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退房(1 / 2)

蘇C的房門開著,她在房裏,雙手擒著門,麵向著門外,表情嚴肅,語氣堅定且大聲地說:“我不會退房,安大略省的法律規定,房東要跟租客有效解約隻有七種情形可以”

她說著用雙手數著手指:“房客欠租,房客長期拖欠房租,房主收回自用,拆遷重建,房客給房東造成物品損失,房客在房內有非法活動,房客影響其他人安全。這七種情形我違反了哪一條?我欠租了嗎?我長期欠租了嗎?我給你的房屋造成損失了嗎?我有非法活動嗎?我對別人的安全構成威脅了嗎?你說吧,我犯了哪一條?如果我沒有違反這些規定,你就不可能讓我走,否則是你違法,不是我,懂嗎?別跟我說什麼租約到期,就算是租約到期,隻要我沒有違法這些規定,隻要我不願意離開,你就趕不走我,懂嗎?也別跟我說什麼旅館規定,酒店規定。你這裏是酒店嗎?你是旅館嗎?周圍的建築都是民宅,並不是商用的土地,而且你也沒有政府頒發的酒店行業的許可證,你甚至可能連公司注冊都沒有。說穿了,你就是一個民宅私自出租,你民宅出租就必須被安省民租法管轄,必須接受安省房東與房客局的約束。在這個法律約束下,除非我有七種情形中的一個,否則在法律上我可以永遠住下去,就算你把房子賣了,我和新屋主的租賃事實也能一直延續下去。我真奇怪了,你們來加拿大都這麼多年了,還搞不清楚這些東西嗎?搞不清楚這些法律還開旅館?你們真是腦筋搭錯了,你們回去好好學習法律吧,不要再跟我說退房不退房的事情了,真是弱智,腦殘!”

蘇C說完,也不等回應,啪得一聲把門關上了。門外鄒靜和大樹麵麵相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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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靜和大樹頹然地坐在起居室的沙發上,鄒靜:“看來我們是腦殘了,這些法律規定以前沒幾個人關注,這下好了!我們碰上硬茬了。”

卞寧走過來,不解地問:“鄒老師,蘇C說的那些是真的嗎?”

鄒靜困惑地問大樹:“我以前知道一點,好幾個律師跟我說加拿大的法律對弱勢的租客給予了很多保護政策,可我一直都沒遇到過什麼,今天琴房的人說的也許是對的,是嗎?大樹!”

大樹:“不是也許是對的,她說的就是對的,特別是安大略省的法律對租客的包括幾乎到了變態的地步,簽不簽租約都不重要了,甚至口頭租約就行。如果鬧出糾紛在LTB(房東與租客管理局)仲裁的時候要進行兩方聽證,而仲裁結果往往是向弱勢傾斜的。這真的很麻煩,以前我們盡量租給國內來的客人。租給洋人也不是不行,唉,遇上刁蠻的,你真的沒辦法。我們不是沒碰到過試圖構陷我們的客人,看來真是沒有什麼生意是沒有風險的。今天的這個蘇C明顯是個行家。可是,卞寧,你說過她是空姐不是嗎?”

卞寧:“我看到過她的空姐裝束,如果她真的要住下去,如果她真的是空姐,那她就會執行飛行任務,一去得一天兩天吧?這樣我們就清楚了。”

鄒靜:“問題是現在她已經不允許我們進房打掃了,我們也沒有辦法知道的身份。她要死皮賴臉住下去那我就有理由讓她出具身份證明,職業證明,收入證明了吧?”

大樹:“唉,鄒老師,她的身份證明已經給你了。職業和收入證明憑什麼要告訴你?”

鄒靜:“這個?這。。。那我們就這樣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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