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隨著開往飛仙島的船一塊兒來白雲城的說書先生,在京城實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親戚與他介紹,說可以上飛仙島說點有關他們城主的事兒謀生,準能掙個盆豐缽滿。
他開始還不相信,江湖的水很深,信息更新換代速度更是快得驚人,葉孤城雖然殺了兩個成名的惡人,但也僅僅是兩個罷了,不入中原武林,時間一久誰能記得住,要不是當時有目擊者歎他有飛仙之姿假以時日必躋身於武林巔峰之行列,怕是誰也不知道有這一個人存在。
白雲城主的劍術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調卻是真的,這年頭,很少有人幾年都不傳出一條消息,哪怕是西門吹雪一年還要出四次門。
說書人道:“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餘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總是不喜別人在話本中編排自己的。”哪怕是將其誇得飄在雲端上,天上有而地下無都不行。
誰知道那跑南海慣了的海員竟然氣定神閑地和他說:“放心,白雲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樣。”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歡別人編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討厭別人編排自己。”
不一定喜歡?但也不一定討厭?說書人臉皺成一團,活像吃了幾十條條一百條的苦瓜。
是什麼意思?
那人道:“隻要是白雲城的子民喜歡聽,那白雲城主就沒有意見。”他露出了一個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該怎麼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飛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還是仙人嗎?如果有人在飛仙島的大街上拽一個百姓,他肯定會斬釘截鐵地告訴你,是。
他們的白雲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說書人第一次知道,一個武林高手,竟會如此得人心,幾乎是從踏上飛仙島的刹那開始,就感受到了葉孤城超高的人氣。
酒樓中談笑風生的人喜歡說“我們城主又怎麼怎麼樣”,海邊捕魚的人說“我們城主又開了怎樣一條商道”,就連大街上豆蔻年華的懷春少女都捧著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將花投擲在他麵前。
哪個少女不懷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頭老太都這樣,就很恐怖了。
不僅恐怖,而且還匪夷所思。
打魚人道:“白雲城主,首先是白雲城的城主,其實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膚因經年的風吹日曬而呈現出黑亮的銅色,皮膚粗糲,暴露在短打外麵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魚人,而像是執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雲城主,他是白雲城的天。”
子民過分愛戴城主,奈何葉孤城本人頗具宅男屬性,十年出不了幾次海島,甚至連他蟄居已久的白雲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無一人的海灘上練劍,又或者是趁著夜色沉暮,在樓頂上施展輕功,感受極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寧靜。
偶爾有百姓運氣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隻會用手捂嘴,一聲不吭,因為他知道,冷豔高貴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獨。
沒錯!所有的白雲城子民都已經默認,他們的城主,就是這樣一位孤獨的,享受寂寞的絕代高手。
卯時一刻,穿戴好的絕代高手葉孤城在等身高的銅鏡前打量自己的裝束。
頭發,嗯,連一根頭發絲都沒落下。
烏木嵌青色合浦南珠頭冠,嗯,非常端正,在頭頂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筆直筆直,濃黑而修長。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塵不染,上麵沒有一絲褶皺的白衣,滿意地點頭。
很好,今天的白雲城主還是辣麼完美!
最後拿起架子上配劍飛虹,海外精鐵所製的寶劍鋥亮,不染纖塵,又兼之葉孤城每天拿著絹絲孜孜不倦地擦拭,劍刃亮得不行,比鏡子的反光效果還要好。
葉孤城身邊的人都知道,他們城主無比熱愛擦拭寶劍,心情不好時候擦,心情好時候也擦,甚至在思考問題時都會擦拭寶劍。
他們懂,畢竟劍癡,有哪個劍癡會不寶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間,帶著淨重六斤四兩的寒鐵劍,侍女已經在門外等待,至於捧劍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爾有人敢抬頭飛快地看葉孤城一眼,視線好像接觸了什麼不得了的刺目光線,又立刻低頭,眼角卻已經將他暈在光影中的身形記在了心中。
白雲城的人看他們城主,十個有十個都自帶柔光濾鏡,不僅僅因為他的武藝高超,又姿容端麗好似仙人,也因為他精通內務,將白雲城治理的井井有條。
雖然是海外孤島,但他們的產值還真不一定比江南地產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嵐風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紀比葉孤城還要大一點,也不知是否練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顯年輕,她看上去竟然與豆蔻年華的少女沒有兩樣,膚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膚比錦緞還要絲滑。
葉孤城沒說話,用眼神看他,一個高手,是要會用眼神說話的。
嵐風又道:“南王府送來拜帖。”
南王府?葉孤城麵上不動聲色,手指尖卻微微繃起,將手上的劍遞給了捧劍小童,道:“先等著。”
等他練完劍。
嵐風道:“是。”
絲毫不覺得亮著南王的使者有什麼不對,按理來說,畢竟那是皇親國戚,願意紆尊降貴來件一個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隻可惜南海的居民並沒有這意識,在與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島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樣的仙境,雖不至於“乃不知有漢,無論魏晉”的境地,對當今皇位上坐著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隻識白雲城主,不識皇帝老兒,形式還真相當嚴峻。
不過,形勢再嚴峻,又與他何幹?
手持鐵劍,正對浪花,他下劈的動作並不快,起碼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雲朵之上飄飄欲仙的輕功。
他的動作是緩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沒有破綻的,迎著高大可以將人吞沒的海浪隻刺過去,不偏不倚,沒有變化,但劍光卻輝煌而璀璨。
燦爛的煙花在腦海中炸開,比雷神的霹靂還要來勢迅猛,當長虹觸及海浪的那一刻,液體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僅容一人通過的隧道,腥鹹的海水甚至無法打濕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貓換太子?
眼中劃過一絲冷芒,如同劍的鋒芒,銳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應。
畢竟,葉孤城是一個非常孤獨,也非常驕傲的人。
白雲城的人早就把葉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劍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邁著兩條腿走的,那都必須是數一數二的大俠,陸小鳳的才智與武藝都是頂尖,但在苛刻的白雲城百姓眼中還是怎麼看怎麼不合格,怕是在他們心中,沒有一個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陸小鳳覺得有些莫名,他敏銳地感覺到,“朋友”對眼前的夥計來說並不是一個普通的詞,它好像具有什麼儀式性,是神聖的。
這是陸小鳳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隻能尷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換了一個話題:“你們是準備把奪命鏢送到哪裏?”
打一個照麵的功夫,他已經認出了奪命鏢,青衣樓有畫像的殺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陸小鳳沒有一個不認識的。
他並不是一個喜歡管閑事的人,但卻是一個心腸很軟的人,打賭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煩事也不能不管,葉孤城現在已經是他朋友,他的麻煩事,陸小鳳理應插手。
但司空摘星卻不買賬,陸小鳳問什麼,他就回答什麼,那豈不是很沒麵子?
司空摘星道:“你覺得我會告訴你?”他很喜歡和陸小鳳日常懟,對兩人來說,打賭和日常懟都是家常便飯。
陸小鳳還沒有說話,那夥計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訴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沒什麼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點放在“城主”二字上,陸小鳳脊背一涼,差點變成毛被剃幹淨瑟瑟發抖的小雞。
陸小鳳:有點冷。
司空摘星癟嘴,他和夥計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萬兩讓他偷一個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與尊嚴。
說來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將偷當做一門藝術,他向來得意於自己在盜途上取得的成就。
夥計自然沒有說全部實話,如果城主的朋友什麼都可以知道,那葉孤城早不要過了,事實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後,可以將部分事情的前因後果告訴陸小鳳,是葉孤城親筆寫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隻是臉長得好看,劍術修習得天下無雙,也因為他很有智慧,毫不誇張地說,一切都在葉孤城的預料之中,所以才能讓金銘滅的夥計配合,演一出大戲。
從一開始,夥計被南王收買就是假的,白雲城的人,比誰都要忠心耿耿,因為他們侍奉的是白雲城主,但送上門的錢,沒有不要的道理,而且隻要還有一絲凡心,總是要享受一下打臉的樂趣。
之前被南王騷擾得有點煩,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說是驕傲的葉孤城。
南王以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種各樣的珍寶便能動搖夥計,但他卻不知道,這世界上有一種再忠心耿耿不過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雲城出來的夥計腦袋也夠用,他假意吊著南王私下派來接觸的人,後腳就飛鴿傳書告訴葉孤城有人來挖牆腳,在白雲城的劍仙並沒有完全脫離世俗,從飛仙島發達的海運就可看出他的商業頭腦,當時就拍板,有人送錢上門為什麼不要,當然是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