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以死抗爭(1 / 2)

第200章:以死抗爭

第200章:以死抗爭

一貫清高、狂傲、自信的天歌已經無計可施了,回想起自己風光的歲月,真是感到非常慚愧。一位多才多藝,曾被眾多女人愛慕的天歌,竟然會落到如此地步,天歌呀天歌!這全是你“色迷心竅”所致,要不是你在情感上風花雪月,哪會有如此下場?要不是你對女人過於挑剔和在情感上優柔寡斷、導致你事業的落敗,你怎麼會走到這步田地。天歌真的感到無顏見江東父老了。

……。

事已至此,天歌別無選擇,隻有以死抗爭了。俗話說:“人死債爛”。何況,這也算不得是自己所欠下的債務。即便切實屬於自己的債務,那傳統的“父債子還”觀念也已經被淘汰,不可能讓他的兒子去還。他隻有用“死”來阻擋他們的拍賣,如果他們還是不能終止拍賣,那麼,以他子女的財產受到侵犯為由,起訴麟梓法院執行局,或許能夠翻盤。

當人準備選擇死的時候,確實需要勇氣,需要一種精神。人要達到視死如歸的思想境界,不是那麼容易的,那一定是有信仰的人。憋屈的活著不如死去,早死早進天堂,晚了,天堂恐怕就沒位置了。

信徒們總是相信先注定死,再注定生。也就是說,在“閻王老子”讓你投胎前,就已經定好了一個人的陽壽。盡管這似乎是毫無根據的無稽之談,可相信這點的人,還真不在少數。

人的生與死,往往就在一念之間。天歌冥冥之中產生與蕭支平、淩誌和的

共同想法,共赴天堂,這也許是老天注定。因此,千萬別隨意與人發下毒誓:什麼“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這種死法,不可能死得其所。

死對於天歌來說,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流言蜚語,罪有應得;死對天歌來說,隻是有點遺憾。因為,他還沒有盡到為人父的責任;死對天歌來說,有點自私,自己的煩惱解脫了,可留給別人太多的傷感。

然而,一切的一切又能如何?他改變不了殘酷的現實,改變不了人類日劇猖獗的獸性。如果他的死,能夠喚起一些人的良知,他將死而無憾。問題的問題,他隻不過是一廂情願。他的死,什麼也改變不了。他,很快就會被人們遺忘。

他分別寫下了三份遺書。一份寄給最高人民檢察院,一份寄給麟梓法院執行局,還有一份留給他的孩子們。他把財產大致做了安排,鼓勵孩子們自強自立。而後,服下一瓶強力安眠藥,……。

睡夢中,還念念不忘他的愛情之夢:“我愛她,是因為她更愛我;我想她,是因為我已成了她的牽掛。人生有太多的無奈,別讓無奈成為生活的牽絆。”

……。

“當我的床上還留有她的餘香,她,卻上了別人的床。當我們的海誓山盟還沒有忘,她,卻把我刺傷。”

“幾天前,她和我做愛時,還說我最棒。可她為什麼會上別人的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