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貴華夫婦為老不尊,拉幫結夥,淩強欺弱,平時糾集一幫人在我的樓下打撲克,大喊大叫,吵鬧四鄰不安,我不到兩歲的兒子多次被他們吵醒,不得休息。有一次我的兒子大便以後,大聲的喊道:“爸爸,給我擦腚。”馬貴華的丈夫高連安聽到以後,惡狠狠的說道:“啥老啥孩子,這小子大了以後肯定隨他爹。”這是侮辱人格吧?問題是他侮辱我本人無所謂,連一個不到兩歲的孩子也不放過,這也太惡了吧?
有一次我到院長辦公室看報紙,馬貴華的丈夫高連安曾經當麵威脅我:“咱們醫院要論打架誰也不行,我有三個兒子都大了。”沒想到這次他們竟然真的付諸了行動,領著兩個兒子跑到家中打我。
平時走在路上,馬貴華和高連安碰到我不是大聲的對著我“吼吼”就是令人惡心的吐痰咳嗽,我從來不反擊,任其所行。
縱觀馬貴華的所作所為,有這樣幾條違反了最起碼的做人原則。
一,不仁。馬貴華作為一個多年工作的老同誌,應該知道遵紀守法,為人表率。遺憾的是,她卻恃強淩弱,欺負弱小。我本身是外地人,在龍潭鄉舉目無親,我的兒子剛剛兩歲,平時生活在艱難困苦之中,她們夫妻正是看好了我的軟弱可欺,才對我下手的。
二,不義。我和馬貴華是同事,已經在一塊工作三年多,平時我一口一個馬老師叫著她;在路上看到她拿著東西,我都主動跑上前去幫著她拿;她在做乳腺手術時,我曾經買上東西到醫院看望她。她不光不記恩,反而恩將仇報打我,可以說馬貴華把這個不仁、不義發揮到了極致。
三,不禮。中國是禮儀之邦,鄰裏之間和睦相處是千百年來中國人的民風民俗,個人身體和財產受法律保護,侵犯人家的家庭是犯法的,馬貴華連這些起碼的禮節都不懂,跑到人家家中去打人,太無禮了!
四,不智。馬貴華作為受過正規教育的知識分子,喪盡天良的做出這種令人不齒的下三濫行為,連起碼的理智都沒有,丟盡了知識分子的臉麵。
五,不信。做出如此惡行的人有什麼信義可言?
馬貴華夫妻平時不注意看書學習,不注意改造自己的世界觀,自認為了不起,在這個西南分院沒有敵手,惡性膨脹。他們兩個人都經曆了那場曆史性的大動亂,他們認為拉幫結夥,造謠惑眾,打砸搶那一套還是可行的。
大略分析一下,不難發現,馬貴華這一次的惡行,有原因、有動機、有目的、有組織、有行動、有後果,完全符合違法犯罪的六個要素。
我們可以原諒好人的錯誤,但是絕對不能容忍壞人的犯罪,要不然就是對社會的極大不負責任,就是縱容違法行為。
因於此,我正式建議衛生局領導給予馬貴華行政記大過處分。根據馬貴華的這次犯罪行為,這個處分一點都不為過,要不然馬貴華不會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以後還會對他人犯罪,對他人造成危害。
對於馬貴華的兩個兒子,本人不予追究責任。因為他們兩個是在馬貴華的縱容唆使下打人的,再說他們這個年齡犯這樣的錯誤也是可以理解的。
西南分院:高大河
一九八X年,十一月,二日。
高大河思維流暢,運筆疾速,麵對這麼複雜的一個大題目,竟然奮筆疾書,中間沒有半點停頓,不到一個小時便把這麼一篇承載著自己人生命運的重要文章寫好了。
申訴書寫好了以後,高大河連續看了兩遍,竟然找不到可以修改的地方,他這是用心在寫的,可以說三年多來的風風雨雨,高大河已經把馬貴華夫妻的德性了解的一清二楚。近二十天來的生死煎熬,把高大河的心智早就打磨的差不多了,文章在不經意間已經在高大河胸中早就收藏好了,隻是打差那個爆發的時間節點,一旦條件成熟了以後,必將是一發不可收,一氣嗬成。細心的人可以發現,在這篇寥寥千字的文章中,高大河所把握的主要是一個做人問題,雖然文章中提到了違法犯罪的六個要素,但那隻是一種威懾作用,其目的是讓馬貴華夫婦知道有一把尚方寶劍懸在自己的頭上,如果不好好做人,王法無情!老老實實服輸認罰就是了。尤其是高大河不追究打人凶手、馬貴華夫婦的兩個兒子高康和高中的責任,表現出了極大的寬廣和智慧,夠馬貴華夫婦作羞一番的了。
應該差不多了,夠馬貴華喝一壺的了。高大河伸了一下疲憊的身軀,打了個哈欠,就在高大河把寫好的材料裝進信封,準備封口的時候,突然想起來一個問題,不禁猶豫起來。
要知高大河想起了什麼?且看下章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