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你怎麼知道的?”丁蘭道。

“之前在酒館大廳喝酒時,不是說了麼,光靠打他們一頓,再請他們喝頓酒,是不可能完全收攏他們心的,所以他們來和我商量怎麼賺錢的時候,我就知道一定是有陰謀啊!”

秦風攤手說道。

“……”

丁蘭被噎住,再道,“那既然你知道,為什麼還要跟他們出去?”

“當然是賺錢。”

秦風說道,“我剛才大致算了一下,太極飛船還有七天才能過來,這時候離開這裏,回老家取錢,不太劃算,遠不如就在這裏賺錢。”

“呃……”

丁蘭和雙兒聞言,歎了口氣,道,“這一點我們倆也算過了,在這裏賺錢太難,殺死一支大毒蜂,才能獲得十支毒針,一共能兌換一千枚靈石,聽起來不少,但想要再賺一千萬登上太極飛船的錢,起碼需要殺死一萬大毒蜂!”

“我知道啊!”

秦風道。

“那你應該知道,殺死一隻大毒蜂,有多費力吧?”

丁蘭和雙兒再道。

“知道啊!”

秦風也道。

“那你既然什麼都知道,也應該知道,殺大毒蜂賺錢這條路,是行不通的吧?”

丁蘭再道。

“可以使用法器啊!”

秦風說道。

“……”

丁蘭再一陣無語,道,“用法器的話,更不劃算了,普普通通一個法器就百八十萬靈石,殺一個大毒蜂,才一萬靈石,這筆賬顯而易見,虧大了呀!”

“……”

秦風聞言,也一陣無語,道,“你們就算沒有玩兒過遊戲,也應該會動一下腦子吧?”

“恩??”

二人不明所以。

秦風給她們解釋起來:“我們可以‘引怪’啊!”

引怪。

在遊戲中的常用詞,就是先吸引一大片“怪”聚在一起,然後再使用技能將其團滅。

這麼做的好處,是不用一隻一隻殺,節省時間,也節省技能。

“你看,想咱們之前在水域,對付烏鴉時,使用的‘雷暴珠’,價格一百萬靈石一個。”秦風給她們算道,“先聚集兩三百大毒蜂,然後再使用‘雷暴珠’這種大麵積傷害的法器,完全能夠將大毒蜂團滅。”

“……”

丁蘭和雙兒聞言,不禁睜大眼睛,欣喜起來,“對呀!我怎麼沒有想到!一次聚集三百大毒蜂的話,使用一個雷暴珠,消耗掉一百萬靈石,但這一波能滅掉三百隻大毒蜂,算下來還能賺二百萬靈石!!”

“沒錯,就是這個道理,所以在這裏賺錢,遠比回去拿要省時省力。”

秦風聳肩道。

“聰明,真是太聰明了!!”

丁蘭欣喜的問。

雙兒這時若有所思道:“可是,也需要不少成本吧?那些大毒蜂的毒針很厲害,在引怪的途中不被刺到是不可能的,所以解藥也是一筆錢。”

“咱們不是還剩一千萬靈石麼,先拿出一半買解藥,另一半買法器,然後賺的錢再投到這裏麵,應該勉強能周轉開。”

秦風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