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過路過,不要錯過。祖傳貼膜百年老字號,技術過硬,價格美麗,童叟無欺,貼過的手機可繞地球三圈,大家瞧一瞧看一看了啊。”
臨近傍晚,下班高峰期,鬧事一角不斷傳來這樣的吆喝聲。
吆喝的是一個約莫二十五六長相俊俏的小夥子,這地界兒還有好幾個跟他一樣擺攤手機貼膜的,但不知為何,這裏就屬他的生意最好。
“哎,那什麼,來,給大媽的手機也貼個膜。”一位中年大媽笑嘻嘻地走了過來。
“好嘞,大媽您坐。喲,您這手機可是最新款的某果呢,挺貴的吧?”方賢問。
“嘿嘿,是女兒給買的。”
“得嘞,您先坐著休息一會,我給你貼完膜再送你個手機殼。”
方賢的手藝的確很好,不消三分鍾,他已經圓滿地完成了任務。大媽接過手機,眼睛笑成了一朵花。顯然,對於方賢的手藝,她很是滿意。
天色漸暗,正當方賢收攤時,一輛限量款邁巴赫疾馳而來,然後又一個急刹車停在了他的攤位前,隨後從車上走下一個身穿西裝革履的年輕人。
“老板,麻煩你給我的手機貼個膜。”年輕人說道。
“不好意思,我打烊……”
話未說完,方賢突然怔住了。他雖然太久沒有聽到這個聲音,但於他而言,這聲音他太熟悉不過了。他猛然抬頭,當看到年輕人的臉時又緩緩將目光放下。
“我就是衝著你百年老字號的招牌來的。而且我的手機也不是一般的手機,讓別人貼我不放心。”年輕人執意說著,同時掏出了自己的手機。那手機的確與眾不同,竟是一個諾基亞1110。
方賢暗暗撇嘴,隨即又神態自若地回道:“你在扯什麼犢子?這破手機還用貼膜?你怕是腦袋被驢給踢了吧?走開走開,我得回家了。”
年輕人見狀立即擋在了方賢的小三輪前,悠悠然念道:“龍得水時鳳回巢,虎歸山時獅入林。宏圖霸業談笑中,天下江湖為我尊!”
方賢垂著腦袋,但心跳卻快了幾分。他不滿地嘟囔:“神經病啊,平白無故地念什麼詩?要吟詩作對的話你找錯人了。你馬上給我放手,我老婆還等著我回家做飯呢。”
不料年輕人卻直接坐在了小三輪上,無賴一般說道:“我不放,老子辛辛苦苦找了你兩年才終於在這個破地方找到你,打死我也不放?除非你承認自己是龍行,不然今兒個你走到哪兒我就跟著你到哪兒。”
年輕人原先看著是個體麵人,但現在就是一個地痞流氓,他也不顧三輪車上有多麼髒亂差,隻一屁股坐在鬥子裏,像訛人似的纏上了方賢。
方賢無奈發動了三輪,兀自將三輪開到了一條無人的小巷子裏。
他歎了口氣,搖頭苦笑道:“傲天,都已經過了兩年,你為什麼還要找我?”
他了解傲天,傲天也了解他。所以他不得不承認自己的身份。
男兒有淚不輕彈,隻因未到傷心處!
見方賢如此說,傲天竟鼻子一酸,流出了兩行熱淚。他的表情複雜難明,由原先的委屈變得欣喜,最後轉為激動。雖然他一直都認為隊長還活著,但當真的再次見到,那種激動仿佛就是人的本能。
“我終於找到你了,曾經名震全世界的龍煞終於可以滿血複活了。”
提起龍煞小隊,傲天的眼睛忽而噴出了燦爛的光芒,那光芒裏有得意、有敬畏、還有不可一世的王霸之氣。
龍煞小隊曾是世界上戰鬥力排名第一的雇傭軍團行動小組,他們的地位至今都無人可出其右。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