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起點(1 / 2)

2015年,9月中旬。

北京昌平一所高校的某課堂裏,同學們還在交頭接耳。

這是一節刑法課,剛剛結束高考的大一新生對這門課還是很好奇的。

很快同學們就安靜了。

門口進來一個中年男子。

章杉認識這個男的,很有名氣的一個刑法學教授,以詼諧幽默鞭辟入裏著稱。

章杉和水木同學是專門慕名而來蹭課的。

其實章杉是不願意來的,是法律係的學姐強硬表態後,自己才來的。

……

再看這中年男子,特意做的發型依然掩飾不住中間微微禿頂。

謔,這就是強者的發型嗎?

這就是傳說中的“法考刑法教父”羅教授嗎?

中年男子有條不紊地將保溫杯端端正正地放在桌子上,似乎杯子才是本體。

緊接著將書往桌上一扔,卻是翻也不翻。

隻聽男子清了清嗓子說:“大家好,我是你們的刑法課老師,你們可以叫我羅教授。”

“說起刑法來,大家是什麼印象?”

“用於刑事案件的法律”、“槍斃啊坐監獄啊都歸刑法管。”

聽著同學們七嘴八舌,羅教授卻是接著說了:“好,我們換個問法,大家覺得刑法離我們遙遠不遙遠?”

這回和剛才不同,學生中隻有兩種聲音:“遙遠”和“不遙遠”。聽起來反倒是說“遙遠”的人多一些。

羅教授笑了,拿起水杯戰術性地抿了一口水,說:

“很多人肯定說是遙遠的,刑法這種東西好多人以為我不殺人不放火肯定犯不了刑法。”

“真的是這樣嗎?”

這位羅教授喜歡自問自答,同學們索性靜靜地等著羅教授接著說:

“其實不是的,很多時候犯人覺得我什麼都沒做,怎麼稀裏糊塗地就觸犯刑法了呢?”

“這裏我給大家舉一些例子:

比如說,張三的朋友王五對張三說,既然我們好幾個都喝醉了,旁邊女朋友又不在,不如我們多叫些女伴來一起,豈不美哉?

張三一聽,確實很舒服,於是欣然應允。”

章杉此時聽見周圍的人看著自己吃吃地笑,登時感覺這個世界惡意滿滿。

羅教授還在那邊繼續說著:

“結果七男五女最後就被抓住了,張三當時就表示十分冤枉。

張三為什麼說他冤枉呢?張三真的冤枉嗎?”

“不冤枉。”有嘴快的同學已經說出來了。

“為什麼不冤枉啊?張三大聲跟警察說,警察同誌我們不僅沒有受害者,而且我們還沒有商業性,我們這裏人都完完全全是自願的啊。”

羅教授聲調聽起來還真的很像是受了委屈的張三。

緊跟著羅教授又變成了本來的腔調:“雖然張三說他冤枉,但是我們能說是張三冤枉嗎?當然不能。因為我國刑法中第303條第1款明確規定:‘聚眾進行淫亂活動的,對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