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之書·路 6(1 / 1)

夏之書·路 6

繁光趁著黎明前最後一絲的黑暗掙紮著從淩翠的被窩裏起來,拉了板車急匆匆地趕到工地。工地上的男人都四仰八叉地睡著,未修好的路在前麵的山岩上截止,繁光點了一根煙,煙火在這黑暗中貪婪地閃著光芒,半晌,太陽的光順著雲彩露出來,煙火便不亮了。

順兒村修路是在北邊比較低些的山,南邊的山上因為地勢險要,加之一旦下雨便泥濘不堪,漸漸成為一片荒地。在南邊的山上有一片山林,村裏的人叫它情林。不知是在哪一輩起,村裏的男子要是看上了某個女子就送他一棵樹苗,女子要是對男子中意就把樹苗種在情林裏細心澆灌,當來年樹苗發起綠葉就在上栓一條紅布,上麵繡著男子的名字,男子要去情林尋到那棵屬於自己的情樹,若是尋到了就備好彩禮,收拾好新房準備迎娶新娘了,若是尋不到就隻能作罷,另尋他人。

繁光隻送了一棵樹,那棵樹恰恰是淩翠栽好了。隻是樹上沒有係紅布,成為情林裏的一棵孤樹,算起來已經長到有四五米高了。

淩翠嫁人時,繁光把自己鎖在屋裏任憑喧鬧的迎親隊伍從門口過。母親抹著淚坐在繁光的身邊,哀歎地安慰著繁光:“嫁給鄉裏人,是淩翠的福分,不用在這個路都不通的小地方呆了。你要真喜歡淩翠,你應該替她高興啊。”繁光聽到母親這麼說,不自覺地流下淚來。

淩翠到鄉裏生活了一年,她男人便因為回村時去看修路去世了,她不得已又回到娘家來。淩翠的父母跟著她哥住在一起,本來因為嫁到鄉裏的事淩翠就已經跟父母鬧翻了。回來後,彼此心知肚明的分了家。不過,一切都為時已晚,繁光已經跟乞巧成了婚。

那次河畔的偶遇讓兩個人的心一下子又回到了從前,似乎嫁人、娶妻都像是兒時的過家家。撤了便撤了,彼此還是應該在一起的。隻是這種想法是在夜晚兩人同床共枕時才有著一絲的微存,天一亮理智就完全占據了兩個人的心。

一個寡婦怎麼能跟村長混在一起呢?這一條最牢固的基本綱常倫理,就像是律令般降臨在兩人的頭頂。

乞巧是在給繁光送衣服時跟修路的其他男人閑聊才知道了繁光回過村裏,並且呆了一晚。可是她自始至終都沒有見過繁光,在細細的打聽下乞巧又知道繁光從家裏取了一輛板車回來。她急不可耐地找到碎石堆旁的板車,上麵剝落的紅漆依稀能看出個淩字。乞巧把手搭在板車上,瘦弱的手指緊緊地攥著板車的扶手像是要把它捏碎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