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裏麵,日軍在白刃戰前先把子彈退掉然後拚刺刀,是一個怪異而引人注目的戰術。
這確實是其步兵操典的規定,這一規定因為看起來迂腐而令人困惑,然而,它決不是“死要麵子活受罪”,也不全是捍衛武士道的尊嚴,而是日本軍隊根據實戰檢驗做出的結論,這和日軍的兵器,作戰特點是相吻合的。日軍在白刃戰前退出子彈,是指雙方開始班以上規模近距離格鬥的時候,而不是隻要一準備肉搏,衝鋒的時候就退掉子彈,那純粹是自殺行為。
戰爭是殘酷的,日軍對這一點的認識和其他國家軍隊並無區別,事實上太平洋戰爭中,無論塞班還是衝繩,日軍發動步兵衝擊的時候,都是一邊射擊一邊前進,並且把輕機槍手放在一線,以增強壓製火力(因為一線日軍一直沒有裝備衝鋒槍)。這倒不太用擔心誤傷自己人,二戰中,步兵衝擊的散兵線即便以所謂“密集隊形”發動攻擊,其隊形也遠比冷兵器時代鬆散,士兵前後重疊的概率不高。真正采用那種傳統意義的密集隊形,衝擊的效果往往很糟,比如瓜達爾卡納爾日軍對“血嶺”的密集隊形衝擊,中國軍隊在忻口會戰中對1002高地的強襲,過於密集的隊形,造成己方後方人員的武器無法使用,而對方的武器命中率則大大提高,徒然增加自己的傷亡。
根據日軍自己的統計,在白刃戰開始以後,保留步槍子彈造成的損失比收獲更大,明令白刃戰開始後子彈退膛,正是依據這個判斷。究其原因,我想主要有以下兩個:第一,日軍使用的步兵輕武器性能限製日軍的製式輕武器,最典型的就是三八式步槍,它繼承了其前輩村田式步槍的特點,那就是彈丸初速高,瞄準基線長,槍身長。這樣的特點使三八式步槍射程遠,打得準,也適合白刃戰,不但日軍喜歡用,中國軍隊繳獲後也喜歡用,戰前還從日本進口過一批。但是它也有缺點,因為彈丸初速高,質量好,因此命中之後往往易於貫通,創口光滑,一打兩個眼,對周邊組織破壞不大,在殺傷力上不如中國的中正式步槍。白刃戰中,這個缺點更為突出,因為白刃戰中雙方人員往往互相重疊,使用三八式步槍,貫通後經常殺傷自己人,而且,由於貫通後彈丸速度降低,二次擊中後彈丸會形成翻滾,變形,造成的創傷更為嚴重,而被貫通傷的對手未必當場失去戰鬥力,仍然能夠反擊!
在二戰中國戰場,因為裝備和訓練的優勢,日軍人員損失與中國軍隊相比,達到1:4甚至1:6的水平,而且日軍處於人員劣勢,因此,使用三八式步槍在肉搏戰中開槍射擊,因為誤傷造成己方大量減員,顯然是賠本的事情。第二,日軍對白刃戰的戰術認識白刃戰中,日軍標準的刺殺準備姿勢為一手握前護木,一手握槍托前段彎曲部,槍托稍下垂在支撐腿側麵,半斜向麵對對手,刺刀尖略與眉平,這樣,槍從斜上方到斜下方,正好護住頸,胸,腹要害,而刺刀一甩就可以突刺。問題是如果您擺一下這個姿勢,就會發現原來這樣一比劃,槍口根本就不是朝向對方,而是朝向斜上方的天空!因此,格鬥起來,射擊的機會很難比突刺的機會更多。而如果作射擊準備,手指必須放在扳機上,這就造成了兩個嚴重問題,一,隻要雙方武器一相交磕碰,就會走火,二,手指不能全力握槍,影響了持槍姿態,拚殺中使不上全力。
另外,三八式步槍太長,轉動槍口瞄準對方的力距也長,如果對方不是出現在正前方,轉動槍口的時間太長,可能槍口還未到位,自己已經被刺倒,這時候使用槍托進行打擊無疑是更為方便的作戰方法。可見,白刃戰中能夠有效射擊的機會很少,保留槍膛中的子彈,取得戰果的機會微乎其微,反而影響了肉搏動作的質量。這才是日軍在白刃戰前槍彈退膛的真正原因。
無獨有偶,發現在白刃戰中射擊得不償失的並不是日本一家,中國軍隊也發現了這一問題。中國軍隊沒有白刃戰必須退掉子彈的條令,但是西北軍部隊廣泛在白刃戰中使用砍刀,實際上也是主動放棄了射擊的戰術,因為不可能一手揮大刀,一手拿一支步槍射擊。當然這也是因為西北軍出身的部隊刀法獨到,是當時唯一在白刃戰中可以占到日軍上風的中國部隊,其他部隊,包括八路軍,刺殺技術與訓練在二戰前期都遠不如日軍,因此即便容易誤傷自己人,也要保留格鬥中開槍的戰術,以達到“幾條命換他一條命也夠本";的目的。這裏麵,中國軍隊的槍支質量較差,彈丸初速低,擊中後往往留在對方體內,也是一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