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美好而短暫的學生時代
至親“拋棄”,好心人收養
與很多成功人士一樣,史蒂夫·喬布斯同樣有著一段不同尋常的人生經曆。
1955年2月24日,史蒂夫·喬布斯出生於美國的加州。他的母親是一位未婚先孕的碩士研究生,因為生活拮據,還未出生的喬布斯就注定了被“拋棄”的命運。
在喬布斯出生之前,他的母親就為他選定了一個律師家庭,她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接受良好的教育,能在這個家庭中健康快樂地成長。
如果事情按照喬布斯的母親的計劃進行,喬布斯的人生可能會是另外一個樣子,但生活卻跟他開了一個不小的玩笑。
就在史蒂夫·喬布斯呱呱墜地的一刻,律師夫婦突然宣布他們想收養的是女孩。這個改變讓喬布斯的母親猝不及防,她隻得另選他人。當時,她給領養預備名單上的另一個家庭打了個電話:“我們這兒出了個意外,有個男孩,你們要收養嗎?”那是一對十多年來一直想收養孩子卻始終沒有實現願望的夫婦,他們接到電話後,立即欣然前往。這對夫婦很高興能把喬布斯接到自己的家中,並向喬布斯的母親承諾一定把他當做自己的親生兒子來撫養。可是,喬布斯的母親發現這對夫妻不僅沒有念過大學,丈夫甚至連高中都沒有上過。這和她當初的想法相差甚遠,於是在之後的幾個月裏,喬布斯的母親一直拒絕在領養書上簽字。但這對夫婦非常喜歡喬布斯,很想將他領養回家,在多次溝通之後,這對夫妻向喬布斯的母親保證:“一定會供孩子上大學。”就這樣,剛剛出生的喬布斯進入了這個普通的美國家庭之中,他也終於有了一個完整的家。
喬布斯的新家位於加利福尼亞州芒廷維尤,當時那裏還隻是一個擁有很多果園的鄉下小鎮,但是沒過多久,這個小鎮就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因為美國的矽穀就是從這裏逐漸發展起來的,當時很多電子工程師包括惠普公司的工程師都住到了喬布斯所在的街區。
在很小的時候,喬布斯就展現出了與普通小孩不同的一麵。他在3歲的時候,就開始搞惡作劇,他曾經把發卡放入電源插座的插孔裏,僅僅是想聞一聞是什麼氣味。他在鄰居家的攝像機前麵做鬼臉,非常調皮。到了上學的年齡,喬布斯依然顯得很叛逆。他上課從不聽講,也不完成老師布置的家庭作業,他還在課堂上頂撞老師。有一次,老師問班上同學,“你最不了解的問題是什麼?”隻見喬布斯舉手答道:“我搞不懂為什麼我們家一下子就變得窮了!”因為常常和老師唱反調,喬布斯總是被趕出教室。就是這個從來不向學校裏任何“權勢”屈服的小男孩,在長大後依然是這副模樣,這種性格。
成功後的喬布斯在回憶自己的童年時,曾說在他上小學的時候,有一位老師對他影響深刻,甚至影響了他的一生。這個人就是希爾太太,當時希爾太太在了解了喬布斯的情況後,就和喬布斯達成了一個匪夷所思的協議。她對喬布斯說:“如果你能完成這些作業,你就能得到5美分。”在老師的激勵下,喬布斯充分發揮了他超強的學習能力,用喬布斯自己的話說“那一年我比以往學到了更多的知識”。
在同齡人當中,喬布斯因為早熟顯得有些格格不入,就像他的老師所回憶的那樣:“有點不合群,他看事物的方式與眾不同。”他的一位同學曾這樣描述他:“史蒂夫·喬布斯是一個孤單的、相當愛哭的男孩。我們曾經參加過一支遊泳隊,如果比賽失敗了,他就會跑到一邊哭泣,他和別的同學很難協調。”喬布斯雖然比較孤僻,但是這並不影響他的聰明。
10歲的時候,喬布斯就對電子產品產生了濃厚的興趣。為了弄清一些電子產品的工作原理,他經常拆卸一些小型的電子產品。有時他還會纏著那些電子公司的工程師,問一些很“專業”的問題。很多工程師都很喜歡這個聰明好學的小男孩,也經常會送給他一些電子產品。一次,一位工程師從公司給喬布斯帶回了一個麥克風,喬布斯對這個會發聲的電子產品非常感興趣,而這無疑又為喬布斯的“研發”提供了更多的條件。
這就是喬布斯的童年,這些經曆對喬布斯獨特人格的塑造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11歲的時候,喬布斯竭力說服養父搬到了加利福尼亞州的帕洛阿爾斯市。原因僅僅是因為他不想在加利福尼亞山景市上中學。他的養父回憶說:“他說他實在不想去了,因此我們隻好搬家。”就這樣,11歲的喬布斯以超凡的說服能力說服父母搬到了帕洛阿爾斯市。來到了新的城市,喬布斯感到異常的興奮。因為從曼哈頓計劃實施以來,加利福尼亞州建立了許多的電子公司,聚集了很多電子工程師。而在這裏,喬布斯隨處都可以看到被電子公司丟棄的電子組件,這讓他感到著迷。那時候他總是到路邊的垃圾場裏撿一些被丟棄的電子產品,仔細研究這些電子產品的電路板。
1968年,喬布斯進入霍姆斯特德中學學習,班裏的同學大都來自美國白人的中產階級家庭,而喬布斯因為當時的個人主義、不合群、不同見解常常被別人看做是“怪物”。
雖然喬布斯很不受歡迎,但這並不妨礙他的自我主張。在同學眼中,盡管他不合群,不妥協,但沒有人否認他是一個很精明,很有智慧,敢於突破傳統的人。喬布斯的一位中學同學布魯斯·柯切歐在回憶中學的喬布斯時,曾講過這樣一個故事。那是一個濃霧的清晨,當時班裏所有的男生都在繞著運動場跑步。忽然間,柯切歐就看見前麵的喬布斯回頭看了看,因為霧太大看不清體育老師,喬布斯就席地坐下休息。柯切歐覺得這個辦法不錯,也就跟喬布斯一起坐在地上。然後等到大家繞了一圈跑回來時,他們站起來插入隊伍。柯切歐說:“我們大多按部就班地埋頭苦幹,但喬布斯就是有辦法‘摸魚’,而又能讓人覺得他全力以赴,貫徹始終。這件事讓我印象深刻,盡管那時候他還隻是一個高中新生。但是如果換作我,我是沒那個膽子的。”
雖然很頑皮,但喬布斯的學習成績倒是十分出眾。他的中學同學考特爾回憶道:“我對喬布斯印象非常深刻。他對事物估計準確,往往用別人一半的工夫就能把整件工作做得非常成功。”
當時,喬布斯就在電子產品方麵展現出了過人的才能。那時候,與他同住一條街的一位鄰居送給他一些電子產品的工具套件,聰明的喬布斯似乎天生就是一個電子專家,他很快就對電子產品的內部工作原理有了一定的了解,甚至像電視機之類的複雜產品對他來說也不再高深莫測。喬布斯說:“對我來說,這些東西已經不再神秘,我更加清楚地認識到,它們都是人類創造力產生的結果,而不是一些不可思議的東西。”
雖然喜歡電子產品,但喬布斯卻一直很厭惡電視。他曾說:“當你年輕時,你看著電視,會心想這裏頭一定有陰謀,這些電視網在共謀著把我們變笨。”在喬布斯看來,電視就是一個“最腐敗的科技”,所以他願意把自己畢生的精力都投入到能刺激他產生互動與思考的科技——電腦。喬布斯這種與眾不同的性格和思維,似乎早已注定了他不平凡的一生。
在高中時,喬布斯知道了自己的身世,而這種莫名的不安感更加劇了他要有所作為的願望。
喬布斯的養父母雖然家境貧寒,但他們對喬布斯很好,如同親子。1972年,17歲的喬布斯考上了俄勒岡州波特蘭的裏德學院。那是一所非常昂貴的大學,但他們還是信守了對喬布斯生母的承諾——“讓孩子上大學”。
在裏德學院喬布斯所學的專業是字體設計,那段時間他開始探索東方宗教。他讀了大量關於宗教和哲學的書籍,尤其對佛教非常感興趣。閑暇時,他總是獨自鑽研哲學和苦思冥想,試圖在宗教中尋找一種簡單的生活方式。由於孤僻的性格,喬布斯一直都沒有交到很要好的朋友。同學聚會的時候,他也總是一個人坐在角落裏沉默不語。此外,他還是相當叛逆,除了自己喜歡的課,他很少會安安靜靜坐在教室裏聽課。
那時候對不善交際的、難以合群的喬布斯來說,電腦或許是他最好的朋友了,他總是一個人待在車庫裏探索電腦的奧秘。
然而,這樣的大學時光剛剛過了不到幾個月,喬布斯就發現這不是他要的生活。昂貴的大學學費不僅讓他花光了養父母的積蓄,而且生性叛逆的他還認為在大學裏無法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有了這一“重大發現”後,喬布斯對他的大學生活更是“不滿”,他整天渾渾噩噩,不務正業。
就這樣,在他上大學還不到六個月的時候,就被學校勒令退學了。
但是退學後他並沒有立即離開學校,而是繼續在學校旁聽自己感興趣的課程,他甚至在閑暇時去參加了一個美術字課程。
這段經曆給喬布斯的人生帶來了深刻的影響,他也因此形成了冷酷、孤僻、暴躁、傲慢、一意孤行的性格。他的教務長杜德曼這樣評價當時的喬布斯:“他除了那副伶牙俐齒令人難以招架之外,還拒絕接受別人早已信服的真理。簡單地說,他是一個十足的叛逆者!他不會巧言令色,投機取巧,他對一切事實也不會自然而然地接受,任何東西他都想親自檢驗一下。”年輕的喬布斯在退學後,仍是我行我素,思想獨特而混亂,他腦子裏充滿了各種奇思怪想,一度想當歌手,也動過去蘇聯創業的念頭。從大學退學後,他還曾隻身到印度修佛參禪兩年,探尋瑜伽的真相。他如同我們所知道的20世紀70年代的叛逆美國青年一樣,吸毒、嘶喊、苦修,崇尚各種奇特的文化。生活窘迫時,喬布斯隻能靠撿垃圾賣錢來維持生活,甚至為了得到一點食物,他每周日都要步行很遠到當地一個印度教寺廟,靠施舍的食物吃上一頓好飯。
但就是這樣一個叛逆者,一個不折不扣的小痞子,最終卻成為了蘋果公司的領袖,成了美國年輕人心目中的英雄。
正如多年後,喬布斯在向年輕的學子們講述他這段混亂不堪的生活時,他依然可以很自豪地說,這些經曆都是他成功的重要基石。打個比方,就拿他當年學習的美術字體來說,就為他後來研發印刷字體的電腦作出了突出貢獻。用喬布斯自己的話來講:“當時看起來這些東西在我的生命中,好像都沒有什麼實際應用的可能。但是十年之後,當我們在設計第一台麥金托什電腦的時候,就不是那樣了。我把當時我學的那些家夥全都設計進了Mac,那是第一台使用了漂亮印刷字體的電腦。如果我當時沒有退學,就不會有機會去參加這個我感興趣的美術字課程,Mac就不會有這麼多豐富的字體以及賞心悅目的字體間距,那麼現在個人電腦就不會有現在這麼美妙的字形了。”
就是這樣一個與眾不同的小男孩,也許誰也沒有料到他將來會成就這樣一番偉業,但事實上,他的確做到了!
天資聰穎,摯愛電子產品
與眾不同的人擁有使自己脫穎而出的東西。青少年時期的喬布斯就已經具有脫穎而出的潛質了。也正是這種與生俱來的潛質,才有了後來創辦“蘋果”,並將其經營為國際上享有盛譽的知名企業的成功。
也許我們可以不喜歡史蒂夫·喬布斯,但我們不能否認,他的確是個電腦天才。
在喬布斯很小的時候,他就對電子產品,尤其是對電腦情有獨鍾。
當時,喬布斯跟隨養父母生活在著名的“矽穀”附近,而鄰居也都是“矽穀”元老——惠普公司的職員。在這些人的影響下,喬布斯從小就很迷戀電子學。
在喬布斯10歲的時候,他就經常拆卸一些小型的電子產品,雖然在“倒騰”這些電子產品的時候,可能會被電到,甚至會受傷,但小喬布斯依然興致不減。所以在喬布斯很小的時候,他就弄懂了不少電子產品的工作原理,甚至像電視機之類的複雜產品對他來說也不再高深莫測。用喬布斯自己的話來說:“對我來說,這些東西已經不再神秘,我更加清楚地認識到,它們都是人類創造力產生的結果,而不是一些不可思議的東西。”喬布斯之所以可以做到這一點,除了聰明好學,可能和他與生俱來的天賦也有著很大的關係。就像他的一位同學所描述的:“我對喬布斯的印象非常深刻,他對事物的估計非常準確,往往用別人一半的功夫就能把整件工作做得非常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