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份的夜晚,天氣還是有些悶熱,兩人肩並肩走著,隋竺語腳下十公分的跟鞋在人行道上發出‘嗒嗒’的小聲響,節奏輕快。
曾多智突然停下腳步,目光落在一旁的路邊攤。
隋竺語跟著她停下腳步,有些疑惑的看著他:“你幹嘛?”
曾多智沒有回答她,轉身仔細的看著地上擺著的鞋子,最後目光落在了一雙白色的休閑帆布鞋些上,然後指著那鞋子就問:“老板,這鞋子一雙多少錢?”
老板抬起頭,瞄了一眼曾多智,又瞄了一眼他身後站著的隋竺語,淡道:“一雙八十塊。”
“老板你這是坑人啊,這鞋子哪裏要八十塊,你這個最多就五十塊,我要不是因為我女朋友穿著高跟鞋走得腳疼,我才不給她買這麼便宜的鞋子,你就將就點賣吧。”
隋竺語皺起眉,不是吧?上次是二十元的褲子,這次居然要她穿五十塊的鞋子,還來不及阻止,曾多智已經殺價成功,付了錢就拉著她走到一旁的公交站。
曾多智伸手將她按在公交站的位子上,彎下身就要幫她換鞋。
“等一下!”隋竺語急忙擋住他的手,有些尷尬的說道:“為什麼突然又要我換鞋,還要我穿這樣的鞋子!”
曾多智一臉不耐的拉開她的手,幫她脫掉腳下的高跟鞋,看到她後腳跟起了一個小紅泡,歎道:“果然啊,我就知道會這樣,為什麼那麼喜歡逞強啊,那麼高的鞋子你穿著不難受嗎?”
“我才不會。”她有些心虛的說著。
“腳都磨起泡了還不會,真是為了漂亮不惜一切代價啊!”他嘀咕著,從口袋裏掏出兩塊創可貼,拆開為她貼在起泡的後腳跟,然後再細心的為她換上剛買來的帆布鞋。
隋竺語有些驚訝,他怎麼會隨身都愛著創可貼?真是服了他了?
他細心的為隋竺語換好鞋,然後再把跟鞋裝進鞋盒裏,站起身,一臉痞痞的對著她說道:“我們大小姐天生麗質,穿什麼都好看啊,連一雙五十塊的帆布鞋穿在你腳上都頓時變得高檔多了。”
“你就再吹吧!”隋竺語白了他一眼,之後轉身自己先走到前頭去了。
曾多智看著她腳下的帆布鞋,露出了滿意的微笑,現在總算可以安心的和她散步了,提著她的鞋子,他快步跟上她,走到她身邊,抬起一隻手,說道:“挽著哥走吧。”
“去!”隋竺語狠狠的拍掉他伸過來的手臂,繼續自己走著。
“哎,你這女人,一點都不懂浪漫,我讓你挽著我的手走,沒有談過戀愛也看過偶像劇吧?男女朋友逛街或者散步時,女朋友都是挽著男朋友的手,你到底懂不懂啊?”他說著,再次把手伸過去。
“哦?這樣啊,但是在我這裏沒有這項服務啊。”隋竺語不屑的看了他一眼,繼續走著。
曾多智咬牙的看著她:“你這女人,真是一點浪漫都不懂啊,逼我耍狠是吧。”說著,突然殺到她麵前停下,然後一個晚上,一把將她扛到自己的肩上。
“哦!天啊,曾多智你瘋了,快放我下來,你想死嗎?不知道這裏是哪裏嗎?快放我下來!”
隋竺語在被他扛在肩上,雙手不斷的拍著他的背,街上不少人向他們投來異樣的眼光,天啊,她真想找個地洞轉進去!
“挽著我走不?”
“好啦!我知道了,你放我下來!”為了麵子,她還是先投降吧。
最後在曾多智的威脅下,隋竺語就聽話的挽著曾多智的手一起散步著,目標是上次的大排檔,但是,上次兩人隻用了十分鍾,這次居然用了足足二十分鍾,這是怎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