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網站要不要為轉載稿件付酬
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離開了解決“網站要不要為轉載稿件付酬”可以說,基本上是一大堆空話廢話。因為“網站要不要為轉載稿件付酬”是中國天天都在發生的、數以億計的最為龐大的知識產權侵權案件,這個問題不解決,何以奢談什麼“知識產權保護”
2004年9月,中國政府在北京就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舉行新聞發布會,會上有記者問:“網站要不要為轉載稿件付酬網站的不付稿酬是不是侵權行為”
許多人幾乎是屏聲息氣地在等待新聞發言人的回答,可讓人意外的是,這原本是一個有著明確答案的問題,得到的卻是一個閃爍其詞的、模棱兩可的答案。該發言人的回答,這是一個尚待解決的難題。
奇怪的是,從法律的層麵上看,“網站要不要為轉載稿件付酬”是一個早就己有定論的問題,或者說,這根本就不是一個問題。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所有轉載該文的網站和報刊,均應向作者付酬。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
“己在報刊上刊登或在網絡上傳播的作品,除著作權人聲明或者報刊、期刊社、網絡服務提供者受著作權人委托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以外,在網絡上進行轉載、摘編並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報酬、注明出處的,不構成侵權。但轉載、摘編作品超過有關報刊轉載作品範圍的,應當認定為侵權。”
最高人民法院這個在司法實踐及審判中有指導意義的法律規定,己十分肯定的回答了“網站要不要為轉載稿件付酬網站的不付稿酬是不是侵權行為”的問題。
即:“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報酬、注明出處的,不構成侵權。”再將這句話進一步說明,解釋得更直白些,即:“不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報酬、注明出處的,構成侵權。”
可奇怪的是,中國幾乎沒有一家網站在為轉載稿件付酬。對法律的藐視,己到了視法律為無物的程度。
筆者曾為《2003年中國十大暴利行業》一文的轉載稿酬一事,與一家中國屈指可數的大型網站對簿公堂,坐在被告席上的該網絡公司的老總回答審判長的提問時說,他們的網站創辦5年來,從沒給任何一位作者付過酬。
這就是我們的現實。
網站無償地利用作者們的作品發了大財,中國富豪榜身家數十億美元的,位列第一的陳天橋,位列第二的丁磊,都是網絡巨頭。網絡業己經成為中國贏利能力最強的行業之一。
就其本質來說,中國網絡業不過是中國的超市業,他每時每刻都在進行大宗的商品交易,可他們的商品進貨卻從不付錢,作的是無本賣買。可作為商品的生產者和提供者的著作權人們卻在啼饑號寒,連農民工都不如。政府還會為農民工討工錢,可誰來為作者們向網站討稿酬
能不讓著作權人仰天長歎:網絡維權,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我說這些話是說,日進鬥金的網站是有能力支付作者的稿酬的。
網絡維權:路漫漫而修遠兮
我先說說我自己的網絡維權之難。對此,作為著作權人,作為曾為網絡維權傷透了腦筋的著作權人,我有著切膚之痛。
我的30萬字的長篇小說《麗影――夜空不寂寞》出版不久我便發現,有家網站擅自將我的書轉錄到了網上,不但可以閱覽,還可以隨意下載。此後,該書便在網上流傳開來,有至少超過五十家網站都收錄了此書,並不但可以閱覽,還可以隨意下載。
寫作此文時,筆者登陸互聯網,在著名的coogle搜索引擎上,用《麗影――夜空不寂寞》搜索,相關的條目竟多達1500多條。
這是嚴重的侵權行為,不但侵犯了我的著作權,還嚴重影響了我的上市不久的新書的銷售和發行。於是,我便開始尋找此事的始作俑者。
經過在網上的調查,那居然是家美國的大型網站,不但有被稱作“書庫”的圖書館,還有以股份製公司為依托的大型網上商城。也就是說,這是家大型的餐飲城,不是個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地攤,我頓時覺得有了希望。可再一細查,就是沒有具體的網站地址,找不到該網站服務器的注冊地址。
於是,我便找了一位從事網絡工作的專業人士,請她幫助我尋找該網站的地址。不想,她在電話上告訴我,這家所謂的美國的大型網站,就在我們西安哪,也許是那家美國的大型網站的一家子公司,就在高新技術開發區。你去找,高新技術開發區就這麼巴掌大點地方,應該很好找。
我忙問:肯定嗎你是如何知道的
她說:絕對肯定。前不久,我們公司招聘員工,來了一個人,他說曾在你所說的那家網站工作過,據他說,那家網站就是專門從事將作家們的書轉錄到網上的工作的。
果然如此!我不禁喜出望外。第二天便直奔高新技術開發區,很容易地便從高新技術開發區工商局查到了該網站的地址,的確就在高新技術開發區內。隨即,我馬不停蹄直奔該網絡公司,並一下便找到了。
那是家不大的網胳股份責任有限公司與那家美國的大型網站,使用的是同一個名稱。三兩間房,兩三個人,幾台電腦。牆上掛著該公司的說明文字,沒錯,該公司的確是那家美國的大型網站的子公司。
我與他們作了簡單的交談,向他們了解他們是作什麼的,從事什麼業務。他們回答說,他們的業務是為該網站的書庫提供書稿,經費是總公司付給的。看來,可以認定,該公司即為對我的《麗影――夜空不寂寞》一書侵權行為的始作俑者。
於是,我將此事向高新技術開發區工商局進行舉報,可工商局回答說,他們無權管理此類案件,你應該找公安分局經濟案件偵察大隊。我便去了他所說的分局經濟案件偵察大隊,可他們也回答說,他們無權管理此類民事案件,並出示了相關文件。而且,對於計算機犯罪,市局有專門受理的打擊計算機犯罪的計算機安全處管轄。可他們也隻受理如製黃販黃之類的計算機犯罪,您這樣的知識產權侵權案,他們也不管。
看來,我隻能眼睜睜地看著他們掠奪我的知識產權了。
我不甘心,我再次研究該網站及書庫,發現該書庫確有大量的黃書禁書,如《肉蒲團》之類充滿了淫穢內容的頂級色情禁書,於是,我將此事向市局打擊計算機犯罪的計算機安全處作了舉報,不久,公安局出擊該網胳股份責任有限公司,經查,該公司服務器內確有大量的錄入書稿。而處理僅僅是口頭警告。
隨後,我請了律師去找他們,希望他們按照國家版權局的規定,與我簽署使用合同,按規定支付報酬,合法地使用作家作品。豈不好何苦放著好人不當,當賊
可他們一口回絕。
誰說天下無賊
我想告他們,可沒法告。我沒有直接的證據,而且我也無法取得直接的證據,於是,我隻能眼睜睜地看著他們侵權。這就是我們的現實。
中國網絡業該作些什麼
中國網絡業應該遵紀守法,應該主動地守法經營。而法律也是在保護網絡業的健康發展,不能想像沒有法製的保障,網絡業能枝繁葉茂。
尤其是中國眾多的大型官方網站應該帶頭遵紀守法,率先為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付酬,建立轉載稿件付酬製度。而且這些網站的贏利能力大都很強,也有能力為作品付酬。以使其它網站群起效法,使著作權人的維權成本大幅度地降低,改善整體的網絡維權環境。
還有,中國眾多的大型門戶網站,其中有許多還是地位顯赫的官方網站,相互簽有免費轉載使用對方網站刊登的作品的協議,此種協議實際上是違法協議,因為它將享有最重要的著作權資格的權利人——著作權人的權利拋在了一邊。此種協議屬違法協議,從它誕生的那天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早該廢止了。
現在,國內己有數百家網站(對於多達8萬家的登記注冊網站來說,僅占0.3%左右)開始為該網站發表的原創作品付酬,這是很不夠的。
而一大批依附於媒體的網站(如報紙、刊物)則發表聲明說,該報或該刊在發表該文時己付酬,所以不再付酬,也是不對的。因為該網站刊登該作品與別的網站刊登該作品,並無本質上的區別。因為該網站大多為一家網絡公司,既為一家享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且另有營利手段,經濟上獨立核算。
並且它所使用的是著作權中的另一種權利:“網絡傳播權”。而且此種權利因獲利能力更強,傳播範圍更大,傳播速度更快,所以,它必須為使用此種權利而付費,甚至支付的標準更高些。網站在刊登該作品後,也因刊登該作品而受益,並符合“誰使用誰付費的原則”。所以,應當支付轉載稿酬。
網站為轉載稿件付酬會帶來些什麼
網站為轉載稿件付酬,會給整個文藝界、學術界、經濟界、思想界帶來極大的繁榮。低稿酬製度害慘了中國的思想界。
改革開放二十年來,我國工資的平均水平上漲了十幾倍。2004年9月10日的教師節,中央電視台的賀詞中說,二十年來,高等學校教師的工資上揚了18.7倍,中小學校教師的工資也上揚了10.8倍。可在這二十年間,稿酬僅上揚了3倍。僅為工資上漲水平的1/6。
中國的稿酬增長不僅低於同一時期的工資增長,甚至還低於同一時期國民經濟的增長水平。
在英國,一部《哈利.波特》,能讓一位靠領取救濟金的作者一夜暴富,成為億萬富豪,能使作家的個人財產超過英國女王,這在中國能想像嗎它告訴我們完善知識產權保護製度會給知識界帶來什麼。它也告訴我們,為什麼中國不可能出現《哈利.波特》這樣的巨著。
如果此種狀況還不改變,低稿酬製度使中國的學者們,中國的文化人難以為自己的作品大投入、大製作。給中國思想界所帶來的傷害是難以估量的,難以想像思想的貧血,會給中國造成什麼樣的惡果,讓人不寒而粟。
而且,在網絡付費這件事上的有法不依,既加劇社會財富的分配不公,對於法製中國的建設,也是一句空話。
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請從“網站為轉載稿件付酬”始。
2005年能成為網絡維權元年嗎
(《檢察風雲》2005年第05期)
一場真正的降價戰就像從天而降的颶風,會將所有的枯樹朽木、看上去樹大葉茂,實際上根基不牢的參天大樹,都連根拔起。那似乎是一場災難,那其實是一場殘酷的物競天擇,優勝劣汰。
沒有經過這樣的降價戰,中國的電腦業就既不可能成熟起來,也不可能真正地強大起來。
在這樣的降價戰中,最大的受惠者是中國的電腦消費者,電腦是中國社會步入現代化社會的諾亞方舟。
“聯想”:鐵騎十萬下天山
——楊元慶2004年最大的賭注
2004年盛夏,中國IT業的巨頭“聯想”,推出了一款新電腦。這件事對於別的電腦製造商來說,似乎是件再平常不過的事,似乎並不具備多少新聞看點,不過一款新電腦而己。
可“聯想”的這款新電腦的推出,卻讓中國的封疆裂土的電腦製造大商巨賈們,中國PC業的各路諸候們,聽到了“聯想”的“鐵騎十萬下天山”,那急風驟雨般的鐵蹄聲,那驚天動地的喊殺聲。
“聯想”要逐鹿中原,問鼎天下
那麼,這是一款什麼新電腦它怎麼會使別的電腦製造商,有一種末日來臨的感覺
“聯想”的這款新電腦
2003年8月3日,中國最大的電腦製造商之一的“聯想”集團宣布,正式推出四款基於AMDSEMPRON芯片,包含顯示器及光驅的超低價電腦。最引人注目的是,其中一款的價格低至2,999元。
除了2,999元,“聯想”此次還推出了3,799元、4,299元、5,999元三款“家悅”係列電腦,這些電腦的價格,均比早前的同配置品牌電腦價格,低10%~20%。
看來,“聯想”非常清楚,此款電腦的推出,會對電腦市場的格局及自身形像的影響。所以,在此前對推出低價電腦一事,視為商業機密。
而此前,“聯想”品牌最低的一款電腦的價格,是商用的“啟天M2200”,售價4,600元,在家用電腦市場,“聯想”電腦的價格還從來沒有過低於5,000元的產品。
此舉讓人產生的疑問是:向來以“中國電腦第一品牌”、電腦業貴族形像自詡的“聯想”電腦,打算一改自己的形像,作一回“平民英雄”
看看這款新電腦的配製,聽聽這款新電腦的價格,多少對中國電腦市場情況有點了解的人都會感到詫異。作為中國IT業的貴族,怎麼生產起低價電腦來了
再聽聽這樣極端的價格,“聯想”的電腦居然有了2,999元的產品那麼,還有別的電腦製造商的活頭兒嗎
對電腦製造商而言,2,999元是一個低得可怕的價格,它比一部iPodmini貴不了多少。那種由蘋果公司製造的便攜式MP3音樂播放器,8個月初在中國上市,價格為2,488元。不過可以預見,此種MP3音樂播放器,不會有什麼好果子吃。國產的MP3音樂播放器才賣四五百元,性能也不錯。說破天,不就是台MP3音樂播放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