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霍海音被捕。北京市一中院認定霍海音先後侵吞公款7000萬元;挪用公款金額竟高達10.5674億元;違反金融法規,多次為他人出具金融票證,造成3000餘萬元重大損失;在霍海音當行長期間,以為單位謀利為名,多次采取支付高額利息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的手段,非法拆借、發放貸款造成20多億人民幣的重大損失。

霍海音所犯案中,以大連奔德所涉及的金額最大,如果能把該項目處理好,挽回銀行的損失,可以為其減輕罪責。辦理霍海音一案的公安局預審員曾岩及律師張建中,都栽在了處理大連奔德一事上。

一年後,霍海音被市高院終審判處死刑。

今年47歲的李培國不但是原香港富國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而且是大連奔德國際金融中心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經理。價值9.52億元的股權即為大連奔德70%的股權,該股權名義上原屬霍海音,實際所有人是北京市商業銀行。李培國正是憑借張建中的轉委托,在霍海音一案中“火中取栗”,把該股權非法占有。

後記

盤點發生在2006年的中國十大金融犯罪案件,讓人驚心動魄,其中許多人一大批都是腰上掛著國家金庫鑰匙的中國銀行業的地位顯赫的高官們,掌管中國金融業的國家重臣。而且還是如飛蛾撲火般地視死如歸,前仆後繼。

如中國銀行原副董事長、中銀香港副董事長、總裁劉金寶。

劉金寶腐敗案時間跨度達7年之久,而且在他的帶領下,中銀上海市分行和中銀香港兩地的7名下屬官員,其中5人為副廳級幹部也一同栽進監獄,另有4名廳局級銀行官員因此案被免職。劉金寶腐敗案件的破壞力之大、影響之深遠,在中國金融界堪稱空前。

還有,因受賄被判有期徒刑12年的原中國建設銀行行長王雪冰,以及接替王雪冰任建行行長的原中國建設銀行行長張恩照,原中國銀行副行長趙安歌腐敗案等。

他們都是“國之重臣”,中國的財神爺哪。

盤點這些金融大案,還有讓人深思的是,中國的許多超級大貪官都是由外國的反貪機關所覺察揭發並送上被告席的,這便不容我們不反思中國的監督機製。

試想,一個缺少了反腐敗最重要的兩項製度:《政府官員財產申報製》和《金融實名製》的國家,(一個僅有形同虛設的《存款實名製》的國家),缺少了這兩根編織反腐敗大網的經線和緯線的國家,又如何奢望政府官員的廉潔和金融安全?

亡羊補牢,什麼時候都不晚。

(《銀行家》THEBANKER2006年第12期)

王益黑幕

我們真不知道,風流倜儻的王益是否清楚,他早己被中紀委鷹隼般的目光緊緊盯住?不對,他應當早有覺察。可他低估了中共中央對懲治國家高級金融官吏收受商業賄賂的決心,在低估了中紀委反腐敗的決心的同時,他又高估了自己的抗擊打實力。

王益黑幕

------王益與太平洋證券

王益案有了重大新進展

2009年1月22日,中央電視台報道了一則重大新聞,該新聞中說:

日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監察部審議,並報中共中央、國務院批準,決定給予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益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同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簽發《逮捕令》,以涉嫌受賄罪,對王益實施逮捕。

2008年6月8日被中紀委“雙規”的王益案,被舉國強烈關注的王益案,終於有了新進展。

王益案的黑幕正在揭開:

2009年2月5日,中國保監會發布公告稱,經過幾個月的調查,已基本查明,中國信保前總經理唐若昕濫用職權,為特定關係人謀取巨額利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財物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因此,唐若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收繳其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己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這一事件表明,在王益案浮出水麵後,被媒體紛紛披露的太平洋證券非正常上市,己被查實,這是一樁腐敗大案。

據媒體報道,王益在擔任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及證監會副主席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對不法企業主違規發放貸款,幫助企業發行股票等,收受巨額錢物,且生活腐化。王益受賄金額超過1000萬元。

現在,讓我們對王益案進行一次切片活檢。

王益落網“粽子節”

2008年6月8日,多災多難的中國還沉浸在汶川大地震的悲痛之中,還沒能從剛剛過去的國家哀悼日的悲痛之中走出來。每個中國人的心頭都沉甸甸的,每個中國人的眼裏都濕漉漉的。

這一天是中國的端午節,粽子節,太陽節。在新中國的曆史上,2008年的端午節第一次成為了法定假日。對於中國,那是個富有詩意的愛國日。可對於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王益,那是個銘心刻骨的日子。

端午節下午,滿麵春風的王益,還在寧波東港喜來登酒店的《博鼇現代物流與自由港國際論壇》會場上發表講演,可他一定沒想到,這己是他最後的在職演講。

如果他想到了,那麼,這最後的一課,一定會悲愴而深情。不會如此意氣風發慷慨激昂。他更不會想到,那天,中紀委的特派員也坐在會場聽眾席上,欣賞他最後的表演。

王益在返京的飛機上,就已被中紀委派出的人員監控,飛機落地後,辦案人員簇擁著王益,來到他的辦公室,正式對其宣布“雙規”。

國家開發銀行在6月10日上午的黨委會及下午的行長碰頭會上,宣布了王益因經濟問題被“雙規”的消息,經國務院書麵同意,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王益於6月9日正式被“雙規”,接受涉嫌貪汙腐敗等問題的調查。

王益與“太平洋證券”

中紀委對王益的營私舞弊早有覺察。

2008年初,國家審計署在審計國家開發銀行河南分行的時候,發現一筆由王益親自審批的巨額貸款,有違規操作嫌疑,這引起紀檢部門的高度關注。

2007年3月,王益赴鄭州考察時,曾批示國家開發銀行河南分行,為鄭州提供25億元資金,用以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和以中嶽嵩山、少林禪宗、武術聖地為核心的旅遊文化產業發展,及嵩山古建築群申報世界文化遺產項目、支持鄭東新區建設。

聽上去這一立項理由似乎也冠冕堂皇。

可經調查發現,25億貸款中,少林寺和嵩山中學隻用了2億多,其餘款項去向不明。而王益的胞弟王磊從中收受了6400萬元的“財務顧問費”,並將其中的4000萬元,用於購買“太平洋證券”的原始股份。

奸商們用6400萬元賄賂換來了二十多億元的黑金,奸商之奸,貪官之貪,官商勾結居然饕餮如斯!

案情暴露後,中紀委發現,王益與其多年來在證券市場的違規違法活動直接相關。其中“廣發證券”借殼內幕交易、“太平洋證券”的蹊蹺上市等,都出現了王益的鬼影憧憧,而“湧金係”、“明天係”亦與王益在聯手犯科作奸。

王益“東窗事發”於“千金買笑”

看上去智商很高的、被稱作“音樂才子”的王益,在“獵豔”一事上,與許多下三爛的貪官汙吏一樣,智商低得出奇。享有“億萬富豪”和“國之重臣”雙重身份的王益,也同樣栽倒在一個非常低級的錯識上。

王益案“東窗事發”於“千金買笑”。

幾年前,便己有王益與某地一電視台著名清純型主持人有染的傳言。經查證,這一緋聞並非空穴來風,王益已離婚,而那名主持人確與王益如影隨形出雙入對。並發現,有一深圳老板為王益的女友出錢買房,而這名老板已在半年前因涉嫌經濟犯罪,被公安機關關押。有供述在案。

中紀委己拿到了王益收受賄賂的真憑實據。王益會遲鈍到毫無覺察嗎?

我們真不知道,風流倜儻的王益是否清楚他早己被中紀委鷹隼般的目光緊緊盯住?不對,他應當早有覺察。可他低估了中共中央對懲治國家高級金融官吏收受商業賄賂的決心,在低估了中紀委反腐敗的決心的同時,他又高估了自己的抗擊打實力。

王益案表明:中國對銀行行長們的“高薪養廉”是失敗的

王益案讓我們感慨萬端的是,中國的銀行行長們所拿的俸祿,在全世界的銀行行長們當中,也是頂級的。中國給銀行行長們的俸祿,是全世界最慷慨的。這一事件在2009年的中國,己引起舉國關注,國情民情輿情皆忿忿不平。

國家的銀行,國家的公務員,年薪居然多達千萬以上,甚至數千萬元之巨,還外加天量的股份期權。銀行就像是他家開的,他真敢要,銀行也真敢給。

可中國的銀行行長們在全世界的銀行行長們當中,出現的貪官數量之多,官位之高,貪汙受賄金額之大,也同樣是世界頂級的。真讓人發怵:要那麼多錢幹嗎?多少才是個夠?

讓我們來看看這長長的大名單:

2002年2月20日,原中國銀行副董事長、中銀香港總裁劉金寶涉嫌經濟犯罪,鋃鐺入獄。

2002年10月10日,中國光大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中國光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朱小華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2004年1月14日,中國建設銀行原行長王雪冰以受賄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12年有期徒刑。

2004年2月19日,中銀國際前副總經理梁小庭受賄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05年6月20日,中國建設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恩照因涉嫌經濟犯罪被捕。

王益案再一次表明:中國對銀行行長們的“高薪養廉”是失敗的。那麼多的,一個又一個的國家級的銀行行長腐敗大案,接二連三地浮出水麵表明,“欲壑難填”四個字有多麼真實可怕。

我們真的懷疑,對銀行行長們實行“天價俸祿”以“高薪養廉”,是在銀行行長們的授意下,通過他們雇傭的經濟學家們,炮製出來的“公開的腐敗”。

公開的腐敗比黑暗的腐敗更加寡廉鮮恥。

盡管6月8日端午節是中國的太陽節,可那天,中國的許多地方都在下著大雨,許多地方都因雨而未能如期舉行龍舟大賽。

那天,在如鉛般沉重的天幕重壓下的北京,在傍晚慢慢落下的暮色中,雷電交加,下起了瓢潑大雨。而位於北京阜成門外大街上的國家開發銀行總行大樓,頓時被籠罩在狂風暴雨的沐浴之中。

好大一場雨!

我們不知道這場從天而降的風疾雨驟,能不能洗淨國家開發銀行的身上的恥辱與汙垢。能不能為國家開發銀行清創,能不能洗淨國家開發銀行身上的血汙,能不能讓國家開發銀行如鳳凰涅槃般重生。

王益其人

讓我們來認識一下王益:

王益,1956年4月1日生人,現年52歲。籍貫:雲南劍川。北京大學曆史係畢業後,曾擔任過國家前領導人薄一波的秘書;1985年11月到1992年9月,在中央顧問委員會辦公廳工作;1992年至1995年,任國務院證券委辦公室副主任,1995年11月至1999年2月,任中國證監會副主席,分管股票發行、基金等重要部門。王益在證券監管機構任職8年。1999年2月:王益從中國證監會調任國家開發銀行任副行長。

在王益調任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後,王益並未就此離開證券界,依然“非常活躍”,雖己不在其位,可還在謀其政,王益還在以其深厚的人脈關係,成為聯係資本市場與證監會官員權力走私的地下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