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整軍(3)(1 / 2)

第34章、整軍(3)

1259年12月初,蒙古建軍以來最詳細、最科學的一道《整軍令》頒布了。這是經過劉華和軍政部大小官員,一起研究了五天才整出來的,參考了他在武警黃金部隊時的《三大條令》。當然,這道《整軍令》沒有公開,隻在蒙古軍隊內部秘密頒行,劉華可不想別的國家抄襲他的D版作品來提高軍事實力。

《整軍令》條款分為:

一、軍隊編製。全軍按“五五製”構成,5人為伍,5伍為排,5排為連,5連為營,5營為團,5團為師,5師為軍,主官為伍長到軍長。以前的“百戶”、“千戶”等職對應改名。在原有軍種基礎上,新成立炮兵、工程兵、運輸兵。

劉華以前看過一些yy小說,純屬半罐子“軍事愛好者”胡編亂造。有的認為“三三製”是古羅馬軍隊最早施行的,有的認為“三三製”是最科學的軍隊編製,有的認為軍隊編製應該…基本上就是一些沒當過兵的大仙,自以為是軍事專家在紙上談兵、閉門造車。首先“三三製”不是古羅馬的軍製。其次,“三三製”是熱兵器時代散兵作戰比較好的方式,但在古時候講究大規模陣形的冷兵器時代,是很不實用的。再次,嶽飛說過“兵法之妙,存乎一心”,講求的是審時度勢,靈活運用,所以即使是“三三製”在現代戰爭中也不是萬試萬靈的。因此,劉華獨創了“五五製”,作為他部隊完全向熱兵器轉型前的過渡,既保留了現有的一部分名稱,又套用了現代的名稱,以便以後自己完全采用“三三製”時,大家不會感到茫然。現代《管理學》研究:一個管理者最有效率,能管理三到七個下屬。所以在古時候讓一個將領隻管3個直屬部下,劉華擔心他們精力會過剩的。

二、征兵、複退製度。每年夏季征兵,秋季退伍。既有利於新老接替,又可以保證地方秋收有人手。獨子不征,殘疾不征。十六歲應征,四十歲退伍。服役期間,每月按等級發給銀餉,所在家庭免稅免徭役。複退時,老兵按服役年限發給安家費或田地,軍官轉業到地方政府任文職。複退後,老兵三年免稅。前次劉華發的100兩銀子,相當於後世60萬以上人民幣,放在宋末也可以讓五口之家20年生活得很好。老兵完全可以靠這筆錢,討三個老婆、買30多畝土地了。另外,考慮到官兵思鄉之情,劉華規定士兵每三年、軍官每年可輪流回家探親(看父母、找老婆)一次,限時一個月,軍中發給路費,戰時取消,戰後補償。

三、各團以上設番號,以主官之名稱之。如:忽都所在軍,稱忽都軍;張玨所在師,稱張玨師,以增強官兵集體榮譽感。雖然目前蒙古的大將還沒有像隋唐五代的各方諸侯那樣擁兵自重,但是為了防患於未然,劉華規定師長以上將領,每三年必須異地交流,並且隻能帶走親兵和番號。當然,鑒於宋朝從趙匡胤“杯酒釋兵權”以後,文人統軍柔弱無能,經常臨陣脫逃的弊病,劉華規定:文不掌軍,武不幹政,各司其職。這讓忽必烈、阿裏不哥等有領兵欲望的文官傷心了半天,直到劉華答應他們戰時可以靈活一點才勉強讚成。

四、訓練課目。按照忽都、晉國寶他們訓練處編寫的《操練寶典》,主要是:共同課目為三大步伐、軍姿練習、體能訓練;兵種課目為騎射、軍械格鬥、炮戰、水戰、陣形等。規定新兵入伍後,必須訓練3個月,才分配到各營,必須初步掌握各自兵種器械後才能上陣。另外,規定每年年終要進行“大比”(年終軍事考核),連續兩年最後一名,取消番號,軍官降一級,士兵編入其他部隊。