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雖說已過了三伏,可今年秋老虎格外厲害,大中午的,還是暑氣逼人。

鄉下人沒有歇晌的習慣,天熱,又不好去地裏幹活,就聚在村委門口那棵老槐樹下扯閑篇,男人一堆,婦女們一堆。

正扯的歡實,就聽到村南頭傳來尖利刺耳的呼救聲,“救命啊,有人跳河了!”

幾個青壯年男人,下意識的站起來就往河邊跑去,婦女把手裏的針線活往小板凳上一扔,也跟著看熱鬧去了。

轉眼之間,老槐樹底下就剩下幾個腿腳不靈便的老人,卻也沒閑著,在那兒嚼舌頭,“八成又是陳瑞家的。”

“這一個月就鬧了三回了吧,上回是要喝農藥,上上回是要上吊。”

“要我說就別攔她,死了算了,活著也是禍禍人。”

……

丁顏覺得象被魘住了一樣,眼睛怎麼睜也睜不開,耳邊卻一片嘈雜聲。

“看著是活過來了。”

“這回是她運氣好,再有下回,指不定就真把自個兒作沒了。”

“說來也怪,小寶那麼小,又不會水,咋一口水都沒喝?”

“你沒聽勇子他們幾個說,小寶在水麵上浮著,都沒往下沉,就跟有人在水裏托著他一樣。”

“怪嚇人的,這河裏不會是有髒東西吧?”

……

丁顏對“髒東西”這三個字格外敏感,心裏一激靈,拚盡全身力氣睜開了眼,入目所見,是一張放大的黑裏透紅的大臉盤,正直勾勾的盯著她,頭發梢還往下滴著水。

雖然這人有人的氣息,丁顏還是嚇了一跳,也不知哪來的力氣,騰的一下就坐了起來,“你幹什麼?”

大臉盤婦女見丁顏坐起來了,這才直起了腰,“我說大妹子,年紀輕輕的,有啥想不開的去尋死,還拉著孩子,他才多大,你是親娘嗎你?!幸虧他命大,他要真淹死了,你後悔一輩子!”

丁顏聽的雲裏霧裏的,她下意識往四周掃了一眼,然後一下傻住了:周圍是一群農民模樣的人,看穿衣打扮,有點象是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有的人衣裳上還打著補丁,正對著她指指點點。

聽他們的議論,好象是她拉著兒子跳河了,然後被正好路過的大臉盤婦女兩口子給救了。

她拉著跳河的兒子叫小寶,她還有一個大兒子,叫大寶。

丁顏如被雷劈:她連男朋友都沒有,哪來的兒子,還是倆?!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丁顏什麼也想不起來,下意識的就去掐算,然後整個人都不好了:她成了另一個跟她同名同姓的人!

現在是八零年,華國南省一個名叫陳家溝的村子,原主72年結的婚,男人叫陳瑞,以前當過兵,後來轉業去了縣公安局,現在是公安局刑偵大隊長。

倆人生了倆孩子,就是大寶和小寶,大寶7歲,小寶4歲。

陳瑞英挺帥氣又能幹,而原主卻是個大字不識幾個的農村婦女,總覺得陳瑞越來越看不上她,對陳瑞不放心,總怕陳瑞變心不要她。

她沒文化,又沒見識,覺得要拿捏住男人,就得讓男人怕她,她親娘就是用這招把她爹管的服服帖帖的,她爹到去世都沒敢跟她娘頂過一句嘴,更別說敢有花花腸子了。

原主就跟她娘學,看陳瑞看的緊,稍不如意就跟陳瑞鬧,尋死覓活,因為公安局裏有幾個年輕漂亮的姑娘,她還時不時的跑去公安局立威風,想要震住那幾個狐狸精,別打她男人的主意。

這次是因為陳瑞兩天沒回家,她懷疑他是跟局裏一個狐狸精幽會去了,所以去公安局鬧了一通,然後上演了跳河的戲碼,逼陳瑞現身。

陳瑞沒現身,她人卻沒了,然後丁顏就過來了。

丁顏越掐算越覺得詭異,因為劇情分明就是她看過的一本刑偵,的男主就叫陳瑞,陳瑞的媳婦也叫丁顏,跟她同名同姓。

書中的丁顏雖然是男主的妻子,可隻是個女配,真正的女主是一個叫李麗華的女警,原主就是個工具人,因為太作,讀者都在罵,第三章作者就叫她領了盒飯。

原主死後,原主娘家人大鬧公安局,陳瑞被撤職,陳麗華不離不棄,一直陪伴著他,後來因為一樁大案,陳瑞東山再起,再後來他就跟李麗華結了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偵破了一樁又一樁大案要案,成了警界赫赫有名的大佬。

丁顏鬱悶:她怎麼會穿到這麼一個人身上,在她身上發生了什麼事?丁顏剛要掐算,突然頭疼欲裂,差點一頭栽到地上去,大臉盤婦女趕緊扶住了她,然後就有一個小不點挨近了她,帶著哭腔,怯生生的喊了一聲,“娘。”

丁顏穩了穩心神,看清小不點是一個三四歲的男娃娃,眉清目秀,頭發還有點自來卷,漂亮得跟個洋娃娃似的。

這肯定就是小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