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了?”
雖然李又傑的表情變化並不是那麼容易會被人察覺,但是細心的謝蘊還是發現了他那細微的感情波動。
“沒怎麼呀。”
“不對,是不是想起什麼不開心的事兒了?你的童年是不是……”謝蘊仔細的觀察著李又傑的神情並試探性的開口。
“對,我的童年很不幸,甚至是不堪回首。”說著李又傑的眼神之中仿佛已布滿灰暗。
“可以跟我說說嗎?”
李又傑聞言轉過頭,正對上了謝蘊那雙純粹而真誠的眼睛。
“好吧。我出生在啟東窟木窯,從我記事開始我就知道自己是個孤兒了,不過那時候我對父母又沒什麼概念,所以也不覺得作為孤兒會有什麼不好。我從那時起就跟著一個叫做侯家光的男人生活在一起,他不怎麼管我,甚至是不理不睬,通常都是在我餓的哇哇大叫的他才會想起來給我點東西吃,也是因為這樣我那時的身體太過瘦弱差點就死掉了,後來多虧了那個善良的鄰居阿姨,她看我太可憐就經常喂我東西吃,再後來,那個男人就把我送進了孤兒院。我記得我在孤兒院待了三年,這三年我過得很快樂,有那麼多的同齡小朋友陪我一起玩,一起哭,一起樂,可是有一天,那個男人又回來了,他把我領回了他身邊,我的噩夢就從此開始了。”
李又傑說到這裏哽咽了一下,而後又繼續說:“他把我領回了他家叫我出去給他乞討,我清楚的記得他把狗帶的項圈套在我的脖子上,把我當做狗一樣拉著走。每天他讓我蹲在橋頭乞討,而他卻在不遠的地方盯著我,如果我一天都討不到錢或者討的錢不多他就會暴打我一頓,還不給我飯吃,就算我討的多他也不會表揚我,甚至還打罵我說我討的少,我記得最深刻的一次就是,那天他用一個榔頭打斷了我的左臂,然後把我扔到街上去博取路人的同情向他們討錢。那次我疼暈了過去,而他卻賺了不少錢。也就是在那次我昏迷的時候卻無意中聽到了他和他情人的對話,他說,沒想到這個小東西還有些用,當時沒把他跟他父母一塊殺了看來還是對的。那個女人也說,是啊,就算以後沒用了,賣個人體器官什麼的也是能賺不少一筆錢呢。他們倆都以為我還處在昏迷當中,所以才會這麼肆無忌憚的說話,我當時醒了,但我聽到這一切便繼續假裝昏睡,在知道了他們的真麵目後,我決定伺機逃走。於是在第二天乞討的時候我就假裝很乖,好讓他放鬆警惕,然後在路過一個人群密集的地方時我趁他不注意跑掉了。
後來我遇到了一個人,他收留了我並作為了他的義子,他不僅治好了我的胳膊還讓我上學並讀完了高中,就連我的名字也都是他給的,後來在他的幫忙調查下我才知道了我的身世,原來我的父親姓李,母親姓張,因為侯家光向我父母借了一筆不小的錢卻一直都沒有還,那天我的父母就把他請到了家裏為他準備了幾個酒菜,在他喝的盡興的時候父母提出了還錢,沒想到他執意不還不說,還趁著酒勁一怒之下捅死了我的父母。
當時的這件命案是由窟木窯警察署處理的,可是就因為侯家光和那個警察局的局長是親戚的關係,我的父母的死就被他們改寫成夫妻吵架誤傷而死。侯家光當時把我留在了他身邊,為的就是讓我成為他日後賺錢的工具,這個人的心腸之歹毒簡直堪比蛇蠍,畜生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