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1 / 3)

第一章 1.

這是一個陳詞濫調和老生常談的早晨。隔著草葉圖案的布簾,晨曦看上去是淡藍色的,一點一點地把北窗照亮了。樓下漸漸傳來了走路和騎車的動靜,把這個深秋的大清早敲出了聲響。這時候遠處的海一定在霞光裏柔軟地起伏著,海麵和天空之間亮閃閃的,連成一片,似乎是回響著鋼琴曲。

羅錦繡一睜開眼睛,意識裏冒出來的第一念頭就是“哦,我還活著”,她既不感到喜悅也不感到悲傷,隻是覺得活下去是一種推卸不掉的責任和義務,甚至算得上是上天交付的使命,因為還沒死,所以活著。

羅錦繡每天早晨起來,頭不梳臉不洗就趴在書桌前奮筆疾書。她用那種多油的黑色碳素顏料筆在一張白紙上寫“羅瑾秀”三個字,羅瑾秀羅瑾秀羅瑾秀,一口氣寫上五十遍羅瑾秀。晚上臨睡前她還要照樣寫上五十遍羅瑾秀。

她已經這樣堅持寫了半年多,草紙積達一尺餘,照這樣寫下去,著作不能等身,這種神經兮兮的寫滿名字的草稿紙倒可以等身了。她的好朋友寧雙過一陣子就會跑來檢查檢查她到底寫了沒有,是否保質保量地完成了任務,她會再三囑咐,“你可不許偷懶,否則就不靈驗了!”寧雙無條件地相信一切神秘不可測的事物,比如星座、比如血型,比如手相,比如屬相,等等等等,這種人是不配搞自然科學的,也就隻配去學學中文。

春天的時候,寧雙硬拖著羅錦繡去找過一位懂周易和名字預測學的老先生,據那位老先生講,名字跟人的麵容一樣,也是有相的,老先生把羅錦繡三個字拆開來看了看,認為這個名字的相就不算好,其筆劃和結構裏是不含桃花運的,如果改成同音異形的“羅瑾秀”,她就能遇上她想要的男人。既然改名字不好改了,那就堅持每天寫一百遍“羅瑾秀”吧,寫上整整一年,愛情就會自動找上門來。另外,在那位老先生的建議下,羅錦繡還找人刻了三個“羅瑾秀”的印章,一個是隸書的,一個是小篆的,還有一個是楷體的,就像詩裏寫的那樣“把名字刻入石頭,想不朽”。羅錦繡每次寫完羅瑾秀,都要拿起其中的一個章子,蘸上濃濃的紅色印泥,在每一個黑色碳素筆手寫字體的羅瑾秀上再加蓋上一個紅色印章的羅瑾秀,似乎這樣就具有了法律效應,成了顛撲不破的真理。

這天早晨羅錦繡像往常一樣做完了這一切,她望著那張白紙,覺得那上麵好像是五十座鬱鬱蔥蔥的小山上分別升起了五十顆紅太陽。

她想,如果堅持這樣寫上整整一年的話,那就是寫上36500遍,一共寫109500字,差不多相當於她正在寫著的那篇關於“逆境種植”的博士畢業論文的字數了,粗略計算一下,恐怕要用去五六十隻碳素顏料筆,要用去十八盒印泥。

她還想,如果自己這樣寫上整整一年還不能見效的話,那她就幹脆給自己改名,直接叫羅桃花算了。

羅錦繡打算早餐吃一小隻盛在塑料盒裏的頂著薔薇花葉的純鮮奶蛋糕,那是昨天晚上她為了給寧雙過三十二歲生日買來的。在那蛋糕上,薔薇的花和葉都是立體的,白地綠葉黃花,本來在那花瓣尖尖上還沾著一顆紅紅的櫻桃,昨晚讓寧雙挑出來給吃掉了,寧雙說自己正在減肥,害怕吃奶油,不過看著這顆櫻桃倒是蠻漂亮的,於是就隻把那顆櫻桃撿起來塞到嘴裏去了。她一邊吃一邊對羅錦繡說,不好意思,我也沒謙讓,就把寶貝私吞了。羅錦繡說,應該的,今天是你過生日。

兩個人都覺得那顆櫻桃是整個蛋糕的精華或靈魂。

在羅錦繡看來,沒有哪種水果像櫻桃這樣有著有機玻璃般的質地,每一顆都靜悄悄地反射著小小的光芒,那小小光芒是透明的、涼爽的,是易碎的,仿佛裹在了一層薄薄的冰裏麵。

其實羅錦繡在花旗蛋糕店裏買蛋糕時,徘徊了好久,挑來挑去,最後也是衝著這顆櫻桃才把這盒蛋糕買下來的。那顆桃櫻在奶油上麵真是好看,像潔淨光滑的臉龐上長了一隻小小的嬌羞的紅唇。那蛋糕雖小,價格卻不菲,標價四十二元。那個店的玻璃櫥櫃裏擺出來的蛋糕無論體積大小,除了這盒,其餘的都沒有這麼個亮亮的小紅點。羅錦繡等付了款才知道,那個店裏的蛋糕可以根據顧客的具體要求現場製作,隻要你要求在上麵挑上個紅櫻桃,人家就會給你放上去,那櫻桃隻是裝飾品,並不珍貴。

生日晚宴是羅錦繡親自下廚去做的,非常豐盛,到了晚餐結束時,小蛋糕基本上還是沒動,隻是少了一顆櫻桃,隻有那顆櫻桃跑到寧雙的肚子裏去了。這隻少了櫻桃的蛋糕在一夜之後就變成了羅錦繡的早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