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快音直播邀約(2 / 2)

“至於直播的內容。除了不涉及平台禁播的方麵,我們希望可以自由發揮,不僅僅限於音樂方麵。

“平台的活動,我們可以自主抉擇參與不參與。

“……

“我們希望涉及金額的條約寫具體一點,比如所謂的平台扣除運營費之類的說法,需要給個具體的上限金額……有些東西不寫清楚,我也沒法去冒險簽約,畢竟我代表的不止我一個人。”

最後一條,是很多主播違約時,平台操作空間最大的一條。

條款上有,別人不動你是人情,動你是法理。

李浩然倒不是還沒簽約就想違約。

而且有些違約也不是單純的被利誘跳槽……也有當前平台各種限製發展的原因——李浩然就記得某平台延時發工資,屏蔽關鍵詞,降直播間熱度等操作打壓快到期的主播,獲取續約時的主動權。

平台有法務部,違約了也能拖得起。

單獨的個體,想維權耗費的精力和金錢,一般人還真拖不起。

這也是很多人放棄維權的主要原因。

現在公司還沒法務部……等做大了,法務部也是需要的。

被誹謗又有利可圖的時候。

沒法務部,隻能發公告或遞律師函。

有法務部的話,可以考慮遞法院傳票了……

好些大公司,法務部都是搞創收的……

世事無絕對,誰也不能保證將來會如何如何。

知道違約最壞的後果,總比不知道的好。

聽完李浩然的要求後,王寧有些感慨地回應道:

“李先生看起來對直播行業了解不少,也挺有戒心的。

“其實我們平台,和現在最大的那兩個直播平台還是不一樣的……李先生的要求,我會傳達給領導,盡快給你答複。”

“好的。”

兩人客套了兩句後,結束了電話。

第二天的中午,李浩然得到了王寧的電話回複。

對方表示會在電話結束後,把初步的協議發送到了李浩然的郵箱中,讓他注意查收,並盡量快一些回複平台。

李浩然答應了。

掛掉電話,收到快音平台發來的郵件後,李浩然召集四女過來看了一下。

其中比較關鍵的幾條:

隻要不直播違禁內容,直播時間不限製。

禮物統一八二分成,平台二成。

每個月想要平台保底工資的話:李浩然的直播間和國韻少女的直播間,每月直播時間不低於15個小時,每周至少有兩天在線——且在線時長不低於半小時。月尾和月初不完整的那個星期,可以延後或提前結算,隻要當個星期滿足條件即可。

運營費用,每個月封頂十萬——違約時追究責任的三倍違約金,主要就是指運營費,保底工資等……其中上下限波動最大的就是運營費,而且基本都是平台一張嘴,隻要這個確定,其他的還好說。

協議期限暫定三月,期間可以商談解約,看樣子平台也是一種試驗性質的邀請,對將來的收益並沒有把握……否則不會隻定下李浩然提的最少合約期。

每月達到直播的要求條件,保底工資十萬——李浩然和國韻少女皆是,協議期滿後,看雙方意向酌情增減……

看到裏麵的條款後,鍾靈秀感歎了一句:

“相比我以前看過的朋友的小透明直播合約,這合約真寬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