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第一人稱番外,購買請慎重(1 / 2)

我是areid,一個被放養的女孩。

這個名字沒有什麼特殊的含義,隻是因為懷著我的那會兒,我的媽媽aryawilliams迷上了《冰與火之歌》這部小說,所以隨手在裏頭點了個名字。

她後來跟我說,她的名字也在裏頭,跟我的名字是一個家族的,還有a是個官方認證的大美女。嗬嗬,她是不是忘了小說裏a還是arya的姑姑呢?

算了,還是不要再糾結這一點了。總之,我的爸爸rreid翻了好多書才挑選出的幾個名字,就這樣被我的蠢媽一票否決了。

我爸寵著我媽,我媽寵著我爸,而我呢?我坐在嬰兒床上一臉冷漠地看著這對虐狗人士,哇地一聲,尿了一床……

從我開始能記事,我的爸爸就經常不在家。我的媽媽經常用“他去拯救世界”的話哄我,哼哼,真當我是個不懂事的孩子嗎?

忘了說,我完美地遺傳了我媽媽的運氣,所以在基因重組形成受精卵時沒被她拉低智商,是的,我是個天才,智商180的那種。

我喜歡看書,因為跟同齡人根本玩不起來。在他們把抹完鼻涕的手放進嘴裏含著的時候,我已經會跟他們普及病毒的傳播途徑了。

但這群小屁孩,好不容易我能耐下心來給他們講課,結果他們直接把塞我嘴裏,說:“妹妹嚐嚐”。

嚶嚶嚶,我再也不跟他們玩了!

別以為我沒玩伴就會很寂寞,我可是有一群亂七八糟,不對,是可以組團征服世界的親戚團。

我的爸爸媽媽就不提了,從我身上就可以看出他們的閃光點。

我的祖母是dianareid,她認得我的時候,會很喜歡我——雖然她大部分時間都認不得我。沒辦法啊,誰讓小孩子長得快呢,一天一個樣,媽媽說,這都是我的錯。

我的教母是jenniferjareau,人稱jj,是個大美女。她的兒子henry比我小1年,非常可愛,就算他打擾我看書,我也不會怪他。

不過我最喜歡的還是hotch叔叔家的jack哥哥,因為他是唯一不會欺負我的人。有人敢欺負我?當然有,an叔叔最愛的就是捏我的臉,偏偏他躲得快,我每次都咬不到他。

garcia阿姨是最好的,經常會幫我編頭發,還給我送了很多奇奇怪怪的裝飾品,我都非常喜歡。以後garcia阿姨有了孩子,我一定會當好一個大姐姐的責任,給她紮辮子。如果是個弟弟?弟弟也能紮頭發啊,我爸的頭發可以編好多條辮子呢。我可以先拿我爸的頭發練習練習先。

elle阿姨最近升職了,要去別的城市,我怪想她的。因為她之前看著有點凶,我都不敢接近她。

不過有一次,學校裏有個癩皮糖總跟在我身後,被我不負責任的爸媽拜托來接我放學的elle阿姨瞪了一眼,他就再也不敢跟著我了。雖然elle阿姨似乎不喜歡小孩,但她肯定不討厭我。誰讓我乖巧聰明又懂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