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的藥好,找的醫生好,照顧的周到,總之就是人力財力砸上去,宋琛恢複的很快,春節過了以後,他就行動如常了。

身體好了以後,他就開始寫。

作為良心作者,挖坑不填是為可恥,他是個坑品有保障的作者,斷更了那麼久,底下一堆使在求更文。

《愛人老了以後》這篇文他已經快要寫完了,也就剩下最後的收尾。不過他現在有點猶豫了。

這篇文原設定是篇悲劇,但是他經過了這麼多事情,寫悲劇總是心有戚戚,有點不忍心下手。

可是他覺得這樣一生又一生地循環,於餘諾和駱聞聲兩個人來,都是一場刀尖舔蜜的過程。這是餘諾的執念,但於駱聞聲來,是不是公平呢——

駱聞聲死在他懷裏以後,辦完了駱聞聲的喪禮,他一個人坐在陽台上曬太陽,聽著《微風細雨》,像是個活死人。

餘諾覺得自己太累了,快要愛不動了。每次都隨著駱聞聲死一次,然後用幾十年的光陰存蓄能量,然後才能再一次站到駱聞聲麵前。

人生漫長,算起來,其實痛苦的時間比幸福多。

真的值得麼?餘諾癱在椅子上,望著滿的晚霞。

餘諾想要終止這樣的循環,這世上男人那麼多,他長的又不醜,想要再找一個,也是很容易的。

新時代了,他和駱聞聲在一起的時候,同性婚姻還不合法,幾十年過去了以後,同性婚姻已經和異性婚姻一樣尋常,民眾的思想也進步了,就算是相親的,也有很多同性。

他就在一家婚姻介紹所上傳了自己的資料,上傳完了以後,在桌子上趴了很長時間,需要不斷地做自我工作,他這不是在背叛,他隻是想讓兩個人都解脫。

沒兩婚姻介紹所的人就聯係他了,已經幫他物色了好幾個相親對象,如果他有意願的話,周三就可以安排一次相親。

餘諾答應了下來,去商場買衣服。

他都很多年沒好好打扮過了,日子過的有些頹廢,到了商場買了新衣服,又去做了個發型,看看鏡子裏,還是正年輕的自己。

在駱聞聲已經化為白骨的時候,他還是青春模樣。

餘諾穿著新衣服,立在穿衣鏡跟前,扣上了領口最上麵的扣子,前往約好的地點。

一路上竟出了很多汗,他沒有打車,選擇步行去的。

好像慢一點,會給自己更多的機會來反悔。

事實上他真的在反悔,走一會停一會,糾結的很,走到一個十字路口的時候,他看到了一對年輕的男孩子,大概二十來歲,搭著肩膀從他身邊走過,像朋友,也像戀人,那高個的男孩,身高和體型都很像十七歲的駱聞聲。

他的快要糾結死了,走走停停,約定的地點就在眼前,對方打了電話過來,問:“你到了麼?”

“快到了。”

“我穿黑色夾克,這邊店裏沒什麼人,你進來一眼就能看見我。”對方聲音溫和。

“好。”

餘諾站在拐角,隻需要再走幾步,轉過彎,他就能透過玻璃窗,看到他要相親的男人。

這是他人生的第一步,他或許會從此迎來新的戀情,不用再一遍一遍地回去找駱聞聲了。他知道人心,隻要一個人願意敞開心扉,沒有誰會永遠愛不上第二個人,他可能會遇到比駱聞聲更帥,脾氣更好,更能把他操的很爽的男人,他或許會愛這個男人,超過愛駱聞聲。

駱聞聲從此成為過去。

餘諾心跳的厲害,不好心裏是什麼滋味,像是在出軌。

明明駱聞聲已經死了,他去嚐試接受新的戀情,卻感覺像是在出軌,多可笑啊。

他在街角抽了兩根煙,跟對方打了個電話過去:“對不起啊,我突然有點事,去不了了。”

對方脾氣很好,竟也沒有生氣,:“那很可惜,我看了你資料,還挺喜歡你的。”

餘諾掛了電話,開始往回走,仿佛多往前走一步,看到相親對象的臉,他對於駱聞聲的背叛,就多一分。

多可笑啊他,怎麼這麼可笑,餘諾一邊走,一邊哭,然後飛快地跑了起來,他就是個飛蛾撲火的神經病,現代社會,找不出第二個像他這樣的人。

像是他回到十六歲那一年,跑的飛快,去迎接騎車而來的駱聞聲。

就再給他和駱聞聲一個機會吧,他一個人再堅持過下去,或許十年,二十年,一百年,醫學上總會攻克了這個難關,或許他可以不再長生,和駱聞聲一起老,一起死。

隻要不放棄,總是有希望的吧。

萬一他放棄了,結果沒過多久,他的難題就解決了呢,那豈不是相當於他放棄了和駱聞聲的愛情。駱聞聲本來可以找個正常人在一起的,他為自己付出了一輩子,受著那麼大的煎熬。一個正常人,擁有的愛情也不過那麼幾十年,他已經擁有過了,他應該知足。

餘諾胡亂地想著,好像又突然有了一個人再活幾十年的勇氣——

宋琛感覺寫到這裏,他寫到了一個死結上,解不開了。

他感覺自己都沒有權力去為餘諾做決定。

他寫的很難受,但也很暢快,寫完了一章以後,他趴在桌子上,緩了好一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