不但覺得它越來越好看了,還成了我高攀不起的奢侈品。
番外:
1、別以為鞋多就是大神,有時候純碎就是和魔老師一樣,想找一雙合適的鞋罷了,但你又不知道具體哪雙合適,買著買著,就越來越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