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罪潛逃?
剛剛芳華的侍衛還見過他人!
於是明錦芸把侍衛都散出去找人,高衙縣令也把衙役派出去找人。
半個時辰之後,眾人終於把林樹找了回來,原來他跑去鄰村的姨媽家躲了起來!
高衙縣令就地審問林樹,林樹不承認偷盜張家銀子,這時去縣城的侍衛趕了回來,還帶來了一位賭坊老板。
老板證明,林樹前段時間去他的賭坊輸光了銀子,找他借了十二兩銀子,前天剛把銀子還了,帶利息一共十五兩,他當時給的是八塊銀子,每塊二兩,他還給他找了一兩碎銀。
高崖縣令下令搜林樹的身,搜出來兩塊碎銀,都是二兩重,另外還有幾個銅板。
高崖縣令大喝一聲:“帶回衙門,大刑伺候!”
那林樹抖如篩糠,撲通一聲跪在地上:“大人,我招!我招!”
於是就把自己賭輸了錢,又從張母口中聽說張大郎要娶媳婦了,她還說對方要二十兩銀子的聘禮,於是就打起了這銀子的主意,趁著夜晚悄悄躲在他們房間的窗戶外偷聽,弄清楚了他們藏錢的地方,於是就趁著他們全家外出,家中隻有傻妹在,於是就從後院爬了進來,翻窗進屋偷了銀子。
此事真相大白,林樹被判入獄一年,周良當晚被放回家,隻是在牢中受了刑,身子需要將養。高崖縣令自知理虧,忍痛掏了五兩銀子補償給他。
張家返還周良二十兩銀子,隻是林樹家徒四壁,身上就隻剩了那四兩銀子,想起還有十六兩銀子不知能不能到手,張母哭得如喪考妣。
那賭坊老板接收到郡主殺人似的目光,自認倒黴,掏出十六兩銀子給張母,抹平了這筆賬。
此時天已黑盡,明錦芸他們和高崖縣令一行人一起回到縣城,住進了驛站。
驛站的人給他們做好夜宵,吃過之後,都各自洗漱睡下。
經過這件事兒一折騰,明錦芸敗了興致,第二天用過早飯,一行人就直接啟程回京。
一路上車馬勞頓,等他們回到京城,已經是申時左右了。幾人約定好,各自回家休息一個時辰,然後再去醉宵樓吃飯。
明錦芸和趙蘭回到金蓮胡同,洗去風塵,然後躺在一張榻上說話。
“錦芸,你怎麼沒有發作那個縣令?”
明錦芸轉頭:“你想我怎麼樣?縣令是朝廷任命的,我又沒有資格發落他。”
趙蘭癟嘴:“很明顯這個縣令不怎麼作為,就這麼個案子,他隻要多想想,多調查一下,就水落石出了,他竟然這麼武斷,還想要屈打成招,我簡直是不能忍!”
明錦芸:“褚駿曄調查過這個縣令,他是有些能力不足,還剛愎自用,可他朝中有靠山啊,況且他並沒有犯大的過錯,就一些小事,還不至於整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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