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一:財產轉移
2004年9月14日去世的台灣首富蔡萬霖,僅僅繳納了1億多元新台幣的遺產稅。據《福布斯》報道,蔡萬霖的財產高達46億美元,約合1564億元新台幣,按照台灣現行50%的遺產稅率來算,蔡家後人本應繳納的遺產稅為782億元新台幣。
然而在蔡萬霖去世之時,人們才發現,其名下財產僅有3億元新台幣。原因即在於,蔡萬霖生前早已通過各種途徑將財產轉移到子女名下。蔡萬霖在生前便中規中矩地通過投資子公司的名義,逐步把財產轉移給子孫。此外,早年增資股票發行時,蔡萬霖也按麵值轉讓給子女認購,當然,他的子女根本沒出錢認購股票。
方法二:遺囑信托
蘋果公司前董事長、聯合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辭世後,名下至少三座房產置於信托機構名下,股票和其他非房產財產也可能已經委托給信托機構管理,這一切舉動使得喬布斯的巨額財產數額和分配成謎,也使得信托公司中的一種名為“個人信托”的業務受到關注。許多高資產人士選擇遺囑信托作為身後財產的規劃方式。將全部或者一部分財產成立信托,委由信托公司(受托人)在百年後依照遺囑內容執行信托相關事宜,一方麵可以按照委托人意願分配財產,防止他人侵占,還可以讓受托的專業機構對遺產進行管理運作,避免繼承人任意揮霍財產,以致未來生活無法保證。同時,在征收高額遺產稅的國家,還可以起到合理避稅的效果。
方法三:購買保險
財富累積增值的方法有很多,但真正可以把財富以合法、合理、合規的方式留存下來並轉移到未來,保險幾乎是全世界公認的最佳方式。
從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經驗來看,人壽保險還是較好的合理避稅和遺產安排工具。很多世界富豪通過購買高額人壽保險,來規避因大量資金和財產滯留所產生的利息所得稅及遺產稅。同時,保險指定受益人的獨特方式還可有效避免遺產糾紛。《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稅法》草案中的第五條規定“被繼承人投保人壽保險所取得的保險金”不計入應征稅遺產總額。因此,一旦草案通過,根據國際慣例,可以通過購買保險是可以起到規避遺產稅的目的。
方法四:私人銀行理財
私人銀行業務,是一種向富人或家庭提供的私秘性的銀行業務,它並不限於合法規避遺產稅,還包括替客戶實現財富在獲益、風險和流動性之間的精準平衡,也包括與財富管理相關的一係列法律、財務、稅務等專業顧問服務。比如構建信托等架構,使遺產繼承免除法庭凍結檢驗等有損財富價值的程序,並按委托人意願得以保全和延續。在歐美地區,大部分的富豪家族都已習慣選擇私人銀行為其提供專業的私人財富管理服務。這樣可以避免企業家身故後將麵臨的諸多衍生問題,比如巨額的租稅責任,企業的持續運營能力和資金維持能力,家庭和遺產繼承,財產處理的市場風險,財產的變現能力等等。目前,國內已有這樣的銀行出現。
方法五:各種慈善基金會
對於那些資產特別雄厚的高資產淨值人士,在避稅的要求之外還有個性化的財產管理需求,可以設立自己的私人基金,聘請專業團隊管理。
這種方法是最有迷惑性的,既可以博名聲還可以保全財產,因此,西方富豪們經常選擇慈善事業做為避稅和樹立公眾形象的途徑。很多世界級的富豪同時也是世界級的慈善家。如美國的大富翁比爾·蓋茨和沃倫·巴菲特,這兩位在如何處理自己的龐大財產時幾乎是一樣的美式做法:“捐出去”。
我們可以發現美國等西方國家有大量的基金會。表麵上這些基金會都是以各種慈善事業為名義而運作的——例如著名的卡內基基金會、洛克菲勒基金會、比爾蓋茲基金會等。這些基金會的總體掌握了西方無比巨大的社會財富和經濟力量,市場上的各種變化、國家政治、意識形態之中這些基金會的影響無所不在。
美國富翁怎麼交遺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