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2001年上半年,一般工資水平都停留在400-500元左右,並且屬於中上水平。李正一開出的月薪一千元包吃包住,已經屬於業界最高工資標準。其實住宿本來是可以不包的,但來之前,李正一已經幫邵琴在附近租了一個帶獨立衛生間的民居,押三付三,也就相當於變相地包住。
接手網吧管理之前,李正一把羅偉、鬥雞眼還有王立順三人介紹給邵琴認識,同時說明一下關係,以便她能夠快速融入並管理網吧。如果不說明,這些混混雖然不敢不聽李正一的話,但邵琴管理起來肯定不會很順心。
中間有一點小插曲,介紹到鬥雞眼時,邵琴非常驚異地問:“你們為什麼不叫人家名字,非要叫這麼一個外號,難聽死了。”
李正一頓時撓頭不已,一直以來他都是喚對方叫鬥雞眼,從來沒問過名字,而鬥雞眼本人也心安理得。
更關鍵的是,因為鬥雞眼獨特的外貌特征,不管是認識的還是不認識的,統統張口就能叫出這個外號,叫來叫去就習慣了,再也沒人去管他究竟叫什麼本名。
不過話說回來,人家自己都不介意,旁人更加不會鹹吃蘿卜瞎操心。
趁著機會,李正一就說:“你還是把名字說出來吧,老是叫你外號確實不是個事,以後不再叫你鬥雞眼了。”
鬥雞眼兩眼珠子頓時擠到一處,頗感難為情地說:“李哥,你們還是叫我鬥雞眼吧,我的名字有點……有點不怎麼好聽,還不如鬥雞眼好呢。”
羅偉好奇心起,揪著鬥雞眼一定要讓他說名字,可鬥雞眼死活不說,威逼利誘都沒用,口風緊得可以做地下工作者。
一直到很久以後,李正一的公司走上正軌,一切開始正規化,然後通過公司行政辦公室的資料,其他人才知道鬥雞眼的名字,從那時起,別人才明白鬥雞眼為何死活都不願意說本名,實在是因為本名確實奇葩,比外號難聽。
當然,這都是後話。
邵琴接手網吧管理之後,羅偉被徹底解放出來,開始執行李正一早幾天交代的事情。不過羅偉很悲劇,執行任務不到一天,就哭喪著臉回了正一網吧。
當時李正一問他怎麼樣?羅偉就苦著臉說這活沒法幹。
原因是羅偉跟蹤不到半天,就被段警官堵在一條巷子裏。要不是認識李正一,看在他的麵子上,保不準羅偉還要進局裏聊聊天。
李正一半晌無語,心裏暗想這不應該啊。羅偉本身就擅長跟蹤尾隨這一套路,對方再厲害,難道還能未卜先知?李正一本預料,就算玩不過人家,至少也能僵持個三五十來天,不至於半天不到就被人揪出小尾巴。
一個普通的治安警察而已,就算掛個副隊長職位,也隻不過是一個帶點職權的治安警察。如果說羅偉跟蹤的是一位身經百戰的刑警大隊長,被人一個當麵揪出來,他都不覺得奇怪。可是,這隻是一個地級市區分局治安大隊的一個治安警察而已,跟真正的刑警差的應該不是一星半點。
太扯了,這是李正一的第一反應。
羅偉垂頭喪氣地蹲在旁邊不吭聲,這貨本身就對警察有畏懼感,現在被段警官這麼一打擊,心都涼透了,可千萬別落下見警察就跑的後遺症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