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譚,奈何島。
“咳咳...”
“這...是哪?”
浩艱難地從河裏爬出來,成“大”字型癱倒在泥地裏。
一個小時——
他在拉斯維斯賭場玩,隨後一夥恐怖分子占領了這裏,人們綁來帶到了碼頭。
“他們要幹嘛?”
“Callthepoliow.”
“馬上讓家準備錢,八成是要贖金的”
“Whoarethey?”
,剛剛還議論紛紛的人們,刻卻鴉雀無聲,了同一處。
“們為什要這樣做?”
有人鬥膽朝一個恐怖分子問到。
這是所有人的。。
“們需要什?錢嗎!我有多多!要......”
“嘭!”
他死了,且沒有收到答案。
符我們對恐怖分子的一貫,一群瘋子,無法溝。
“浪費子彈。”
這個字,從悍匪頭子嘴裏蹦出。
剩下的有人們徹斯底裏的呼救,沒有回應的呼救。
他們捆肢,一個一個推到水裏。
船沒有了漿,也可以浮在水麵。人若動不了手腳,在水裏必死無疑。
人在死之總是會自己的一生,“人之將死,言也善。”不過是回顧往。懷有遺憾的人、,離世就會忘掉,也算是脫了吧。
11歲年,父親給浩留了一筆巨款,後便失蹤了。
11歲的孩子能幹嘛?
連騎自行車法律上不允許!
在萬惡的金錢下——
段時間,浩渾渾噩噩。
抽煙、喝酒、泡吧......
成了典型的執跨子弟。
人生啊,美的是過,難的是,苦的是等待,幸福的是真愛,後悔的是錯過。有的人注定偶出現在的生裏,卻要用一生的時間來將遺忘:浩的父親和女友。
人將死,會閉上眼。
後浩聽到了一句話。
還能不能讓人安安靜靜的離!(生氣氣~)
睜眼,轉過頭——
浩:??
“爸!!”
悍匪頭子摘下了麵罩,朝著他苦笑,後揮下了手。
“不不不,開我!!”
嘶喊。
有力,無用。
他推進了海裏。
他應該在海裏才對!
這裏是泥地,岸邊的水,不鹹。
顯,浩下來了!
浩:爺是之子??
仰躺在地上,著點點星光,來一首兒歌:“一閃一閃亮晶晶滿是小星星
掛在上光像許多小眼睛
一閃一閃亮晶晶滿是小星星。”
夜晚冷,有微風拂過灌木叢,響了一陣沙沙聲。卻沒有聽見昆蟲的低語。
在短暫的人生裏,大部分人時間耗費在無用的上。為環境,輿論和八卦的影響,便難以找到自己做的,這是當今會的病。誘惑太多,而差自力不足以抵擋們,就遺憾了。
有死過一的人,才更能會到生的價值,以確自己的目標。
在浩記憶中,夥恐怖分子有一個人說了話,就是個悍匪頭子。
不愧是他爹,惜字如金。
對了,像還說了句什話,模模糊糊的,頭疼,就不了。
不過他的大腦深層記得
口型說的是:
“希望能下。”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