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0章 被燒死的王景曜(2 / 3)

洪斌在趕到現場的時候,在屍體前麵的沙灘上看到了五個字:【原罪之懲戒。】

幸虧洪斌他們趕到的及時,當時恰好是退潮的時間段,立即拍照取證了,不然,等到漲潮的時候,這五個字就會被海水吞沒。

死者死狀淒慘,警方在拍照取證之後,花費了很大的力氣,才把十字架從沙灘上取出來,而死者的屍體已經成為了一具焦屍,輕飄飄的。

死者的身份很快就被確定下來了,他不是別人,正是王鴻禎的兒子王景曜。

在王景曜的屍體被發現之後,其家屬也第一時間報警了,說他們早晨起來的時候,發現王景曜失蹤了。

在王鴻禎死後,其家屬一直都保持著一種詭異的平靜,而在7.1案件發生之後,他們第一時間去了派出所報警,說CSY調查王鴻禎案件的時候,曾經對他們刑訊逼供,還言語恐嚇,警方立案進行了調查。

調查的結果很快就出來了,王鴻禎和劉明軒家屬的說辭,完全是誣陷,因為不管是刑偵支隊,還是CSY,在審訊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或者是詢問有關人員問題的時候,全程都有監控錄像和錄音,這些東西證明了CSY在審訊的過程中,沒有絲毫違規的舉動。

得到這個結果之後,王鴻禎和劉明軒的家屬,也沒有反駁,但是,也沒有承認,而是再一次恢複到了之前的那種詭異的平靜當中,鑒於王鴻禎案件和劉明軒案件有很大的問題,其家屬被都監視起來了。

按理說,王景曜處於被嚴密監視之下,是不可能逃離警方視線的,然而,就在案發的前一天晚上,王景曜出門了一趟,警方立即有人跟蹤上去,但是,王景曜似乎是發現了警方的跟蹤,他駕駛著車子,在S市不停的轉悠,不停的繞圈子,最後,在一個隧道裏甩到了跟蹤的便衣警察。

便衣警察第一時間把這件事彙報給了上級,於是,警方出動了不少警力搜捕王景曜,然而,在連續搜捕了幾個小時之後,還是沒有任何的結果。

就在王景曜屍體被發現的一個小時之前,警方終於找到了王景曜的車子,車子停放在去往南莊縣的公路旁邊,車內空無一人,現場沒有搏鬥的痕跡,警方認為王景曜應該是去往南莊縣的老家了,而是,警方聯係了南莊縣的警方,讓他們在南莊縣搜捕王景曜,然而,一個小時之後,王景曜的屍體就被人發現了。

王景曜的屍體被燒得很徹底,大部分肌肉和脂肪都已經燒焦了,警方在勘察現場的時候,在現場發現了助燃劑的成分,就是汽油。

屍體發現的早,警方感到的也很快,但是,現場勘察的時間卻很短,不是警方不願意繼續勘察,而是因為漲潮了,在海水漲潮之後,現場的很多線索都被破壞了。

王景曜的屍體,第一時間被帶回了刑偵支隊,法醫進行了詳細的屍檢。

不知道是警方的幸運,還是凶手的故意所為,王景曜大部分身體都被燒焦了,但是,在其後背,也就是緊貼著十字架的地方,保存的相對完整一些,當然,這隻是相對於燒焦而言。

法醫采集了屍體後背僅存的一些皮肉組織,進行了DNA鑒定比對,比對結果顯示,死者就是王景曜。

根據法醫屍檢結果顯示,死者王景曜的死亡時間是十七號的早晨五點半左右,死亡原因是被大火燒死的,而死者在被大火焚燒的時候,他應該還活著,屍體有死前掙紮過的痕跡,死者的屍體已經被燒焦了,但是,在其身上發現了幾處傷口,首先是雙手的手腕,手腕被人用暴力打穿了,剛好是螺絲釘固定的位置,其雙腳被一根鋼絲固定在十字架上,除此之外,其身上沒有檢查出其餘的外傷。

王景曜的屍體被解剖之後,法醫在其體內發現了大量麻醉藥的成分,麻醉藥藥的劑量很大,卻不足以致命,但是,卻可以讓人失去反抗能力。

根據屍檢報告,在結合現場的勘察情況來看,凶手是在王景曜脫離警方的監視跟蹤之後,被凶手找到,用麻醉藥給弄昏迷了,從而被帶走,帶到了海邊,把其身體固定在十字架上,澆上助燃劑,點火焚燒,讓王景曜在烈火當中痛苦的死亡。

王景曜的家屬在得知這個情況之後,除了一開始的痛哭之外,更多的就是惶恐。

是的,沒錯,就是惶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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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偵支隊的審訊室內。

鞏小梅坐在審訊椅上,這已經不是她第一次坐在這裏了,負責審訊她的不是許琅,而是刑偵二隊的隊長葉度。

相對於之前王鴻禎遇害之後,鞏小梅單純的悲傷,此時的鞏小梅除了悲傷,更多的還是惶恐和絕望。

“姓名。”

“年齡。”

“籍貫。”

審訊的開頭永遠是毫無新意的,而鞏小梅也是如實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