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連五日,蕭林都窩在徐家醫館練習書法,徐小小也將醫館坐診的事兒交給了徐衛,成日陪著蕭林練習書法,還有督促他研習學問。
唐高宗時期的科舉常設的考試科目,已大有增加,從原來秀才、明經、進士的基礎上,又增添了明法、明書、明算等。
以蕭林的心算能力,最適合的應試科目是明算。
徐小小的本意,是讓蕭林去鑽研最熟悉的明算,明算的考試有《九章》、《海島》、《孫子》、《五曹》、《張丘建》、《夏侯陽》、《周脾》和《五經算》等。
但蕭林實在對這些生僻、枯燥的數學研究不感興趣,既然要學,那就要學能學以致用的,便向徐小小提出要學大唐的律法-《永徽疏律》。
穿越前,蕭林不止在金融界頗有造詣,更因業務需要,專研了各種法律。到了唐朝,要想做個大商人、大富翁,唐朝的律法也需要精通,與其去專研什麼四書五經,還不如鑽研鑽研唐朝的法律總綱-《永徽疏律》。
徐小小見他總歸是願意讀書了,也不去違逆他的興趣,特意去象州州衙,花大價錢買來了州衙專備的《永徽疏律》。
《永徽疏律》乃是唐朝的律法總則,共十二篇五百條,比之穿越前的司法考試,要容易多了。
第一篇《名例律》,相當於現代刑法總則,主要規定了刑罰製度和基本原則;
第二篇《衛禁律》,主要是關於保護皇帝人身安全、國家主權與邊境安全;
第三篇《職製律》,主要是關於國家機關官員的設置、選任、職守以及懲治貪官枉法等;
第四篇《戶婚律》,主要是關於戶籍、土地、賦役、婚姻、家庭等,以保證國家賦役來源和維護封建婚姻家庭關係;
第五篇《廄庫律》,主要是關於飼養牲畜、庫藏管理,保護官有資財不受侵犯;
第六篇《擅興律》,主要是關於兵士征集、軍隊調動、將帥職守、軍需供應、擅自興建和征發徭役等,以確保軍權掌握在皇帝手中,並控製勞役征發,緩和社會矛盾;
第七篇《賊盜律》,主要是關於嚴刑鎮壓蓄意推翻封建政權,打擊其他嚴重犯罪,保護公私財產不受侵犯;
第八篇《鬥訟律》,主要是關於懲治鬥毆的訴訟;
第九篇《詐偽律》,主要是關於打擊欺詐、騙人的犯罪行為;
第十篇《雜律》,反不屬於其他“分則”篇的都在此規定;
第十一篇《捕亡律》,主要是關於追捕逃犯和兵士、丁役、官奴婢逃亡,以保證封越國家兵役和徭役征發和社會安全;
第十二篇《斷獄律》,主要是關於審訊、判決、執行和監獄管理。
蕭林在醫館裏苦讀了十日,以他驚人的記性,還有超強的領悟力,已熟悉了與自個兒最為相關的《職製律》、《戶婚律》、《詐偽律》三篇律法。
書法方麵,徐小小親力親為,紅袖添香,蕭林也樂得與徐小小邊學書法,邊玩玩閨房之樂,幾日下來,雖談不上突飛猛進,但比之前的狗刨書法,已有天壤之別。
這日,蕭林正在案幾前苦讀《永徽疏律》,徐小小在邊上陪著解讀文言文的翻譯,兩人不時你儂我儂的郎情妾意,恩愛十足。
“砰砰!”
木門一下被推開,徐壽急匆匆的闖了進來,氣喘籲籲的說,“出事了!出事了!”
蕭林愕然看著他說,“大驚小怪,慢慢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