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孤獨而又可悲的一生啊~
今年的我30歲,一名街頭流浪人。不要說實現人生價值單就沒錢、沒房、沒存款、沒對象更不用說家庭……,我在這所充滿是汽車、高樓的城市中——沒有絲毫價值的存在。
得益於國家的繁榮昌盛,像我這種流浪者也不至於餓死。
當然很多人可能會說,這是你不努力或不工作的原因,不過我總覺得賺錢這種事與是否努力、是否工作沒有主要關係,而是交易行為。
不過說這些也於事無補,流浪多年,無數來來回回寒冷夜晚、酷熱日光,由於長期從垃圾箱拔東西吃,導致沒有了味覺、天冷時腹部絞痛。
有時一天有時兩天吐大量的血,眼睛很疼出現了個不顯眼淡黃色小月牙,估計是肝髒出了問題。
近日逐漸從清醒到迷迷糊糊再到意識模糊,看著夜色中滿道路開車燈行駛的汽車,我想自己這一生便到此為止了。
毫無意義、沒有價值的人生。
就這樣,不知什麼原因我重生了,一個平行世界。我想,這一定正能量給了我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
重生平行世界的我從嬰兒開始發現家庭的不和諧,不過好在發揮出自己拔垃圾箱的技能後總算艱難活了過來。
在重生平行世界我兩歲的時候,父母的矛盾進一步激化,上升到雙方大打出手。在生存與道德之間,兩歲的我已經學會如何把鄰居家寵物雞每天下的蛋盜走。
三歲時父母矛盾達到雙方動手中往往產生火災這種事情了。迫於父親的壓迫,無奈,我隻能洗衣服做飯。
四歲時,父母矛盾達到菜刀、鐵鍬砍死對方的程度。我靈機一動,向鄰居索要自己父母葬禮的份子錢,父母完全沒有發現。
五歲時,父親的枕頭下開始放在一把匕首,想要在夜晚趁母親不注意殺掉她,而母親則在晚上想著活埋父親。對此,¬_¬`我也不知道他(她)們為什麼不離婚?更不知道他(她)們當年為什麼結婚,總之,他(她)們的事我一點兒也不關心。我想的是今天去菜市場能否撿得到新鮮點的蔬菜。
六歲時,父母之間的生死鬥爭再次提高,要知道即使小康社會的流浪漢,也要比我的現狀強一百倍。
我在牆上用墨汁寫上: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詩歌被鄰居發現,不覺之中廣為流傳。一些有著“聽上去很厲害頭銜”的人在媒體上對詩歌評價道:愛本身就是一種束縛,當你為對方考慮的那一刻,你就不是一個完完整整的自由人了。我們渴望愛與被愛,又向往無拘無束的自由。自古忠義兩難全,愛情和自由亦如是。
與詩歌流傳出去的還有我的名字,在得知我家的情況後很多好心人給了很多東西,留下電話號碼。我很確定自己永遠不會去打他們的電話,電話號碼被我毀去,不單單是因為我沒有電話的原因,更是因為不想父親把此當飛來橫財的賺錢機會,把別人的好心當幫助當做發財機會若這樣做的話是一種恥辱。
七歲時,父母總算是離婚了,雖沒人搭理我,但也覺得解脫。與此同時我在思考自己上學的問題,要花好多好多錢,在這個世界上很多普通家庭都交不起學費的程度,我禁不住想起地球祖國的義務教育。
八歲時,出去撿垃圾賣給廢品站外還開拓了新的收入來源——到餐館賣唱。
由於對剽竊地球文化對我來說隻是在做重複的事,導致興致不高隻弄了幾十首歌,在附近海灘飯店賣唱半年左右,幸運的被一經紀人發現(後才知是飯店老板推舉介紹的),就這樣我成為了一個明星。
八歲下半年的時候,公司說由於我年齡小,推出去能引起熱度。於是在公司的安排下,剽竊地球的幾十首歌中挑了十一首,出了我的第一張專輯。
而我也被動成為了一個所謂的天才少年。
分別是我剽竊地球DeGalbraith的TellMeWhy、Aooyoungtodie、loveofmylife、guardianangel。
Ri(愛麗絲晚安)、mili的opiosphere、YUBIKIRI-GENMAhedayyouwentaway。
在公司的炒作下,專輯一度超越200萬張取得各種冠軍,這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同年年末,我獲得了一億五千萬美金,並趁熱打鐵推出第二張十首歌的專輯,第二張銷量破五百萬張銷量。
九歲時,平均每個月收入已不低於六百萬美金,而我也覺得好像賺了一點錢,同時決定每年至少出一張專輯十首歌。
與此同時我開始思考自己的人生,開始學習一些腦子裏地球的知識寫下來,經紀人發現後進行了整理說要出書,讓我命名。我隨口道:我是誰?我在哪兒、我在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