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到四百米處,七人保持一動不動,隻有老狼一個人的終端是開啟的,他需要盯著敵艦的情況。
過了一會兒,老狼確定敵艦離開了,於是做了一個上浮的手勢,七人開始上浮。
上浮到五十米處,七人又繼續保持沉默快速前進。
這是一次超長程海底行軍,整整兩天一夜,七人隻能喝一點水,連飯都沒吃。
到達目標海岸時,因為天色還未太晚,所以他們在海底又呆了三個小時,然後才開始登岸。
七人登岸後第一時間偵察了周圍的情況,確認安全後才算是放鬆了下來,將身上的抗壓潛水服脫掉收進背包,又拿出了便裝穿上,然後開始進食。
一邊進食,老狼一邊打開終端的投影說道:“敵人的作戰指揮部就在這座城市之中,我們首先要找到一處安全屋安頓好,然後再去與代號為‘拇指’的潛伏人員取得聯絡,接下來就要看拇指是如何安排的。”
“我有個問題,咱們總得要輛交通工具吧!怎麼弄?”幼狼問道。
“偷?”大狼提意道。
“不行,萬一被查到了,會壞了大事。”周正否決了。
“買?”殘狼說道。
“咱們沒有身份,買不到的。”
“那就沒辦法了。”眾人都有些為難,不能買也不能偷,還能怎麼辦?
周正想了想,說道:“這裏不可能沒有不法分子吧?我們可以去找他們借啊!他們總不能還會報警吧!”
周正說完,其他們瞬間就明白了,於是都笑了起來。
不法分子在每一座城市都有,他們很狡猾,法律拿他們沒辦法。如果是完全黑的,那還好辦,就怕那些狡猾的灰色人員,你明知道他們犯了事,卻無法進行抓捕審判,這也是正義的執法者最痛苦的事情。
法律是人定的,所以永遠也不可能健全,法律也在隨著文明的發展而進步,這個進步也隻是趨近於完美。
“安全屋要找什麼樣的?”幼狼又問道。
“最好是那種長期無人居住的空房子,不能是廢樓廢屋,那樣太容易被人發現了。”周正說道:“這種房子應該不少,許多人因為工作的原因在別處生活,而這裏的房子並沒有賣掉,這種房子才是我們需要的。”
這種情況也是任何一座城市都有的,本來生活在這個城市,於是買房定居,後來又因為工作原因去了別的城市,但這裏的房子因為並不缺錢,所以也沒賣掉,甚至連外租都沒有。
商議完畢後,七人開始動身,分成兩組去找安全屋和交通工具。
他們穿上便衣後與普通人沒什麼區別,所以他們走在路上也不會引起他人的注意,因為他們與那些背包旅遊的人非常像。
周正與壯狼還有小狼是負責交通工具的,所以他們首先要找那些灰色人員。
而灰色人員最多的地方就是夜間娛樂場所,而現在正好是深夜。
三人就這樣背著包在路上走著,不斷的四處張望,觀察著那些娛樂場所。
看了一圈後,周正說道:“現在我們需要製造衝突,所以我們要選擇一家店去鬧事,不過怎麼選擇也是個問題,如果選不好他們報警了,我們算是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