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疑點(3 / 3)

在他們看來,這些罪犯就應該槍斃,應該上絞刑台,可是,很多人到最後,都沒有判處死刑,得到應有的懲罰,心裏不舒服是正常的,可是,華夏國是一個法律的國家,凡是都講究法律,法律不單單是保護那些受害者的,也要保護那些施害者,隻要在法律保護的範圍之內,罪犯也是要受到保護的,而且,在全世界很多國家,都廢除了死刑,而華夏國存在死刑,除了警示那些罪犯,給世人一個警醒之外,其實,在很多案件當中,死刑的判處都是慎之又慎的,畢竟,懲罰犯罪隻是一種手段,而預防和阻止犯罪,才是最終的目的。

這些道理其實羅佳妍是知道的,隻是,她的心理不舒服還是有的,對此,許琅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對於張晉中是不是一個好人,許琅不做評價,至於張晉中是不是一個好律師,從現在查到的這些檔案來看,他至少是一個合格的律師。

在看完了張晉中的檔案之後,CSY也調取了孫啟航的檔案資料。

根據檔案記載,孫啟航,男,現年三十八歲,曾經是一家公司老板的兒子,算是一個富二代吧,他在十年前,確實因為酒駕而撞死了一個人,而這個被撞死的人是個女人,這個女人不是李靜雯,而是李靜琦。

在2007年,一月八號的晚上,孫啟航和幾個朋友去酒吧喝酒,喝完酒之後,駕車回家,那天晚上,外麵下著雨,因為下雨,道路濕滑,視線不好,再加上酒精的刺-激,導致孫啟航在一個拐角的地方,開車撞死了走出來的李靜琦。

李靜琦被撞之後,當場死亡,孫啟航沒有立即報警,更沒有把李靜琦送往醫院救治,而是駕車逃逸,回到家了。

在事後,警方調查到孫啟航的時候,他主動坦白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在律師張晉中的辯護之下,孫啟航最後隻被判處了七年有期徒刑,在2014年,孫啟航就刑滿釋放出獄了,現在在其父親的公司上班,已經結婚了,有了一個兩歲的女兒,日子過得也算可以。

在查到這份檔案卷宗的時候,許琅發現,李靜琦在遇害的時候,隻有二十六歲,她有一個未婚夫,未婚夫就叫王文若,而李靜琦還有一個妹妹叫李靜雯。

在這起案件一審出來之後,李靜琦和王文若曾經因為不服判決,提起了上訴,但是,在二審之後,還是維持了原判,他們在收到了孫啟航的賠償金之後,安葬了李靜琦之後,李靜雯和王文若就離開了S市,至於他們去了哪裏,檔案上沒有記錄。

在看完這份檔案卷宗之後,許琅就基本可以確定,張晉中應該沒有撒謊,因為他提到的孫啟航,李靜雯還有王文若,都是真實存在的人,不是他虛構出來的,而這幾個人都和十年前的一次車禍有關係,如此看來,似乎張晉中的離奇遭遇,應該和十年前的那起車禍案子有關。

難道那個找張晉中的男人真的是王文若嗎?他這麼做,就是為了複仇?

目前看來,似乎複仇是最大的可能性,可是,許琅總感覺這起案子有些奇怪。

第一,十年前,許琅才剛剛進入公安係統工作,而他當時是在刑偵二隊工作的,孫啟航的案子應該歸交警部門負責,刑偵二隊不會插手這起案子,許琅也不記得自己經受過這起案件,如果凶手真的是王文若,是為了給李靜琦複仇的話,他應該去找當時負責這起案子的辦案人員,不應該找自己才對,可是,對方以自己的名義寄快遞,最後,快遞送到自己的手上,還給自己打電話,挑戰自己,這有些說不通。

第二,如果這起案子真的和十年前的車禍案有關的話,王文若這麼做為了複仇,許琅可以理解,但是,他為什麼隔了十年才行動呢?為什麼在審判結束之後不行動呢?或者是在孫啟航出獄之後行動呢?為什麼要等待十年的時間?難道,在此期間,還有什麼其他的因素在裏麵嗎?

第三,快遞盒子當中的人手是張晉中的,按理來說,王文若要報複的話,應該是找孫啟航才對啊,畢竟,他才是真正的凶手,而張晉中隻是幫助孫啟航辯護而已,張晉中是個律師,他這麼做沒有什麼原則性的問題,為什麼王文若第一個下手的卻是張晉中呢?

第四,對方在找到張晉中的時候,提到了李靜雯,而沒有提到李靜琦,這是為什麼?如果這一切真的是王文若實施的話,那麼,李靜雯在這起案件當中又扮演了什麼角色呢?

第五,如果給自己打電話和寄快遞的人和囚禁張晉中的人是同一個人,是王文若的話,那麼,他現在在哪?孫啟航現在又在哪?他接下來會做什麼呢?

這些疑惑現在都不得而知,想要弄清楚這些問題,許琅覺得,還需要從十年前的拿起車禍案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