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這個時候我能勉強保持意識已經算不錯了,隻得將身體其他功能及器官進入待機狀態吧。
果不其然,對方鬆開了鉗住我的雙手。隻要濕巾離開我的呼吸器官,我就有辦法。畢竟乙醚在空氣揮發得很快,隻要再有充足的空氣流動。
雖說長期低濃度吸入乙醚會導致藥性疊加,但幸運的是,我是免疫的人群。此時我不敢張開雙眼,隻覺得犯人的目光在我身上遊走--沒錯,就是這種視線,在我們跟蹤白衣女人的時候,在我身後湧現的視線就是這個--讓人由腳底下透骨的寒意。
大概是我太重的關係,對方沒有將我抱起來,而是抓著我的衣領,將我一點一點地拖行。真是不懂憐花惜玉的粗魯人呢。可悲的是我身上的衣服,冬天的衣物我最討厭更換和清洗的,尤其是外套,我要穿夠兩個星期才洗的呢。
現在已近是遍身泥沙了吧,真是可惡的犯人啊。
隨著對方對我的徐徐拖動,我想到林芷對我的語氣改變。
難道說她也察覺到對方的存在?犯人到底在想什麼?
趁這段時間,我開始想象遺失筆記本的犯人究竟是怎樣的一個人。
犯人究竟為什麼要在殺人的時候寫這個筆記?因為留戀?還是因為備忘?我想犯人一定是希望通過反複的回憶自己的所作所為,使自己獲得一種痛快的滿足感覺。
正因如此,犯人沒可能察覺不了自己遺失了筆記本。
那麼,筆記本一開始是放在哪裏的呢?如果說是那個白衣女人的話,她整條裙子上沒有一個口袋,那麼應該是放在提包裏,上廁所時拿紙巾不小心順勢掉出了筆記本。
但林芷沒有提及過女人拿著提包,而且她不敢十足肯定犯人是白衣女人。
而我們剛才的跟蹤也看到,女人斜挎著一個小小的圓形包包,感覺放不下這本筆記本。
而我的信息就從這裏斷了。
而在剛才的搏鬥我也感覺到了,對方是個跟我差不多高的人,而且絕對不是一個胖乎乎的女人。
如果我是犯人我也會想,筆記本已經被人撿到了,那麼如果對方將筆記本撿到後交給警察的話,公安就會對容天璿這名受害者進行搜捕。
但等了三天,警方依然沒有消息,容天璿則保持失蹤狀態,那是為什麼呢?
因為對方認為自己在熟悉的區域內遺失了筆記本,而警方到現在也沒在他熟悉的區域內進行調查,所以判斷撿到筆記本的人並沒有將證物提交給警察。
突然我想起,剛才捂住我嘴巴的那人的幹裂的手指,指甲上好像有什麼明顯的--是麵粉!
我已經確定對方是誰了,隻不過現在我無法製服他。隻好希望風再刮得凜冽些,好讓藥效盡早散去。
他不會擔心的,因為要是這點事情都驚慌失措的話,那還不如一開始就不要殺人好了。
我有點犯困了,這家夥力氣怎麼比我想象中要小得多,拖個60多公斤的東西回家怎麼要那麼久?
“嘿咻。”隨著一聲吆喝,我被塞到了一間漆黑的屋子裏。
啪--電燈顯得有點刺眼,我依然裝著睡著的樣子,等著“請君入甕”。
隻要等他離開,我就發短信讓林芷過來和我裏應外合。
眯著眼看了下周圍--都是各種鋸子、小刀等利器,而且空氣中彌漫著一個淡淡的血腥味。敢情之前那兩起案件的案發現場也是這裏。
他把裝作暈厥過去的我仔細地綁好,當然,在他開綁之前,我已經深深地吸了一口氣,那麼隻要等他一離開,我再把氣息輕輕吐出,我的身體和繩子之間就會產生空隙。
隨即他不放心地在我嘴上貼好了膠布。輕推了一下,我就倒在了倉庫的深處。
第四名受害者的綁架,看上去總算是比較順利地完成了。
是的,看上去而已。
等他關上門,我就將掛在身上的繩子抖落下來,掙紮著撕開嘴上的膠布,看來他就像鱷魚一樣,找到獵物後不是吃掉,而是慢慢玩弄一番,所以暫時來說我會比較安全--隻要一有機會,我就會逃離這個可怕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