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1 / 1)

紅孩少年時的記憶總是那樣深刻。

我不敢說過目不忘。那是神童才擁有的本事。但我還是強調記憶記憶是什麼呢?

己憶是人的經曆。經曆的東西總是跟故事聯係在一‘起。

我從來不把故事跟小說界定的非常清楚。現在有很多發表在雜誌上,或由出版社出版的小說,我隻能把其看作是視覺小說。

因為那樣的小說沒有故事,更談不上懸念。當然,沒有故事,沒有懸念,就很難在民間傳說。

我總在想,現在的作家在那麼長的文字裏絮絮叨叨的究竟在幹什麼呢?

小說如果真的能那樣寫,我就到勞動力市場去對那些失業的人群說:

“嘿,別站在那兒傻站著了,回家絮絮叨叨講自己的故事吧,那玩意兒叫小說,可以賣好價錢!”反正信不信由你。我準備先從我的一個下崗的表妹開始做實驗。

一旦成功,我將大麵積推廣。

不過,我要告訴我的表妹,你講的故事要有別當下作家寫的那種小說。盡管你也可以把你要講的東西稱作小說。

第一,要有文學性。

並列第一個第一,要有懸念性。

並列第一後的第三個第一,要有故事性。

我所以一直重申第一,就是反對隻重第一,而忽視第二第三。

忽視了第二、第三,你就等著失敗吧。也許敗得很慘。

如果有可能,你最好把故事弄成推理,比方說因為什麼什麼你就被下了崗。

需要指出的是,文學上的推理不是數學、幾何,更不是福爾摩斯玩什麼偵探。

怎麼,你不明白?告訴你,我說的推理既不是+=,也不是先從六到,再從(,最後再從八到。

我理解的推理隻是一個好看的過程。沒有結果也是一種推理。

推理並不神秘,我們生活的每一天,到處都體現著推理。隻是你不知道。

所以,我們隻能記住少年時所看過的那些福爾摩斯般的偵探、推理小說。那些小說真是好讀好看啊!

可惜,那種帶有推理性的小說我們現在幾乎看不到。

是緊張的物質生活使我們的作家折斷了想象的翅膀嗎?我表示懷疑。

是中國作家不適合這樣的寫作方式嗎?我仍表示懷疑。

是中國讀者認為那樣的小說太平庸了嗎?我更表示懷疑。

既然文學是特殊的精神產品,產品就要出售,出售就要遵循市場規則。

我敢說沒有一個作家不希望自己的作品讓更多的人欣賞的。而欣賞的前提首先是讓人接受,接受的前提是好讀好看。

好讀好看,就是要能留下記憶。少年的記憶總是那樣深刻。我們應當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