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這膝蓋為你而跪(1 / 2)

建安五年,公元200年,七月初六。

漢中東南二十餘裏,有一處亂山崗,崗上有一石洞,本是些豺狼虎豹盤踞的巢穴,如今卻意外有了人煙。

一男子蓬頭垢麵,手中拄了半截樹枝,步履蹣跚的挪動到洞口,朝外望了一眼,又小心翼翼的挪了回去,他身上遍布創傷,有幾處已經流膿發炎,危在旦夕。

誰也想不到,曾經英姿卓絕的華逢伊,竟會落到這步田地,孤零零的困守在這荒山野嶺活活等死。

伏猷已經外出多時,還帶走了最後一隻“火燒雲”(一種火鬼道內部研製的信號火箭,類似“竄天猴”),也算是帶走了最後一絲希望,本打算憑這玩意兒,再配合伏猷沿途放幾把小火,來指引主公找到自己,可萬沒想到,之前嚐試了三次,卻引來一狼、一豹、一山豬,這三個瘟神差點要了華逢伊的命,要知道,先前的箭傷本就夠他受的,再由它們三個輪番登場個遍,後果簡直不堪設想。

主公所約定的相聚之日早已過了十來天,卻始終等不到他的出現,華逢伊沒有抱怨過一句,甚至都沒有懷疑過這個約定的真偽,他始終篤信,隻要是主公說過的事,就一定能夠兌現,他就是這樣一位言出必行的大丈夫、奇男子,自己就算是在這裏等到死,也是值得的。

在生死彌留之際,他的意識開始慢慢模糊,似乎又回到了自己年少的時候。

那時候的華逢伊還不叫現在這個名字,由於從小姿容俊美,鄉裏鄉親都叫他“華郎”。

生於荊楚的華郎過著平凡人的生活,所幸荊州在劉表的治理下還算安定,老百姓勉強也能吃飽肚子。

華郎一晃長到十六歲了,他和同村的小夥伴們一樣,深深愛慕著同村的大美女蒹葭,卻從不敢表白,突然有一天,一歹人來到村子,他恐嚇蒹葭的家人,聲稱要是不把女兒嫁給他,就要動手殺她全家,雙方僵持了沒一會兒,歹人便把蒹葭強行擄走。

蒹葭的父母嚇得要死,又不敢去追,隻得到當地縣衙求救,而目睹此事的華郎,卻暗中尾隨,一路跟到歹人老巢,趁敵不備將他殺了,成功救下女神。

憑借著帥氣的長相,華郎得到了女神“小女子無以為報,隻得以身相許”的承諾,瞬間步入人生巔峰。

可就在一切都朝著美好的方向不斷進展的時候,一個愚蠢而殘暴的酷吏登場了。漢末選拔官吏最看重名聲,因此,整個社會上下都形成了一種重名、求名的風氣,這位酷吏當然也一個追名逐利之人,隻是他的成名方式相當殘虐:他無視華郎英雄救美的事實,並告知蒹葭的父母,身為百姓的父母官,我要親手將歹人捉拿歸案,你說歹人已被殺,那就指認出他的同夥來,如果指認不出同夥,就要以誣告為由治他們全家的罪。

最終,為了這個狗屁父母官能夠過一回官癮,博得一些好名聲,蒹葭全家一齊作證:華郎就是歹人的同夥!

那一天,華郎獲女神之邀,到她們家上門作客,一路上,他憧憬著未來和蒹葭一起生活的美好畫卷,滿滿的幸福感溢於言表,然而,他萬萬沒有料到,等待自己的竟是一群凶神惡煞一般的衙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