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家中姐姐已經定親,對方特地來了一趟說要是她敢去上工就退婚,妹妹還小,母親又已經過了年齡,沒辦法她認了。
好在她家不像其他家一樣把丫頭片子當下人似的,她爹娘說了,隻要給了四百文,就一百文歸她!
今日,便是發工錢之日,她沒想到她也能賺四百文錢,雖然累是累了點,但跟農活比也相差不到哪去!
最重要的是,去上工每天中午都能吃到肉!!!
而且每一次都隻能在上工的地方吃完,不準帶回家,發現一次扣五十文錢。
於是她每天都能在上工的地方吃肉,回家借著幹活的緣由每天吃兩個雞蛋補身子,這段時間別的不說夥食好了不少。
而且上工根本不像大家想象中又髒又累,她們女孩子幹得活隻是男孩子的三分之二,而且基本上稍微輕省點的活都是女孩子幹。
當然,男的夥食會更好一些就是了。
最最最重要的是,每天上工還有婦女組織演講,都是百裏小姐和眾位貴婦千金共同撰寫的。
基本上講的是女子該如何保護自己,愛護自己的身體,該怎麼麵對不公平待遇。
在此講一下,耿寧自從當政第一天開始,第一條政令:反犯強奸罪者,皆以閹割處理,並且坐牢二十年。
若是幼童罪加一等,直接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這是耿寧小時候特別大的陰影。
因為在她小時候,她爸媽不在身邊,大院裏有個大姐姐對她特別好,去哪都帶著她,可以說耿寧在十歲之前最粘著的人就是她!
可是自從有一天開始,別人都說那個女孩子不幹淨了,髒了,還說發瘋了成了神經病。
她聽一次跟別人吵一次,可人家看她一個小孩子,也不搭理她。
耿寧氣得不行,去姐姐家找她,她也不肯開門,爺爺奶奶見此歎口氣,告訴她,姐姐遇到了一些事情,需要自己好好待一陣子,叫她不要打擾她。
那時候耿寧有點似懂非懂,於是乖乖聽話了,沒想到過了沒半個月,那個姐姐自殺!!!
最重要的是,兩家離得近,耿寧親眼看她從五樓跳下,頭著地!
地麵一片血泊,花季少女麵目全非,周圍嘈雜一片,耿寧呆呆站在那!
自從那時才知道真正的真相,原來姐姐被人強奸了!
而且報不了仇,還被人說三道四,忍受不住的她別無選擇,隻能以自盡的方式離開這世界!
姐姐父母哭得肝腸寸斷,姐姐媽媽更是恨不得當場跟著去!
姐姐爸爸當場仿佛老了十歲,當晚年紀僅僅三十六歲的人長了滿天白發!
他們想複仇,特別想,可那人位高權重,不是他們得罪的起的人,小小的耿寧便發誓,總有一天,她要那人生不如死!
她做到了……
但一點意義都沒有!
於是,在她真正要當政之時要立律法,耿寧第一條加上的便是這個,而且立誓,讓天下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