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一就說:“網吧生意很好,近一個月時間,純利潤就已經有四萬左右。”
李父聽了還好,李母聽見說這麼短短一個月,就有四萬來塊利潤,頓時嚇了一跳,趕緊問:“正兒,你這什麼網吧生意,是不是非法的?不然怎麼那麼來錢?”
李正一哭笑不得,解釋說:“媽,網吧是一個新興事物,現在的人喜歡上互聯網,家裏又沒條件,隻能找網吧,所以網吧生意才會紅火。”
“什麼網那麼要緊?為什麼大家都喜歡?”李母不解地問。
李正一頓時啞口,你讓他一個前世今生都是做混混的人,如何去跟自己完全不懂的母親解釋啥叫互聯網,以及互聯網有什麼好處和作用,豈不是難為他。
李父好像意識到李正一的窘態,責怪地瞪了李母一眼,解圍說:“今天回來還有其他事嗎?”
“想去外婆家一趟。”李正一順勢下台。
李父說:“去去也好。”
李正一說:“主要是想把上次借小舅的錢去還給他,雖然小舅沒說,但他們肯定也不寬裕。我現在手頭有餘錢,放著也是放著,不如先還掉。”
李母點點頭,李父也認可,兩老又問現在去還是下午去,李正一就說現在。
去外婆家,還是李母和李正一兩人去。外婆家有點遠,車也不方便,不早點去,一天之內沒法來回。
路上,李正一問母親:“你們真的打算收崔興發做養子?”
李母說:“不是說一定要收做養子,我和你爹有你這個親兒子,何必要收養子。我隻是覺得興發身世可憐,無依無靠,才起了收留之心,算是給他一個家吧。興發人老實,也不是那種有心機會討巧的人,給他一個家,至少以後他要成家立業時,也有一份家人的支持。”
李正一點頭表示明白,剛才在收購站聽父母那樣說,還以為是收養子,現在才知道,父母的意思並不是收養子,而是收義子,也就是認幹兒子。
養子跟義子是不同的概念,前者需要經過一定的法律程序,是法律認可的關係,養父母對養子必須承擔撫養責任,養子對養父母必須承擔贍養義務,同時具有法律保護的繼承權。而後者是義子,隻是民間流行的一種認幹親的做法,沒有法律意義上權利與義務。
崔興發的為人,從前世自己入獄後就可見一斑,那時候雙方毫無關係,但他承擔的是兒子的責任。這一世別說義子,就是父母腦洞大開,要收崔興發做養子,李正一都沒法公然反駁出口。
或許,這就是崔興發跟李家無法隔離的緣分。隨緣吧,後續怎麼發展,就看崔子跟李家的緣分到底有多深厚。
趕到外婆家,隻有李正一外婆和小舅林遠圖一家在,大舅林遠盛在莫公鄉做生意,平日裏很少在家。外婆還是老樣子,精神頭不錯,身體還算康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