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皇室管理規定(2 / 2)

元月4日,劉協與沮授等人開了一天的會,定下了一些限製劉氏宗親人口發展的規定,統稱為《中華帝國皇族管理規定》。

首先,劉協決定以遺產繼承來分散同一輩分的兄弟姐妹之間的和睦。劉協與沮授等人商定,以皇室宗人府和皇帝的名義規定,劉氏皇族內部,下一輩人繼承上一輩人的遺產,隻能是長子繼承,長子死,次子繼承,無論繼承人有無完全行事能力。為了避免無限謀殺,繼承人順序隻排到第四子,如果連第四子都死了,上一輩的財產就充公,歸皇宮所有。這個目的會導致的結果到底怎樣劉協等人並不很肯定,但他們預測的結果就是排名第四以後的子女,在無法的情況下隻能放棄依靠家庭財產繼承,自己除外拚搏,而且對能繼承遺產的哥哥或弟弟必然產生嫉妒心理,打破家族團結。而且當這些子女成年分居出去,經過兩三輩人關係沒有好轉之後,關係就會漸漸疏遠,脫離劉氏主體傳承線,最後自成一體。第一條隻對皇宮宗人府有記錄的皇室宗親有效,沒有記錄,即使能證明你具有皇室血脈,也不用遵循這一規定,還是可以按民間的指定繼承或分配繼承來傳承家族。

第二,允許所有有能力的皇室宗親自建族譜,不必再把族譜統一依附在宗人府的劉氏總族譜上,這樣的目的就是減少宗人府有記錄的皇室宗親數量。雖然血液不可變,但有些比較有能力又強勢的牛人自建族譜,經過幾代幾十代人的傳承後,恐怕他們自己都會忘記自己出生皇族這一事實,或者根本就不在乎這個身份,因為皇室宗人府的族譜根本就已經沒有他們的宗族記錄了。這個規定立在第一條後麵,也會讓那些被排除繼承權的人心生不滿後脫離家族自建族譜,也是有意讓這些家族分崩離析,縮小家族團結度。

第三,關於皇室血統的法定解釋,不論你有多麼充足的證據表明你是劉邦的子孫,隻要與當朝皇帝血統相差六代以外,就不再承認你為劉氏皇族成員。也就是說,在你和皇帝同輩分的情況下,雙方同時上溯六代,隻要沒有出現同一個祖宗,那你就不屬於皇室宗親。這一條的目的就是從官方來認定什麼人是具有皇帝承認的皇室宗親身份的人,而哪些人又是當朝皇帝不承認的劉氏族人。這一條的目的是為了排除有些人雖然追溯上去是劉邦的後代,但與當朝皇帝的血緣關係差了十萬八千裏,卻仍然打著皇室宗親的牌子橫行霸道、飛揚跋扈,甚至招搖撞騙。就說典型的劉備吧,如果在前世的三國演義中,這個劉備中山靖王劉靖之後的身份真假是誰也無法說清楚的,都是劉備自己在哪瞎咋呼,如果不是他還算有點本事,又有了張飛關羽兩名猛將輔佐,三國中的獻帝劉協是不可能認他做皇叔的。這一條規定下來,就是為了避免劉備這種以一點無法確認的血緣關係到處招搖撞騙的行為的發生。

現在中華帝國這個時空雖然皇室族譜一直保存完好,可以證明劉備確實是中山靖王之後,但與劉協的血緣關係,真的是差得太遠了,劉協可是一直沒有喊過劉備皇叔的。最多是默認了劉協皇室宗親的身份,也不曾公開承認過,皇室族譜裏也沒有劉備的名字。

第四,無論是不是官方承認的皇室宗親,隻要沒有爵位在身,不能適用中華帝國功勳爵位製中規定可以減免刑法的特殊條款的,隻要犯法,法院一律以中華帝國法律為準進行判罰,不能因為有皇族血液而減免刑法,犯罪人也不能以這個為理由威脅恐嚇法院法官,以達到減刑甚至不被判刑的目的。

這一條就是為了秉承“王子方法與庶民同罪”的古訓,給某些道德修養低下,老是愛橫行霸道惹是生非的皇族一個限製,也是給全國的人民百姓一個信號,讓他們相信,文明是在進步的,社會會越來越公平的,讓他們對政府、對皇帝要有信心。當然,這些工作是需要進行宣傳的,不能是光在皇宮裏或是皇族裏講就行了。最起碼,所有的政府、司法機關工作人員要知道這一條,不能被這些人所謂的皇室宗親的身份給麻痹,降低了對他們的懲罰。

第五,對有爵位在身的皇室族人,劉協禁止這些人幹擾行政司法獨立,除了他們自身犯法的時候可以用這個身份來避免或減輕司法判決外,不允許他們用這個身份為自己的親朋好友開脫求情,如有發現,犯罪人加倍處罰,情節嚴重的,可以剝奪爵位擁有人的爵位。這也算是一個限製皇室宗親犯罪率的一個辦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