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疑惑地拿起來,翻看裏麵的內容。
看上去像是很舊的東西了,封皮上黏黏的好像還沾了點油跡。每一頁的邊緣都起毛了,看來本子的主人非常喜歡翻閱裏麵的內容。裏麵的字體歪歪扭扭的,分不清是男還是女寫的,經常有塗改甚至大花臉的頁數,我覺得我被愚弄了,急忙又翻了兩頁,皺巴巴的,就像被一些奇怪的液體打濕過的一樣。
我將注意力集中在內容上,這是一本以殺人者視角記錄殺人過程的筆記。裏麵所描寫著的正是近期報道的那兩個被害的少女,而且其中所描述的細節與步驟十分逼真,簡直讓人覺得完全是身臨其境一般。
如果我是普通的人的話,此時此刻應該是下意識想丟下這本筆記本。
但我沒有,因為我是奇怪的人。
“怎樣?”
盡管有些驚訝,但我還是壓抑住從心裏湧上的一股興奮,隨口答道:“恩?????的確很有意思。但總覺得略顯浮誇。”
“你在說什麼呀?浮誇你妹啊,這可不是我的。”林芷皺眉看著我說道。
“那這是誰的?你給我的意思是?”
林芷驕傲地將雙手環抱在胸前,眼睛斜乜著看著我,“沒有任何反應嗎?!沒有的話我就收回去咯!”
看我真的沒反應,她將手伸向筆記本,“那還我!我還回去好了!”
“算了吧你。”我比她早一步將筆記本收好放在上衣的口袋裏,不顧林芷嘟著嘴的可愛表情,我迅速解決掉我的午飯。望著對方悶悶不樂的表情,我隻好放下筷子看著林芷--
“你要鬧別扭到什麼時候?讓我聽聽你的想法?”
“這其實是我在市區裏撿的。”
“你怎麼比我更喜歡去市區啊?”我在市區租了間小房子,供妹妹和我假期或有事回到市區時休憩用。
她刮了一下我的鼻子,像是懲罰我亂說話。但事實上我是清楚的,我知道她這個大城市的姑娘比起郊外更喜歡市區。她喜歡穿著洋裝撐著洋傘,在圖書館這麼安靜的地方一個人乖乖的呆上一整天。
這是她最享受的打發時間的方式。
“所以說,這是我在書店裏頭撿的,當時我就坐在書架前,喏,”她用手比劃著那書櫃有多大,“突然看到一個穿著白色連衣裙的高大的女人在我身邊慢慢走過,發現對方根本沒有注意到我而是自顧自地跑到廁所裏去了,身上還掉下一本筆記本,諾,就是你手上那本舊舊的東西。其實我一開始並沒有在意,而是在那個女人走了之後才發現筆記本的存在的。大概是好奇心作祟吧,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何會撿起這本筆記本,但當我撿起這本本子以後,我覺得我的心跳加速,就像做壞事一樣。結果打開一看,更是吃了一驚。你說,我交不交這本東西給警察好?”
我挑起眉毛看了她一眼,對她的話我一向是相信的,但這次也太扯了吧。
“什麼白衣女人什麼書店,你是在說都市怪談吧?”
“可惡,你竟然不相信我。而且那白衣不是普通的白衣,是那種個很簡單的就像是自己製作的白色連衣裙,現在應該沒得賣了吧。”林芷鼓起嘴巴,看上去有點像生氣的癩蛤蟆。
“不是不信你,而是你的意思是,那個白衣女人是最近這兩起碎屍事件的始作俑者嗎?”
“你是不是沒把筆記看完啊?????”林芷垂頭喪氣地低著頭看我。她舔了舔嘴唇,像是滋潤將近幹竭的嘴巴一樣,畢竟我還是第一次看她一口氣說下這麼多的話。之前饒城也是這樣被我開發出這種屬性,莫非我有引導人類打開話匣子屬性的功能?
於是我嘴巴應允著,翻過碎屍女孩的計劃,映入眼簾的是三個大字--容天璿。
用膝蓋都可以想到,這是一個女孩子的名字吧。不過在其後的筆記裏並沒有對她的死亡進行細致的描寫,而是描述了她的外貌以及衣著特征,還有昏迷以及清醒時的不同。
“很奇怪的是,這裏沒有描寫第三位女孩被殺的情況,而是在記載她容貌姣好,臀部翹挺胸部飽滿之類的,敢情這其實是男孩子的筆記吧?”剛抓到的線索又流失了,林芷顯得有點沮喪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