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興趣與幹活
2008年4月18日,《新僑報》創刊號出版了,我在這期的報紙上寫了一篇卷首語《新僑·新橋·新潮》,主要講了這個周報的辦報宗旨和對它的期望。第二期時,覺得有些話還沒有說透,於是又寫了一篇。到第三期的時候,我有了一個奇怪的想法:我能不能長期寫“每周一記”?寫它三年如何?一直寫到我們報紙辦成功的那一天。
於是,我就這樣開始了考量自己寫作能力和意誌的曆程。
兩個月左右的時候,有人就批評我了,批評意見歸類一下有三種:一是作為一家單位的一把手,不去做一些重要的事情,老寫一些無病呻吟的東西,真是本末倒置;二是這個卷首語算什麼玩意兒?不像評論,不像散文,不像雜文,純屬浪費黃金版麵;三是作為一張報紙的總編輯,老是霸占著“頭版頭條”,也不叫其他人寫寫,難道你寫得最好了?
對此,我有過猶豫。
這個時候,有一個人倒是很支持我的做法,他說:“作為報紙總編輯寫卷首語,也不會沒有先例。堅持寫,時間長了,人家就不說了,而且你會越寫越好的。”他就是資深新聞評論家張登貴先生。
同時,鄉賢王陽明的“此心光明,亦複何言”觀點,也是對我的一種鼓舞和安慰。
好吧,就寫下去,當作是我對一份事業的執著。而且,寫作是我最大的興趣,當這種興趣與工作融合時,快樂就在其間矣。在寫作的時候,我有意無意間,希望這個文本不要太像新聞評論,也不要太像文學體裁,變換著手法玩玩。
結果,大概半年後,一如張先生說的那樣,批評我的人居然少了。
其間,有不少人,對這種文本表示了好感,也收到不少鼓勵我的手機短信。我很清醒,請其他人寫的話,一定比我寫得好,而我之所以如此“霸道”,是為了實現我的願望:作為周報的“生產隊長”都在堅持努力,那麼同事們就不得偷懶,我們要攜手共進,把活兒幹好。
因為我知道,堅持就是勝利。
這裏,還必須講一個總是刺激我寫作或者說為人做事的故事——
話說1968年墨西哥城的奧運,是第一次在高原舉辦的夏季奧林匹克盛會,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氣候條件讓那屆奧運會的田徑比賽好戲連台,出現了許多空前的好成績。相比之下,馬拉鬆比賽的成績太一般了,冠軍是埃塞俄比亞人馬默·沃爾德,他的成績為2小時20分26秒4,比他的同胞、兩屆奧運金牌得主“赤腳大仙”阿貝貝·比基拉在四年前東京奧運會上創造的2小時12分11秒2差了一大截,亞軍日本的君原健二和季軍新西蘭的邁克爾·瑞安的成績更是平平無奇,記者們除了例行公事般看一眼頒獎儀式,最多隻是關注一下因傷隻跑了17公裏便頹然倒地的“赤腳大仙”比基拉,對其他選手並未太在意,觀眾們也沒對馬拉鬆投注過多熱情,等頒獎儀式結束,場地內其他項目都已比完,他們便三三兩兩地退場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