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歐陽(2 / 2)

李正一拿眼去瞧歐陽清,歐陽清說:“快了。”

等人離開,李正一問:“你都沒聯係家人,怎麼說快了?”

歐陽清沉默半晌說:“我沒有家人。”

說此話時,歐陽清突出的眸子明顯有一種壓抑著的悲哀。李正一不好說什麼,隻能沉默地看著,等他繼續說。

歐陽清陷入沉思,緩緩地回憶說:“我本來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十六歲那一年發生了轉折,父母車禍雙亡,親戚分崩離析。”

“此後,我遠走他鄉,隻身在申城打拚。十年後,我的命運再一次發生轉折,這一年我二十七歲,我因一時不察身陷絕境失去人身自由,一年後,我咬牙逃出潛回襄寧老家。沒過多久,被人找到,受傷逃跑,然後遇到你。”

寥寥數語,說得簡簡單單,歐陽清雖然沒有細說,隻講出一個大概,但李正一聽得出其中所隱含的故事。

盡管沒有細節描述,言辭籠統,但李正一並沒有去懷疑歐陽清,因為他們之間原本互不認識,也沒有利益糾葛,或許救人之後就會各奔東西,根本沒有欺騙的必要。

如果沒有自己的救助,不知道這位身世淒涼的男子會不會也能絕處重生。或許,自己阻擋了人家重生的道路。李正一的思維突然天馬行空,在心底自己跟自己開著玩笑。

就在這個時候,李正一隱隱約約間又突然記起前世的某一些片段,不清晰,隻有一點輪廓,又無法確認。

李正一突然開口問:“那老宅,不是你的房子吧?”

歐陽清說:“臨時落腳處。”

李正一的記憶突然清晰,他想起前世混混三兄弟探監時說起的趣聞,說襄寧市第一人民醫院附近有一處老宅,宅中離奇地死了一個青年男子,多日後屍身腐爛才被發現。老宅主人被公檢機關起訴到人民法院,打了一場曠日持久的官司,後因證據不足被釋放。之所以當作趣聞,是因為官司初期,公訴機關要求老宅主人提供未殺人證據,在當地引起市民議論紛紛,老宅主人是個不差錢的主,花高價請知名律師對簿公堂,最後公訴機關敗訴,弄得顏麵盡失。

李正一盯著歐陽清,心裏想著蝴蝶效應,暗想不會是他吧?

歐陽清被盯得很迷惑,反問道:“哪裏不對勁嗎?”

“沒有。”

李正一回過神,他知道這事沒法驗證,是與不是其實無關緊要,他岔開話題又問:“你現在的情況有點嚴重,你知道嗎?”

歐陽清說:“知道。”

李正一說:“那你打算怎麼辦?”

歐陽清閉目沉思了一會,再睜眼時眼底閃過一絲厲色,他壓著嗓子說:“我的右腳可能沒法保住,隻能選擇截肢。但我手頭已經沒有多餘的現金,所以我想求你一件事。”

李正一已經猜到他要說的事情,沒接口,想聽聽他接下來怎麼說,便示意他繼續。

歐陽清繼續說:“借我錢,三萬或者兩萬都成。我用父母唯一的遺物做抵押,一年之內還你,超過期限,我父母遺物不收回,錢照樣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