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沒人不知道,萬梅山莊的西門吹雪,就是劍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葉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會有哪個人的態度比他更恭敬些,畢竟,誰會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劍呢?
像人的劍,是藝術品;像劍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獨一無二的大凶器。
葉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將懷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給白雲城主。”
葉孤城道:“拿上來。”
他身後的兩個婢女同時動了,朗月也不知道從哪裏找到的托盤,將雪白的信箋盛放在托盤上,嵐風從她手中接過,圓潤的手指甲在信箋口一劃,便留下整齊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這世間上最鋒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劍,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劃在男人身上,隻會悶聲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劃在男人身上,隻有哇哇叫的份。
嵐風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聲不吭做英雄,也隻能哭天搶地。
葉孤城伸手那信件,將折疊的信紙展開。
他的表情還是那麼冰冷,臉白得像是圓潤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圓玉潤的珍珠,但眉毛卻濃黑的過分,眼睛並不是純正的黑色,反倒是有點淺咖,但這並不影響他的氣勢,因為他的眼睛,實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掃過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個極罕見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麵皮上,不達眼底,但嵐風朗月看著,卻不由地癡了。
嵐風&朗月:天啦擼,我們冷豔高貴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蘇好好看哦!
葉孤城笑了,這對白雲城的子民來說,絕對是一件可以讓他們津津有味談上好幾天的大事件,隻要留著飛仙島的血,便沒有什麼能擋住他們對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說了,葉孤城的腦殘粉,遍布整座白雲城。
嵐風與朗月隱晦地交換眼神,跟特務接頭似的。
記下來了嗎?
用眼睛記下來了!
葉孤城將信件折疊,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靜靜地躺在托盤上,被嵐風交給朗月,然後再由朗月捧著走下台階,交還給使者。
對方恭敬的臉終於掛不住了,臉色一變道:“白雲城主,這是什麼意思?”
葉孤城道:“你走吧,帶著這封信與一句話。”
使者豎起耳朵,他知道,葉孤城即將說出的那句話很貴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話的分量就足夠買下十個八個他的性命。
葉孤城道:“你告訴南王‘燕雀安知鴻鵠之誌哉’。”
不愧是劍仙,就算拒絕,都拒絕得如此有逼格。
葉孤城在心中悄悄為自己點一個讚。
使者的臉漲成了豬肝色,無論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這種侮辱,心高氣傲慣了的人尤甚。
他或許恥辱過,夾著尾巴,如土狗般在街頭巷尾流竄,但他現在熬出來了,即使不是男人。
對使者來說,這從來都是值得誇耀的一件事,在精致的小木桌上擺一壺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對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說上一天一夜。
像他這樣的人,已經無法再忍受別人的侮辱。
他陰陽怪氣道:“我會好好告知南王。”隨後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過一兩個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見過的,又好像沒有見過,白雲城主府中的侍女,各個都穿白衣,長相不說絕頂,也絕對是清麗動人,像他這樣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難分辨出女人與女人之間的差別的。
但他同時又很敏感,路過身邊的女人,分明像他投來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極了,就好像幾十根一百根的針紮在他後背,動也不是靜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將他召喚至麵前,對葉孤城的回答期待備至。
使者道:“他隻讓我帶一句話。”
南王道:“說。”
使者道:“燕雀安知鴻鵠之誌哉。”
“燕雀安知鴻鵠之誌?”南王的臉色比使者還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說仆人肖主,能養出心高氣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氣隻會更糟。
南王撫掌道:“好好好!”
他倒要看看,究竟誰是燕雀,誰是鴻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